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95後”女子出租微信信息用於詐騙被批捕

福州新聞網3月27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王威通訊員 陳瑤 李燕)連江“95後”無業女子周某某將她的微信身份信息出租給“上線”,用於虛構出售口罩、額溫槍等防疫物品的信息,騙取錢財。日前,連江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批捕周某某。

據檢方介紹,2月8日至10日,被害人蘭某某、杜某某、黃某某通過手機微信向周某某購買口罩、額溫槍等防疫物品,在支付相應貨款之後未收到貨物且聯繫不上對方。3名被害人共被詐騙貨款9.975萬元。

2月14日,周某某被警方刑拘。據周某某供述,在案發期間,她將微信身份信息出租給“上線”。“上線”以口罩、額溫槍等防疫物品實施詐騙的情況下,通過她的微信接聽被害人視頻、語音、發送定位等獲取對方信任,並使用她的支付寶、銀行卡等接收詐騙款。

檢察官說法: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刑法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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