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寶馬龍哥案”這兩天在網上引起了激烈的討論,“社會哥砍人卻刀脫手”讓無數網友開始爭論:被欺負的電動車主於某,究竟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大部分的網友希望於某無罪,但也有人說其防衛過當。
就在今天,電動車主於某的處罰結果出來了!
經調查研究,崑山相關機構表示:電動車主於某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依法撤銷於某案件。
其實關於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大家爭論的焦點,主要在於於某最後追砍的兩刀。
該機構直接給出簡單明瞭的解釋:最後兩刀並未砍中,其中一刀還砍中了寶馬車。
最後兩刀沒有砍中,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看到這裡,爭論的焦點已經消失了。
既然最後2刀沒砍中,正當防衛是肯定毫無疑問的了,這應該是能被認定為正當防衛最重要的細節了。
由於之前的視頻不太全,該機構還講述了之後的經過:被追砍後,劉某繼續逃跑,於某則是返回寶馬車旁,將車內劉某的手機取出放入自己衣服口袋。
民警到達現場後,於某將手機和砍刀主動交給出警民警,於某表示:拿走劉某的手機是為了防止對方打電話召集人員報復。
該機構解釋道:劉某挑起事端、過錯在先,隨後又拿刀擊打於海明頸部、腰部、腿部。
與網傳的用刀背打人出入的是,該刀為尖角雙面開刃 ,全長59釐米,其中刀身長43釐米、寬5釐米,屬於管制刀具。
聲明中還表示:於某奪刀後,砍中劉某的5刀,與追趕時甩擊、砍擊的兩刀(未擊中),儘管時間上有間隔、空間上有距離,但這是一個連續行為。此後,於某停止追擊,返回寶馬轎車搜尋劉某手機的目的是防止對方糾集人員報復、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符合正當防衛的意圖。
劉某當時喝了酒,一車同行的一男二女,男子劉某某因參與了打架,被拘留10日。另兩位女子因為勸架,未涉及此案。
這個結果是很多網友樂意見到的,雖然過程與很多人設想的有點不太一樣。
對於這個處罰決定,你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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