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縣法院:「微信」開庭 調解結案暖人心

2018年8月28日8點40分,金塔縣法院行政庭辦案法官和書記員如往常一樣提前來到法庭,準備原告舒某某訴被告張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開庭。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半小時後,被告張某某仍然沒有到庭。為了能夠有效化解糾紛,辦案法官並沒有立即宣佈缺席審理,而是撥通了被告張某某的電話,電話中法官耐心詢問了被告張某某未到庭的原因,經詢問得知,被告張某某對借款事實認可,因在外地打工,路途遙遠並且很難請假出庭。

辦案法官遂向張某某徵求意見:“為了便於您訴訟,我們現在就添加你的微信,通過微信視頻的方式開庭,您看可以嗎?”“那太好了,這樣省了我好多事呀,感謝法院!”

通過辦案法官的溝通協調,被告張某某將自己的身份證照片發至辦案人員微信確認身份信息,審理過程中原被告雙方利用“微信”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並且開庭全程錄音錄像。辯論結束後雙方同意調解,通過微信視頻、聊天記錄內容形成調解筆錄和調解協議,並將筆錄和調解書向雙方出示。案件最終成功調解,雙方均表示滿意。

今年以來,金塔縣法院通過“指尖”上辦案,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通過微信審理、送達結案32件,其中直接調解27件,涉案金額62萬元。樹立“互聯網+”思維,讓司法服務搭上“微”橋樑,探索適用“指尖”辦案模式,既讓群眾切實感到了便利,有效減輕當事人負擔,也方便法院審理,提高審判效率,提升辦案質效,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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