過半業績依賴二股東,IPO仍獲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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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發審委原定審核4家公司的IPO申請,結果2016年被否決過一次的丸美股份昨天被宣佈取消審核。3家審核結果是2家通過1家被否決。主營LED照明驅動芯片設計的晶豐明源被否決,成為今年第50家IPO被否企業。新三板轉板企業江西金力永磁科技、主營農藥生產的江蘇豐山集團這2家獲得通過。

過半業績依賴二股東,IPO仍獲通過

今天獲得通過的江西金力永磁科技主業是研發、生產和銷售高性能釹鐵硼永磁材料。產品應用的主要領域為風力發電、新能源汽車和汽車零部件。公司2015年12月18日掛牌新三板,證券代碼835009,2018年1月25日起終止掛牌。3年報告期內,超過50%的營業收入來自於持股16.14%的二股東金風投控,而金風投控又是國內風電設備龍頭企業金風科技(002202)的全資子公司。這個金力永磁對二股東嚴重依賴,照理說是獨立性存在嚴重缺陷,不大符合IPO條件。

取消審核的廣東丸美生物技術最早是在2014年6月19日申報IPO的,2016年11月16日被當時的主板發審委否決。否決7個月後的2017年6月23日,公司再次申報IPO,在上會前一天取消審核。公司2017年扣非淨利潤高達2.955億元。

一、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主營業務

公司是研發、生產和銷售高性能釹鐵硼永磁材料的高新技術企業。產品應用的主要領域為風力發電、新能源汽車和汽車零部件。

(二)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東為瑞德創投,直接持有公司 40.67%的股份。

蔡報貴、胡志濱、李忻農是金力永磁的三名實際控制人,3人通過瑞德創投控制公司 40.67%的股份,並通過新疆虔石間接持有公司 6.19%的股份,於 2009 年 12 月 30 日、2015 年 6 月 26 日、2017 年 3 月 31 日簽署了《一致行動協議》。

蔡報貴現任金力永磁董事長、總經理,胡志濱、李忻農現任金力永磁董事。

(三)有波動的業績、2016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負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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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1.0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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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發審會詢問的主要問題

1、發行人第二大股東金風科技既直接向發行人採購磁鋼,也指定其供應商向發行人採購磁鋼。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金風科技入股發行人前身及報告期內大幅減持的原因及合理性:(2)向金風科技直接銷售和間接銷售同時存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屬於行業慣例,是否對金風科技存在重大依賴;(3)與金風科技及其指定供應商的交易價格是否公允,與向其他客戶銷售的價格有無重大差異;(4)未將中國中車附屬企業和南京汽輪認定為關聯方的原因及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非風電領域產品毛利率普遍高於風電領域產品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2)2015年以來毛利率持續上升但2018年上半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3)主要原材料價格波動對發行人毛利率及經營業績的影響;(4)最近一期營業收入與扣非後歸母淨利潤變動趨勢不一致的原因;(5)風電市場變化對發行人存在何種影響,是否充分披露。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報告期內,發行人政府補助收入較高。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政府補助收入特別是稀土深加工獎勵金額較大的原因,是否對政府補助存在重大依賴;(2)政府補助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贛州市稀土深加工獎勵政策是否存在不確定性,2018年上半年收到政府補助同比減少的原因,是否充分披露相關風險。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各期末應收賬款餘額及佔營業收入的比例較高且逐年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2)期後回款情況是否正常,是否存在逾期情況;(3)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調整信用政策刺激銷售情形。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5、發行人從事稀土加工行業,對環保要求較高。請發行人代表說明採用的主要措施,相關環保設施運行情況,是否存在違反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重大違法行為。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五)過半業績依賴二股東,獨立性存嚴重缺陷

金力永磁控股股東為瑞德創投,持有金力永磁40.67%的股份,第二大股東金風投控,持有金力永磁16.14%的股份。

過半業績依賴二股東,IPO仍獲通過

金風投控全稱金風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唯一的股東是我國風電設備龍頭上市公司新疆金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202)。

2008年金力永磁前身金力有限成立於 2008 年 8 月 19 日,註冊資本2000萬元。同年9月、10月,控股股東瑞德創投先後對金力有限兩次增資,分別是1800萬元、6200萬元,註冊資本增至10000萬元。

2009年2月20日,上市公司金風科技受讓瑞德創投所持金力永磁股權3400萬股,佔股權比例34%,成為金力永磁第二大股東。而後金風科技於2010年8月設立全資子公司金風投控。11月17日,金風科技將所持金力永磁3400萬股權轉讓給金風投控。而後金力永磁歷經股改及數輪增資,金力永磁目前總股本37,182.4188 萬股。金風投控所持金力永磁的股份從3400萬股增至6000萬股,比例從最初的34%下降到16.14%。

報告期內,公司第二大股東金風投控的全資股東金風科技既直接向金力永磁採購磁鋼,同時也指定其供應商中國中車附屬企業和南京汽輪(2016 年開始)向金力永磁採購磁鋼。上述磁鋼均用於金風科技的永磁直驅風力發電機。

金風科技早期主要是自行組裝風力發電機。因為磁鋼性能對永磁直驅風力發電機比較重要,為了保證電機質量,降低採購成本,金風科技制定了磁鋼的技術標準和質量標準,並遴選包括金力永磁在內的數家合格磁鋼供應商。從 2012 年開始,金風科技進行業務調整,剝離大部分風力發電機組裝業務。 業務剝離後,金風科技主要從中國中車的附屬企業採購風力發電機,但保留了對磁鋼等關鍵組件供應商的選擇權。金風科技仍然按照自身產品設計要求制定磁鋼的技術標準和質量標準,按計劃與合格磁鋼供應商簽訂框架合同,約定採購價格、採購數量等,並根據與中國中車附屬企業的風力發電機採購合同,將相應的磁鋼採購份額轉讓給中國中車附屬企業執行,轉讓磁鋼採購權利和義務。中國中車附屬企業根據生產計劃向合格磁鋼供應商下達採購訂單並進行貨款結算。 2016 年,金風科技引入南京汽輪作為發電機供應商之一,也採取上述指定採購模式與金力永磁進行交易。 金力永磁指定模式下對中國中車、南京汽輪的銷售情況如下表所示:

過半業績依賴二股東,IPO仍獲通過

2015年、2016年、2017年,金風科技指定採購模式下金力永磁對中國中車附屬企業銷售總額分別為5.22億元、4.26億元、2.99億元,佔金力永磁的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62.63%、52.79%、32.73%。2016年、2017年金風科技指定採購模式下金力永磁對南京汽輪銷售總額分別為2099萬元、1498萬元。兩者合計,金風科技指定採購模式下中國中車附屬企業及南京汽輪向金力永磁的採購金額佔金力永磁2015年、2016年、2017年的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62.63%、55.39%、34.37%,三年報告期平均每年為50.8%。

雖然依賴度總體上呈下降趨勢,但絕對比例仍然很高。而且並不排除金力永磁為了IPO,刻意包裝、調節成逐年下降趨勢的可能性。

由於報告期金力永磁業績嚴重依賴第二大股東的母公司金風科技,金力永磁的獨立性存在嚴重缺陷,成為IPO的重要障礙。

考慮到金風科技在風電設備領域的龍頭地位,又是金力永磁的第二大股東,金力永磁放棄IPO,而讓金風科技直接收購是一個比較理想的選項,既能實現間接上市的目的,也能讓金風科技錦上添花!

(六)兩大下游行業正面臨政府補貼政策的大調整、大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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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期內,公司產品主要應用於風力發電、新能源汽車及汽車零部件這兩大行業。2015年、2016年、2017年來自這兩大行業的銷售收入佔主營業務收入比例高達80.13%、74.71%、58.49%。而這兩大行業近幾年的快速發展正是依賴於政府提供的鉅額補貼。如果政府補貼政策發生變化,勢必將引發這兩大行業的巨大變化,並波及上游的金力永磁等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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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風電“去補貼化”即將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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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力發電企業是金力永磁的第一大收入來源,2015年、2016年、2017年公司來自風力發電企業的收入分別為54833萬元、48859萬元、37856萬元,佔主營業務收入比例分別為73.24%、64.50%、42.85%。

中國的棄風限電由來已久,2007年即埋下伏筆,在《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實施僅一年之際就進行了關鍵修改,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收購更改為“保障性全額”收購,自此,棄風有了操作空間。隨後我國就出現了小規模棄風。2009年,風電併網比例最高的內蒙古自治區發生了較大規模的棄風電,2010年這一趨勢在全國範圍內增強,2011年總共棄風電100億度,三北地區平均棄風比例高達16%。

隨著國家能源部門對棄風限電現象的重視,在下放風電核准權限的同時,我國還初步建立了風電產業監測和評價體系,有針對性地解決一些地區棄風限電的情況,棄風限電現象有所緩解。不過由於我國風電前期安裝速度快,電網消納跟不上,2015-2016年我國棄風限電的治理情況還是趨於惡化。

針對棄風限電情況的惡化,2016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要求,核定了重點地區風電和光伏發電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提出全額保障性收購相關要求,同時特高壓輸電線路的的鋪設推進,我國棄風限電現象減少。根據國家能源局數據,2017年上半年,全國風電發電量1490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1%;平均利用小時數984小時,同比增加67小時;風電棄風電量235億千瓦時,同比減少91億千瓦時,內蒙古、黑龍江、甘肅、新疆、吉林、遼寧等省區上半年棄風率也有不同程度下降。

在2015年新增風電裝機32GW後,受風電行業政策變化、棄風限電形勢惡化影響,我國風電裝機連續兩年回落,2016年風電裝機容量同比增長16.0%,遠低於上一年。

隨著我國近些年來風電產業的發展,風電已成為可再生能源的主力軍,但因為風電的發電成本較高,行業發展一直依賴於補貼,而這些依賴,又反過來讓風電發電成本始終無法降低,平價上網也看起來困難重重。

2017年5月24日,國家能源局公佈了《關於開展風電平價上網示範工作的通知》,對風電平價上網試點探索提出三個方向:第一,不給予補貼,但政府保證不限電,上網電價按照項目所在地的火電標杆電價執行;第二,鼓勵有條件、有能力的企業開展平價上網示範;第三,試點項目既可是新開發項目,也可是已完工項目。

上述《通知》是推動風電行業技術升級,提高行業競爭力,讓企業加快“斷奶”的開始。

2、 新能源汽車補貼新政對公司業績可能產生負面影響

金力永磁第二大收入來源就是新能源汽車行業,而且佔比呈快速上升趨勢。2015年、2016年、2017年來自新能源汽車行業的銷售收入分別為5158萬元、7735萬元、13815萬元,佔公司總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6.89%、10.21%、15.64%,複合增長率大約50%。

而新能源汽車產業近幾年在我國的快速發展依賴於政府提供的鉅額補貼。如果政府補貼政策發生改變,對新能源汽車產業必將引發巨大變化。我國新能源汽車製造龍頭企業比亞迪(002594)今年1季度業績同比下降超過80%,震驚了整個市場。原因就是2016年、2017年頒佈的不少新能源汽車新政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政府補貼大幅度減少了。

除此之外,2018年2月13日,財政部官方網站公佈了《關於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8〕18號),將對新能源汽車產業產生更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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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包括了豐富的信息,如對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方案的調整、鼓勵續航里程提升、根據電池能量密度和車輛能耗調整補貼、取消地方目錄破除地方保護等等。財補新政將自2018年6月12日起執行。財補新政劃分出了細緻的續航里程區間:純電動車續航150-300公里車型補貼分別下調約20%-50%不等,低於150公里續航的車型將不再享有補貼;續航里程300-400公里及400公里以上車型,分別上調2%-14%不等。

簡單來說,財補新政鼓勵高續航車型發展,300公里以上續航提供更多補貼,300公里以下補貼大幅減少,150公里以下續航的車型則一分錢補貼都沒有了。

二、江蘇豐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一)主營業務

主要從事高效、低毒、低殘留、環境友好型農藥原藥、製劑及農藥中間體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二)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為父女兩人

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為殷鳳山和殷平父女,兩人合計持股比例為64.6%。

(三)利潤表主要數據

2015年、2016年、2017年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為9.77億、10.19億、12.59億,扣非歸母淨利潤分別為6800萬元、6519萬元、99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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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發審會議詢問的主要問題

1、報告期發行人農藥製劑產品主要通過經銷方式銷售,經銷商數量各期末發生變動。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經銷商選取標準,是否與發行人、控股股東及關聯方存在關聯關係;(2)報告期內經銷商數量變動的原因及合理性,2017年新增經銷商數量及銷售金額均少於減少的經銷商數量及金額的原因,是否影響發行人的經銷收入;(3)與經銷商年度結算時間、具體安排,年底主要經銷商的庫存和終端銷售情況;(4)銷售退貨政策及折扣政策,對經銷商的銷售是否屬於買斷式銷售,收入確認原則是否符合實際情況及會計準則的規定。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2015年-2017年,發行人第三方回款佔當期銷售收入比例較高。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第三方回款產生的原因、佔比較高的原因及商業合理性;(2)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對比,第三方回款佔比較高是否屬於行業慣例,是否符合發行人的經營特點;(3)對第三方回款實施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潛在的法律糾紛;(4)2018年第三方回款佔比大幅降低的具體措施,是否具有可持續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2017年、2018年1-6月發行人收入、扣非後歸母淨利潤同比增長。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主要產品的定價原則,原材料價格波動情況,原材料價格波動向下游產品定價的傳導機制,發行人對原材料價格波動的應對措施;(2)精喹禾靈系列產品2016年售價下降,2017年銷售行情較好的原因;(3)毒死蜱系列產品產量、售價及毛利率大幅波動的原因及合理性;(4)報告期管理費用率低於行業平均值的原因及合理性;(5)2018年1-6月主要產品售價、原材料成本變化情況,毛利率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產品前十大客戶及其業務量變化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發行人披露,受農業生產的季節性影響,3-9月是農藥銷售的主要季節。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2017年以來國內環保政策、四季度採暖期多地的停限產政策、國際農化巨頭補庫存行情對發行人及主要競爭對手的影響情況;(2)2017年四季度銷量、產品售價以及毛利率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3)2017年四季度業績大幅增長的因素是否發生重大變化,業績增長趨勢是否可持續。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5、報告期發行人境外銷售收入及佔比逐年上升。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境外客戶的開發模式、定價機制、銷售政策及銷售毛利率;(2)在進出口方面有無重大違法違規情形,報關數據與發行人自身數據是否匹配,出口退稅情況是否與發行人境外銷售規模相匹配;(3)中美貿易摩擦、人民幣匯率波動對外銷業務、持續盈利能力和成長性的影響。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三、上海晶豐明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一)主營業務

公司是國內領先的模擬和混合信號集成電路設計企業之一,主營業務為模擬 和混合信號集成電路的研發與銷售,主要產品為 LED 照明驅動芯片,包括通用 LED 照明驅動芯片、智能 LED 照明驅動芯片等。

(二)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胡黎強為公司控股股東,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56.45 萬股,通過上海晶哲瑞和蘇州奧銀間接持有公司18.25萬股,合計持有公司 1674.70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36.25%。

胡黎強、劉潔茜夫婦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三)快速增長的業績

2015年、2016年、2017年公司營業收入快速增長,分別為3.57億元、5.71億元、6.98億元,扣非淨利潤增長速度更是超過營收增長,分別是1348萬元、3224萬元、6209萬元。

過半業績依賴二股東,IPO仍獲通過

(四)發審會議詢問的主要問題

1、報告期內經銷收入佔比較高,有折扣銷售收入佔比較高且逐期提升。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經銷商對外銷售是否真實實現;(2)有折扣銷售收入逐期增長、年度折扣率逐期上升的原因,期末商業折扣計提是否充分,商業折扣的處理是否符合會計準則及稅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3)是否建立跟蹤核實經銷商庫存數量的制度,2017年末經銷商庫存數量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報告期發行人綜合毛利率小幅上升,低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主導產品毛利率存在波動。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單位成本持續下降,但通用LED照明驅動芯片毛利率先降後升、智能LED照明驅動芯片毛利率先升後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毛利率低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及2017年毛利率變動趨勢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變動趨勢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3)Fabless模式毛利率低於同業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發行人各報告期末存貨餘額逐期增加,主要存貨存放地點在中測廠、封測廠倉庫,存貨跌價準備佔存貨賬面餘額的比例低於可比上市公司。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存貨餘額持續增加及2017年大幅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2)存貨跌價準備低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3)存貨的管理制度、盤點制度及執行情況。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發行人歷史上因股權激勵存在委託持股的情形,上海晶哲瑞股權也存在股權代持的情形。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上述股權代持事項產生的背景及原因,是否存在規避或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2)股權激勵是否進行了股份支付會計處理,確定公允價值的依據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的規定;(3)解除股權代持支付對價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法律糾紛風險。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5、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國內外同類型產品的性能、行業競爭態勢、主要競爭對手情況,說明發行人的競爭優、劣勢;(2)說明發行人在LED驅動芯片細分領域的行業地位,盈利能力是否具有可持續性;(3)結合核心技術、產品結構、LED產品的生命週期等,說明應對技術更新換代影響的措施,及後續技術儲備情況。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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