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堰塞湖”大幅消減 排隊企業降至279家

近日,《證券日報》從證監會獲得的一組數據顯示,2016年以來,A股實現了新股發行常態化,審核週期大幅縮短,審核效率明顯提升,“堰塞湖”大幅消減。

統計顯示,2016年以來,共有720家企業完成IPO,融資4650億元。截至2018年5月底,IPO排隊企業從2016年6月底的895家下降到279家。其中,2017年以前申報、目前仍在排隊的企業僅剩59家,其餘均為2017年以後新申報的企業。

為嚴把資本市場入門關,防止“病從口入”,按照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的工作要求,對於在審企業,包括正常申報IPO的企業和申報IPO的試點企業,證監會及發審委一律按照《證券法》《公司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存託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嚴格審核。

證監會發行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們對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試點企業依法依規開展審核工作,堅持發行審核條件、標準不降低,程序、環節不減少,對試點企業從財務和非財務角度,全方位、多維度依法進行審核。”

據該負責人介紹,企業在境內上市需要符合主體資格、獨立性、規範運行、財務會計、信息披露等多個維度的發行條件,有關條件細化後涉及諸多內容。

“目前,我們正系統總結多年積累的審核經驗,並結合新經濟企業特點,完善發行審核的關注要點和標準,待成熟後將以適當形式對市場公佈。”該負責人透露。

近年來,證監會不斷督促中介機構歸位盡責,在審核過程中,持續督促保薦機構嚴格對照首發條件和信息披露準則,對在審IPO項目進行自查自糾,重點關注企業是否存在帶病申報的情況。統計顯示,2017年,共有146家企業撤回IPO申請,2018年前5個月,共有136家企業撤回IPO申請,由此看,去年以來共有282家企業主動撤單。

針對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試點,近期,證監會還公佈了《保薦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盡職調查工作實施規定》,規範和指導保薦機構做好創新企業的盡職調查工作,進一步提高盡職調查工作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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