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檢察機關將開展為期一年的信訪積案清理活動

作為深入推進群眾信訪件件有回覆制度的重要內容,自今年3月起,全國檢察機關將開展為期一年的信訪積案清理活動,全面清理重複信訪、長期信訪等重點信訪積案,壓實首辦責任,提高首辦質量,進一步完善新時代檢察機關信訪制度。

該活動主要針對檢察機關已經作出終結性處理意見,信訪人仍向檢察機關重複信訪五年以上且反映強烈的信訪積案開展集中攻堅。重點案件將由最高檢和各省級院掛牌督辦。除具有不宜公開情形外,在徵得信訪人同意的前提下,列入清理範圍的信訪案件均要有院領導包案,要以公開聽證的方式開展,並運用多元化矛盾糾紛化解機制,綜合施策,多措並舉,合力促進問題解決,努力實現案結事了人和。

“對納入清理範圍的信訪積案,實行‘首辦負責、領導包案’原則。”最高檢第十檢察廳負責人表示,各地檢察機關將公開聽證作為清理工作的必經程序,“能聽證、盡聽證”,除具有不宜公開情形外,只要信訪人同意的就必須舉行公開聽證。最高檢將在清理活動中開展“帶案下訪”、交叉檢查工作,對清理活動進行督辦、指導。

記者瞭解到,2019年,全國檢察機關緊盯“告狀難”“申訴難”,兌現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的承諾,全年共收到49萬多件群眾來信,能夠回覆的都已在7日內程序性回覆,程序性回覆率100%,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覆率達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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