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重點打擊投機炒房行爲和房地產「黑中介」

新華社西安10月9日電(記者劉瀟)10月8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11個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的通知》,決定在西安市開展打擊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重點打擊投機炒房行為和房地產“黑中介”,治理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銷售、虛假宣傳等行為,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健全房地產市場監管機制。

其中,投機炒房行為包括:壟斷房源,操縱房價、房租;捂盤惜售或者變相囤積房源;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站、新媒體等途徑捏造、散佈房地產虛假信息,以及僱傭人員製造搶房假象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通過更改預售合同、變更購房人等方式,投機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通過提供“首付貸”或者採取“首付分期”等形式,違規為炒房人墊付或者變相墊付首付款。

房地產“黑中介”違法違規行為包括:採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驅逐承租人,惡意剋扣保證金等;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或者對購房人隱瞞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為客戶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陰陽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非法侵佔或者挪用客戶交易資金;強制提供代辦服務、擔保服務,或者以捆綁服務方式亂收費;與投機炒房團伙串通,謀取不正當利益。

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具體為: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以認購、認籌、預訂、排號、售卡等方式向購房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誠意金等費用;未按政府備案價格要求銷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條件限制購房人合法權利(如捆綁車位、裝修)等方式,變相實行價外加價;一房多賣,損害購房人合法權益;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法定義務、加重購房人責任、排除購房人合法權利;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按揭貸款;未標明房源銷售狀態、銷售價等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行為。

西安: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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