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死刑到無罪,討回公道的正義能複製嗎?


從死刑到無罪,討回公道的正義能複製嗎?

03-25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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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刻說法之二】呼格吉勒圖案:從死刑到無罪,討回公道的正義能複製嗎?

出品:即刻說法項目組

要堅信:無論曾遭受多大的冤屈,只要不絕望,就永遠會有希望!你堅持,正義的力量就陪你到底!我們的律師就陪你到底!

舊案新聞

無情的命運,給蒙古族少年呼格吉勒圖開了一個天大的玩笑:18歲那年,他被判死刑,執行槍決;18年後,他被判無罪,宣告清白。人死不可復生,還死者以清白,只是給生者以告慰。

在冤案昭雪的漫長18年中,究竟發生了什麼樣的律法故事?在呼格吉勒圖18歲那年,又究竟發生了什麼樣的詭異故事?

1996年4月9日,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紡廠家屬區公共廁所內,一女子被強姦殺害。公安機關認定報案人呼格吉勒圖是兇手。5月23日,呼格吉勒圖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呼格吉勒圖不服,提出上訴。6月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1996年6月10日10時,呼格吉勒圖被執行死刑。

呼格吉勒圖的三弟慶格勒圖在呼格吉勒圖被執行死刑後,在火葬場料理了後事。發現呼格吉勒圖身上有兩個槍眼,太陽穴一個,後腦勺一個。尚愛雲回憶第一槍呼格吉勒圖可能沒死,於是又補了一槍。在殯儀館美容的時候,呼格吉勒圖的右眼始終閉不上。

這一年,呼格吉勒圖18歲。

呼和浩特中院一審認定:1996年4月9日晚20時40分許,呼格吉勒圖酒後在女廁所內對被害人楊某採取捂嘴、扼頸等暴力手段對其進行流氓猥褻,被害人因扼頸窒息而當場死亡。呼格吉勒圖被控故意殺人罪、流氓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後,呼格吉勒圖提出上訴,內蒙古高院二審認為,“原審判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呼格吉勒圖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因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核准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呼格吉勒圖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裁定。”

(當年報道所謂呼格吉勒圖案的報紙)

(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的判決書)

就像詭異的河北聶樹斌案出現真兇王書金(點擊文尾閱讀原文《聶樹斌案:從死刑到無罪,律師們到底贏在了哪兒?》),2005年10月,在呼和浩特市破獲的一系列殺人案中,犯罪嫌疑人趙志紅主動交代其為呼格案真兇!

(受審時的趙志紅)

隨後,經呼格吉勒圖父母申訴,內蒙古高院於2014年11月19日決定對本案再審。經再審認定,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判決撤銷原判,宣告呼格吉勒圖無罪。

隨後,有關部門迅速啟動追責程序,依法依規對呼格吉勒圖錯案負有責任的27人進行了追責。

(內蒙古高院副院長趙建平代表高院向呼格父母道歉)

記者的堅持

2005年10月30日,趙志紅帶領警方前往案發原址指認了案發地點。目擊了這一場景的鄰居們將此事告訴了呼格吉勒圖的母親尚愛雲。幾經周折,尚愛雲和呼格的父親李三仁找到了新華社內蒙古分社政文采訪部主任、高級記者湯計。

11月23日,湯計寫出了第一篇內參《內蒙古一死刑犯父母呼籲警方儘快澄清十年前冤案》,很快得到最高領導層批示。2006年3月,內蒙古政法委正式成立“呼格吉勒圖流氓殺人案”複查組。8月,複核得出結論,“呼格案”確為冤案。

2006年5月24日,尚愛雲、李三仁開始進京上訪。10月底,呼和浩特市中院突然開始審理趙志紅案,因涉及隱私不對外公開。公訴機關10起命案只訴了9起,單單漏掉了毛紡大院姦殺案。趙志紅當庭指出了這一問題,法庭審理因此中斷。12月8日,湯計察覺到問題的嚴重性,發出了第二篇內參《呼市系列殺人案尚有一起命案未起訴讓人質疑》。

2007年,湯計寫了關於該案件的上下篇,形成“大內參”,在全國黨政系統發行,在更大範圍內通過客觀的報道擴大了事件的影響,在一定程度上的推動了“呼格案”的重新調查。

(呼格吉勒圖的父母李三仁、尚愛雲聽到再審結果後與新華社記者湯計含淚相擁。)

2007年11月28日,湯計完成了第五篇內參,根據法律界人士的意見,直接呼籲案件跨省區異地審理“呼格案”。這篇內參發出後,同樣引起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視,最高法從內蒙古調閱了“呼格案”的案卷,對案件直接予以關注。

2007年12月20日,趙志紅從看守所遞出一份償命申請書,這份償命申請書是寫給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的。湯計得到了一份複印件,當天一字不改地寫了一篇情況反映《“殺人狂魔”趙志紅從獄中遞出“償命”申請》發到北京。上述情況反映引起了相關部門的關注,呼市中院對趙志紅的一審被暫時“休庭”。

2011年5月5日,湯計與青年記者林超寫出一篇《呼格吉勒圖冤死案複核6年陷入僵局,網民企盼讓真兇早日伏法》,至此,內蒙古高院首次成立呼格案複查組查明該起冤案。

除了湯計,時任《法制晚報》深度報道部主任、現大白新聞總編輯的朱順忠也曾關注“呼格案”10年之久,是湯計之後又一位持續推動案件進展的媒體人。對於這個案件難以實質性推動的原因,朱順忠曾認為:“當年辦理‘呼格案’的辦案人,後來幾乎都得到了提拔,在公檢法各條戰線上成為把關人,這個案件一旦被翻轉過來,問責機制產生的影響將是巨大的。”

(時任《法制晚報》深度報道部主任、現大白新聞總編輯的朱順忠)

2019年7月30日,趙志紅(自認“呼格案”真兇)被執行死刑。朱順忠在得知該消息後說:“趙志紅被執行死刑,正義得到了彰顯。客觀上,趙志紅的出現對呼格吉勒圖冤案的平反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如果趙志紅沒有出現,可能呼格案就不會明朗,可能就要一冤到底。所以我們也要記住,在呼格案平反的整個過程中,有著趙志紅這樣非常特殊的一個人物”。

難點解析

呼格含冤而死,父母走上漫漫申冤之路。一次次的申訴,複查的停滯,以及各種強大的隱形阻力(當年的辦案人員均已升職),雖然真兇自認其罪,但呼格依然繼續蒙冤多年。造成這一冤案的主因,並不是案件本身的複雜性,而在於部分執法人員對法律的藐視,對權利的踐踏。

冤在何處

呼格吉勒圖一案,從其1996年4月12日被收容審查,到6月10日被執行死刑,前後僅僅不到兩個月,結案之迅速難以想象。而究竟是何原因引發了這一起驚天冤案?

2014年12月15日10點,內蒙古高院就此案進展召開發佈會,新聞發言人李生晨列舉了改判呼格吉勒圖無罪的三個理由:

其一,犯罪手段供述與屍體檢驗報告不符。呼格吉勒圖多次有罪供述稱採取卡脖子、捂嘴等犯罪手段與被害人楊某某“後縱膈大面積出血”等屍體檢驗報告內容不符。

其二,血型鑑定結論不具有排他性。呼格吉勒圖本人血型為A型,對呼格吉勒圖指甲縫內附著物檢出O型人血,與被害人血型相同。但血型鑑定為種類物鑑定,該鑑定結論不具有排他性、唯一性,不能證實呼格吉勒圖實施了犯罪行為。

其三,呼格吉勒圖的有罪供述不穩定,且與其他證據存在諸多不吻合之處。呼格吉勒圖在偵查、審查起訴和審理階段均曾供稱採取了卡脖子、捂嘴等暴力方式強行猥褻被害人,但又有翻供的情形,有罪供述並不穩定。而且供述中關於楊某某的衣著、身高、髮型、口音等內容與屍體檢驗報告、證人證言之間有諸多不吻合。

既然無罪邏輯如此清晰,卻為何判人死刑?在呼格案中,公眾看到偵查機關在“口供中心主義”錯誤辦案理念的影響下,逼供、誘供、疲勞審訊、刑訊逼供等非法取證,導致虛假認罪口供的出現,最終引發冤案,殃及無辜。

贏訴之道

一審時,呼格案的律師做的是有罪辯護。這顯然令人驚訝,但在基層的司法實踐中,這種怪現象並不鮮見。再審時,律師換成了女律師苗立。很快,讀者就會看到優秀律師的重大作用。

2008年9月,作為“呼格吉勒圖案”申請再審程序的代理人,苗立曾向最高人民法院書面建議:應儘快提審或者委託異地法院再審此案,並採用開庭審理的方式,“如能成行,‘呼格吉勒圖案’將被載入中國刑事司法審判史冊,成為看得見的‘正義’”。與此同時,從2007年到2008年間,苗立接受了多家國內媒體的採訪。

苗立曾無數次梳理“呼格吉勒圖案”,從中尋找突破點。

苗立認為,儘管2005年趙志紅已經落網,但“呼格吉勒圖案”再審立案阻力不小,“如果再審後認定呼格吉勒圖無罪,那麼當年的辦案人員可能會被問責”。“另外,我國法律對刑事再審案件的複查期限沒有限制,這也是導致該案久拖不決的一個因素”,直到被拖成了誰都不想碰的“燙手山芋”。

然而,苗立始終不放棄。在她的身上,呈現出法律人崇高的職業操守。最終,苗立從多方面出發指出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多處存在疑點、漏洞、矛盾,無法排除合理懷疑,單憑現有證據無法證明呼格犯罪事實;且真兇趙志紅已經落網,故應作無罪判決。

致敬

致敬律師:內蒙古河洋律師事務所苗立律師、何綏生律師,北京市義派律師事務所王振宇律師,你們秉承律師的良知與職業操守,將含恨18年的冤案昭雪,還逝者以清白,還生者以安慰,蘸生命之墨寫就中國法治建設曲折推進的典型樣本,向你們致敬!

致敬法官:內蒙古高院孫煒、王學雷、圖雅法官,書記員鄒慧敏,你們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懼壓力,鐵面無私,秉公裁決,不僅還當事人以清白,更還國人以法治信心,向你們致敬!

致敬記者:新華社內蒙古分社記者湯計、林超,《法制晚報》深度部原主任朱順忠,你們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將國人對法治的信仰艱難書寫在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向你們致敬!

(新華社記者湯計)

(《法制晚報》原記者、大白新聞總編輯朱順忠)

名律點評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王洋:從1996年至2014年,記者、律師、退休檢察官、專家等正義的力量不斷努力,持續堅持,終致冤案昭雪。其中,2014年10月底,呼和浩特市退休檢察官、曾多次撰文為“呼格吉勒圖案”呼籲的滑力加,就被人以遞送投訴材料為由,約出家門後,在一個飯店內遭到毆打。右側肋骨骨折,並插入右側肺葉造成氣胸,遭受銳物劃傷的面部縫合七針。記者秉筆直書,律師恪守道德,公民堅守正義,學者敬畏底線,親人日夜守望,終於迎來了遲到的正義。冤案昭雪,從來都不是一個人的力量,而是一群人的合力,自始至終,它都考驗著記者的勇氣,律師的良心,法官的良知,也考驗著體制糾錯的決心。要相信,我們的社會從來都不缺乏為民請命的記者,從來都不缺乏為法祭命的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無論多麼艱難,都要相信法治,相信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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