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政策|福建省首次創辦小微企業可獲補貼,企業不裁員享穩崗補貼

9月18日獲悉,福建省政府辦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工作十七條措施的通知,送出一大波促就業福利。

創業政策|福建省首次創辦小微企業可獲補貼,企業不裁員享穩崗補貼

為鼓勵創新創業,拓寬就業載體,福建省將創業孵化基地運營主體納入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對象範圍,符合條件的可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貼息貸款;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畢業5年內大中專院校(含技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由創業地給予不超過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扶持補貼;將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對象放寬至個體工商戶;支持一批科技人員離崗創業,對於經批准離崗創業的,可在3年內保留其人事關係,並與原單位人員同等享有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等方面權利。

福建省將實施“護航行動”,對積極採取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從失業保險基金中給予穩崗補貼。對受市場因素影響遇到暫時性困難的企業,可提高穩崗補貼標準。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將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降費率政策延長至2019年4月30日。

福建省鼓勵相近行業企業吸納因市場因素造成失業的職工,每吸納1人並穩定就業半年以上、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可給予不超過500元的一次性補貼;將就業見習對象放寬至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中等職業學校(含技校)畢業生。

以上措施中應對市場影響促進就業新政策執行至202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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