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密關係:隱形的契約4 如何處理和前任的關係

親密關係:隱形的契約4 如何處理和前任的關係

有些人總是期待,所有的感情最後都有一個好歸宿。有時候就算不復合,也會期待能夠和前任保持聯繫,成為彼此的朋友、親人,至少是特別的那個人。

但我不那麼認為。我覺得,如果說親密關係中好伴侶的標準是兩個人在情感上足夠近的話,分手以後好前任的標準就是兩個人在情感上足夠遠,最好沒有關係。

很多時候,分離不是因為兩個人之間已經沒有感情了,而是因為兩個人之間的愛恨情仇過於濃烈,把兩個人裹挾其中無法處理,所以不得不用分離來保護彼此。分離是為了獲得情感的空間和自由,而要有這種情感空間,就需要和前任“沒有關係”。

那什麼算“沒有關係”呢?

它指的是兩個人不再介入彼此的情感生活,不會再激起彼此強烈的愛恨情緒。就算還有愛恨,愛變成了好感尚存,恨變成了有些討厭。如果說在親密關係中,兩個人是彼此療愈,在分開以後,兩個人都需要獨自療傷。

可是,“沒有關係”也並不容易。因為和前任的關係,不僅存在於物理空間裡,還存在於心理空間。越是共同生活得久,前任的影響就越大。

親密關係:隱形的契約4 如何處理和前任的關係

怎麼能夠慢慢變得“沒有關係”呢?通常至少需要經歷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敏感期。

分手有三種情況。第一種是雙方還有感情,因為現實的原因如兩地分居、父母反對而分離。

第二種是一方帶著很大的恨意,另一方帶著很大的歉疚。

第三種是兩個人在分開之前已經沒有感情了,分手只是一個形式。

但無論哪種情況,分手通常都會帶來一些傷害。而面對傷害,人們容易激起自我保護的本能。這時候,和前任有關的任何信息,也會變成激起情緒反應的應激源。所受的傷害越深,對與此相關的信息就會越敏感。就好像,前任的離開在生活中留下了一個巨大的黑洞,需要非常小心,才能避免掉入這個黑洞裡。

  • 我有一個女性朋友幾年前離婚了,離婚的原因是伴侶出軌。他們有一個孩子,但即使這樣,也沒法修復她和前夫的關係。
  • 這段關係成了她的創傷。她沒有跟前夫爭任何財產,只求速速離婚。離婚以後,她拉黑了前夫的微信。一些婚前共同的朋友,能不來往的就不來往了。有些一定要來往的,她也會說明:“不要說他,我不想聽到任何關於他的信息。”
  • 有一次,她去家附近的一個商場買東西,看到前夫的車停在那邊,而人沒在,她趕緊跑開了。以後寧可繞遠道,也沒再去過那個商場。
  • 我問她為什麼這麼怕聽到前夫的消息,她說:“我擔心自己承受不住。聽到他的任何消息,那些婚姻最後的恐懼、憤怒、齷齪、傷心就會把我淹沒。我整個人會像燃燒起來一樣焦慮不安。”

雖然很多人不會像她那麼敏感,但是對前任的這種應激性反應仍然是非常普遍的。通常會有兩種典型的應激反應,一種是逃開,也就是迴避任何跟前任有關的信息。如果逃不開,人就會進入另一種應激反應,變得憤怒。

應激反應還會帶來更深的心理影響。與其他創傷不同,關係創傷的特別之處在於,那個傷害你的人,同時也是你愛過,甚至可能還愛著的人。這就帶來委屈、不甘、依戀、失落等各種複雜的情緒,而這些情緒會留在心裡,繼續發酵。就像我那個朋友說的:

  • “雖然我不再接觸跟前夫有關的任何信息了,但是我們離婚之前他否定我的聲音,經常會在我耳邊迴響。這些聲音變成了前夫在我心裡的影子。有精力的時候,我會惡狠狠地否定它們,就像跟前夫吵架一樣。沒有力氣的時候,這些罵我的話就會穿透我,讓我覺得自己就是這樣,一無是處。”
  • 有時候,前夫的影子會投射到別人身上。離婚後不久,她交了一個男朋友。這個男友人很好,對她也很不錯。可是她說:
  • “有時候,我會故意對他很冷漠。吵架的時候,我會把前夫傷我最深的幾句話故意說給他聽。我好像把對前夫的恨轉移到了他身上,以此報復了前夫對我的傷害,這也會讓我痛快一些。”
  • 在這種敏感的狀態下,他們很快就分手了。

該怎麼從敏感期走出來呢?這就需要擴大感情以外的世界。在親密關係裡,伴侶佔據了很大的空間,而分離以後,這個空間就變成了一種空洞。你需要擴展自己新的空間,才能讓這個空洞變小。

我那個朋友原來是一個非常內向的人,但在那段時間,她開始交很多新朋友,嘗試很多新的東西,一直在往外走。她原來有經營公司的經驗,所以又開了一家新公司,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事業上。慢慢地,婚姻以外的關係、事業,開始變成了“自我”可靠的基礎。

親密關係:隱形的契約4 如何處理和前任的關係

隨著時間的流逝,如果順利的話,和前任的關係就會進入第二個階段:陌生期。

在這個階段,前任離開所留下的巨大空洞,已經由工作、家庭、友情或新的情感彌補上了。在這個階段,人們已經切換到並熟悉了沒有前任的生活模式,前任已經不能激起心裡的波瀾了。

  • 我那個朋友,是在三年以後才第一次聯繫了自己的前夫。那時候孩子要上一年級了,開學儀式裡要求孩子的父母都加入一個家長群。那時候她對前夫已經沒有這麼敏感了,但就算這樣,她還是做了整整兩天的心理建設,不斷告訴自己:“兒子需要父親。如果你不去爭取,你就是拿兒子的利益來為自己的懦弱買單。”
  • 最後,她終於鼓起勇氣拿起了電話。電話那頭的人說“喂”。這是三年以後兩個人的第一次接觸。沒有想象中那麼激動,但還是很特別,有一種恍若隔世的陌生感。她告訴我:
  • “在離婚之前,我和他已經生活了8年。這8年有無數親密的回憶。可是在打這個電話的時候,電話那頭的那個人是很陌生的,我甚至無法把他和記憶裡那個親近的人聯繫在一起。我會懷疑自己的記憶,懷疑這一切是否發生過。”

這種陌生感意味著,前任在她心裡的感情正在慢慢變淡。那個最特別的人,重新變成了普通人。那時候她才可以說,真的不愛了。

對於很多分手的伴侶而言,陌生期就是兩個人關係的終點。從此形同陌路,相忘於江湖。但也有一些人因為孩子或者工作,需要和前任發展新的關係。這時候,他們的關係就進入了第三個階段。

在這個新階段,兩個人可以重新找到一種新的關係模式。他們不再以夫妻或者戀人的關係相處了,而會以新的身份配合。

  • 還是以我那個朋友為例。為了孩子,有時候他們需要一些配合,所以他們就把微信加回來了,但是關閉了彼此的朋友圈。平時孩子住在奶奶家,每週五,媽媽會把孩子接過來,週日爸爸再把孩子接過去。
  • 有一天,她聽孩子的奶奶說起前夫好像跟現在的女朋友分手了,就問前夫:“你是不是跟那個女孩子分手了?”前夫說沒分啊。她“哦”了一聲,這事也就過去了。
  • 她的本意是希望孩子有機會跟爸爸多呆幾天,既然沒分,那不方便就算了。當她這麼問的時候,完全是以孩子的媽媽的身份在打聽,曾經自己這麼在意的事,已經沒什麼波瀾了。

從敏感到陌生到新關係,在這樣的過程中,那些曾經的傷害變得不那麼重要了,而兩個人也能夠各自開始新的旅程。

親密關係:隱形的契約4 如何處理和前任的關係

兩個人不愛了,這算是成功嗎?我不知道。也許生活本就沒有那麼多的成功。就像一句話說的:哪有什麼勝利,挺住就是一切。經歷了分離,人們會發現,讓生活繼續比什麼都重要。

在親密關係裡,人也需要發展關係以外的生活,愛好、工作、朋友、精神世界,而在分離以後,生命所找到的出路,也許不一定是重新擁有一份親密關係,而是更多自我的發展和自由。在愛恨情仇之後,你會發現,有時候我們想要的,不過就是一份體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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