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小型微利、中小微、小規模你分清了嗎?

近年來,“小微企業”這個名詞經常被提起。

小微、小型微利、中小微、小規模你分清了嗎?

“小微企業”是發展的生力軍、就業的主渠道、創新的重要源泉。而與此同時呢,“小微企業”在籌資以及抗風險能力等方面又相對較弱。

所以,在萬眾創業的今天,國家不斷在加大對“小微企業”的各項扶持。

“小微企業”是一個習慣性的叫法,也比較籠統,並沒有一個嚴格意義上的界定,目前所說的“小微企業”是和“大中企業”相對來講的。如果非要找一個比較接近的解釋,那就是工信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於2011年6月發佈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將16個行業的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可以把小型、微型看做小微企業。

但是呢在稅收政策領域,小微企業在具體不同稅收優惠政策中又被賦予了不同的標準,比如免殘保金的小微企業標準就是人數設定,免增值稅的小微企業標準主要就是銷售額標準,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又涉及資產、從業人數等。

這個如果你沒細緻的去認真分辨一下,那就完全有可能把各種優惠政策混淆,影響對政策的把握。

小微、小型微利、中小微、小規模你分清了嗎?

其實要區分也挺簡單的,只要記住每種政策的享受條件就行了。

小微、小型微利、中小微、小規模你分清了嗎?

增值稅中的小微企業政策

條件:

1.屬於小規模納稅人

2.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季度銷售額30萬元以下(含本數)。

同時滿足上述條件就是增值稅上的小微企業,享受免徵增值稅優惠政策。

政策依據:財稅〔2019〕13號,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現就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企業所得稅中的小型微利企業

條件:

需要同時滿足下面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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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同時滿足上述條件的納稅人就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的優惠,具體來說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

財稅〔2019〕13號

實際操作:

滿足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企業所得稅是分段計算,無需備案,在預繳和彙算清繳通過填寫申報表相關內容即可享受。

所謂分段就是說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並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並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預繳申報表填寫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表填寫如下:

小微、小型微利、中小微、小規模你分清了嗎?

《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201030)第1行填報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減免企業所得稅的金額。

本行填報根據本期《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A200000)第9行計算的減免企業所得稅的本年累計金額。300萬計算出來的減免企業所得稅的金額就是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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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保金中的小微企業

條件:

在職職工人數30人(含)以下

所以,職工人數30人以下的,從2020年開始,暫免徵收殘保金。

政策依據:

發改價格規[2019]2015號關於印發《關於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的通知規定,暫免徵收小微企業殘保金。對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徵收殘保金。

小微、小型微利、中小微、小規模你分清了嗎?

實際操作:

公司2020年工資總額210萬,職工人數31人,四川省要求的殘疾人就業安排比例是1.6%,實際公司安排殘疾人0人,安置比例小於1%(實際安置比例為0%),那實際我們就只按照應納費額的90%繳納,相當於減免了10%的費用。

如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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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比如:公司2020年工資總額710萬,職工人數80人,四川省要求的殘疾人就業安排比例是1.6%,實際公司安排殘疾人1人,安置比例小於1.6%,但是大於1%(實際是1.25%),那實際我們就只按照應納費額的50%繳納,相當於減免了50%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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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30人以下的公司,按減免費額為100%。

所以最新的申報表在第8列“本期減免費額”項中,增加3個減免費額計算公式。其實就是對這個減免比例的設定,10%,50%,100%。

社保費減免中的中小微企業

條件: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確定減免企業對象。

小微、小型微利、中小微、小規模你分清了嗎?

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可根據受疫情影響情況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徵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

實際操作:

社保保險費核算分為個人部分和企業承擔部分,本次減免的是企業部分。

個人部分一般我們談的都是稅費前工資,所以應發工資前都是含了社保費,企業在發放工資時候代扣下個人部分社保費。

企業部分就是你看不到的,這個是按照一定標準計算繳納的社保和公積金。

具體我們來看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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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部分

1.工資的結轉

這部分直接按照人力資源部門的工資表入賬。這裡的應發合計就是公司承擔的職工人工成本中個人的部分,但是這裡的應發合計和職工到手的還有差異,因為公司還要幫你代扣代繳個人承擔的社保公積金,個人所得稅。

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實際發生的短期薪酬確認為負債,並計入當期損益,其他會計準則要 求或允許計入資產成本的除外。

按照權責發生制,首先結轉成本費用,這裡假設全部入管理費用,當然根據職工所屬部門會入到其他科目,比如銷售費用,製造費用等,文章只是簡便列示。

借:管理費用-工資(一般科目設置不會那麼全面,把各種補貼和加班費金額都放到工資)

管理費用-獎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2.發放工資

小微、小型微利、中小微、小規模你分清了嗎?

發放工資的時候企業要代扣各種保險和個稅,這部分通過其他應付款(其他它應收款)、應交稅費來先掛,實際支付社保局和稅務局的時候截平。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獎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醫療、失業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企業承擔部分

1. 社保、公積金成本的結轉入賬

個人部分的分錄我們做完了,那麼接下來我們就來看看企業為職工負擔的部分如何列支,我們都知道社保和公積金都是個人扣一部分,企業為你補充一部分,具體比例這裡多說,這個都是有規定的,比如公積金一般是個人扣的部分,企業再為你多繳納這一部分,比如個人扣100,企業再為你存100,你公積金賬戶就是200餘額。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醫療、失業、工傷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醫療、失業、工傷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那麼這次免徵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其實就是這部分。

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免印花稅

條件: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等有關規定。

所以,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小微、小型微利、中小微、小規模你分清了嗎?

公司屬於建築業,2019年年末從業人員300人,資產40000萬,年營業收入40000萬。請問公司屬於什麼類型的企業?

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建築業標準是營業收入8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8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 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6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 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看著有點亂,我們也一步步來看看。

小微、小型微利、中小微、小規模你分清了嗎?

第一步、建築業人數不是判斷的標準,資產40000萬,營業收入40000萬,均未達到大型企業標準,肯定是中小微企業。

小微、小型微利、中小微、小規模你分清了嗎?

第二步、資產40000萬,營業收入40000萬同時大於5000萬和6000萬,所以建築業屬於中型企業。

所以金融機構和公司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免印花稅。

政策依據:

財稅〔2017〕77號

小微企業在政府性基金的優惠

條件:

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滿足上述條件的納稅義務人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

政策沿革: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關於對小微企業免徵有關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財稅〔2014〕122號)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

而後續財稅〔2016〕12號擴圍的政策,將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範圍,由每月(每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9萬元)擴大至不超過10萬元(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源自增值稅的規定,特指增值稅納稅人中的一類。按照現行稅法規定,增值稅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取得的銷售額乘以徵收率計算應納增值稅額。

自2018年5月1日起,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增值稅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統一為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

享受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納稅30萬元)免徵增值稅的,仍然只限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而非所有小微企業,也非所有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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