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善達建議優先上收社保事權,賈康建議三層政府架構

許善達建議優先上收社保事權,賈康建議三層政府架構

“財稅戰略主要包括國家和企業的關係,以及中央和地方的關係。前者在7月份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已經明確,要從穩定宏觀稅負轉向降低宏觀稅負;而後者也有了答案,不是減少中央收入增加地方收入,而是在保持中央地方收入格局大體不變的前提下,上收部分地方承擔的支出責任。”聯辦財經研究院院長、原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許善達在10月15日的首屆野三坡中國經濟論壇上表示。

許善達說,2013年開始的穩定宏觀稅負的要求在今年出現了變化。今年一季度做出5月1日開始“營改增”的決定,“營改增”加上降低社保繳費率共計減稅費6000億以上。許善達直言,如果政策導向還是穩定宏觀稅負的話,有減稅就必然有增稅。到底是要加稅還是改變政策導向為降低宏觀稅負,是個不能迴避的問題。

7月份的中央政治局會議確定了降低宏觀稅負的方向。這個方向做出調整之後,後續仍有許多值得研究的問題,比如要宏觀稅負要降低到什麼程度,除了6000多億的減稅之外,還需不需要對其他的稅負做出一些討論等。

另外,在央地關係調整上,許善達直言,“中央減少收入、地方增加收入”的思路已經被否定了,中央政治局最終決定保持中央地方政府收入格局大體不變,而上收由地方政府承擔的支出責任,其中大家最為主張、也形成共識的建議是將社會保障的支出責任上收至中央。

他分析說,以前中央財政比重小,沒能力承擔社保支出,所以是分省統籌。甚至有的省級財政也承擔不了,由市級財政承擔。這種分散化的社保體系出現了很多問題,比如流動人員的社保非常麻煩。所以許多專家建議,上收支出責任最優先的是上收社保的支出責任。

8月24日,《國務院關於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意見》出臺,作為財稅體制改革三大內容之一的中央和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終於拉開帷幕,以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為切口,推動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的改革也終於開啟。

許善達建議優先上收社保事權,賈康建議三層政府架構

財政部財科所原所長、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賈康也在上述論壇上談及央地關係調整。他直言,“文件裡使用的‘財政事權’的概念讓一些人疑惑,到底財政事權和政府事權有無區別?我個人認為,財政事權只能是政府事權。”

他分析,現在我國的預算是全口徑預算,所有的政府行為和政府的財政都要表現在預算之內,納入規範的預算體制。所有的政府事權都要對應預算,對應到所謂的財政事權上。所以無論文件用什麼詞,其實說的都是各級政府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是各級政府的職能。

對於央地關係調整的思路,他指出,應該按照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此前提出的三原則來劃分中央地方事權,即外部性、信息複雜程度與激勵相容三原則。比如國防外溢性很強,應該是中央的事權;而轄區內不動產和居民住房幾乎沒有外溢性,應該適合地方政府管理。

此外他認為,要深究事權配置的合理化是否可以跳過財權配置的合理化,直接與財力匹配。中央過去提事權與財權相匹配,後來不提了,只是提事權和財力相匹配,他明確表示這種思路不成立。

“跳過財權配置,僅考慮事權和財力匹配,意味著整體靠轉移支付來解決問題,而不考慮稅基如何合理配置,顯然此路不通。既然是分級財政,那麼各級財政的稅基如何配置這個問題是繞不過去的。”賈康直言。

在他看來,三大財稅體制改革的最終目的,都是要實現一級財政、一級事權、一級稅基、一級預算、一級產權、一級舉債權這七個“一級”的財稅管理體制,每一級政府都有要對應的、獨立的七個“一級”。

從這個角度來看考慮各級事權財權合理化的通盤框架,他認為沒有可能繼續維持五層級政府的框架結構,建議通過省直管縣和鄉財縣管來實現三級政府框架,把分稅制貫徹到底,從而改變當前的現狀,即中央和省級政府之間是分稅制,而省級政府以下實際上已經是分成制、包乾制的舊體制。


賈康介紹

第十一屆、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政協經濟委員會委員,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博導,中國財政學會顧問,中國財政學會PPP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國家發改委PPP專家庫專家委員會成員,北京市等多地人民政府諮詢委員,北京大學等多家高校特聘教授。1995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1997年被評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高層次學術帶頭人。曾受多位中央領導同志邀請座談經濟工作(被媒體稱之為“中南海問策”)。擔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體學習“財稅體制改革”專題講解人之一。孫冶方經濟學獎、黃達—蒙代爾經濟學獎和中國軟科學大獎獲得者。國家“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規劃專家委員會委員。曾長期擔任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1988年曾入選亨氏基金項目,到美國匹茲堡大學做訪問學者一年。2013年,主編《新供給:經濟學理論的中國創新》,發起成立“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和“新供給經濟學50人論壇”(任首任院長、首任秘書長),2015年-2016年與蘇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給經濟學》專著、《供給側改革:新供給簡明讀本》、以及《中國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獲評中國圖書評論學會和央視的“2016年度中國好書”),2016年出版的《供給側改革十講》被中組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和國家圖書館評為全國精品教材。2017年領銜出版《中國住房制度與房地產稅改革》、《新供給:創新發展,攻堅突破》、《構建現代治理基礎:中國財稅體制改革40年》等。根據《中國社會科學評估》公佈的2006~2015年我國哲學社會科學6268種學術期刊700餘萬篇文獻的大數據統計分析,賈康先生的發文量(398篇),總被引頻次(4231次)和總下載頻次(204115次)均列第一位,綜合指數3429,遙居第一,是經濟學核心作者中的代表性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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