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塑膠袋羊蹄兒

跨世紀的冠縣,我正讀高中。華聯超市前,一位老爺子每日傍晚出攤,穿中山裝,端坐在半高的馬紮上賣一鍋羊蹄兒,5塊錢可以撈好幾個。晚飯時,我就會買上幾根,羊蹄冒著熱氣兒,滴啦(音)著湯汁,撈出來,再買倆饃饃,帶到學校吃,學生時代的大餐。

後來離家,吃不上羊蹄,如今再回到家,再也沒吃到過羊蹄兒,每次路過變了模樣的那兒,嘴巴里都會不自覺地流出想念羊蹄兒的口水。

一塑料袋羊蹄兒

這幾天尤其想吃,刻意尋找,終於得見,羊蹄兒剛剛出鍋,冒著熱氣兒,被夾到盤子時,頭上的肉與骨分離,顫顫巍巍,晃晃悠悠,想象著口感,一定鬆軟滑嫩。

得涼一會兒,才能裝進塑料袋,賣給我。

可我已不能再忍。撩起一根兒羊蹄兒,體會著啃一根羊蹄兒的四重境界。

撩著露出的骨頭,從真正的蹄兒開始啃,倆角兒,包著一層堅實的皮,全身力氣集中到兩排大牙之間,強烈擠壓,把那層皮兒擼下來,嚼在嘴裡,有一點點辣氣兒和四處飄逸的肉香融合,但並不耽誤咯嘣咯嘣的響,富有節奏,身體也跟著手舞足蹈起來,這是啃羊蹄兒的第一重境界:

再往前咬,羊蹄兒上的肉就變得厚實鬆軟,不用咬,只輕輕一吸,肉就進了嘴,也不用過多咀嚼,就化掉流進食道,這是啃羊蹄兒的第二重境界,但不是這重境界的最高體驗,最高體驗在於羊蹄兒上一塊類似於人類手掌與前臂相接處鼓起的那塊凸起,就像一塊棉花做的肉團,吸一口進嘴,只消一瞬間,如過電般的竄過喉嚨、滑進食道,大腦裡只回蕩香嫩無比的感覺,比起彼伏。我想:

羊蹄啃過、潤物無聲不過如此了吧。此乃啃羊蹄兒的第二重境界:

羊蹄兒上的皮肉啃過,裸露出筋骨,嘴短骨頭長,有些地方夠不到,並不好啃,左右其手,來回騰挪轉換,兩排大牙摩擦幾次,才能將長骨上的羊筋撕裂,雖然進了嘴,也還是勁道無比,不好對付,後槽牙來回摩擦,摩擦來回,當細碎的羊筋鑽進牙縫、一陣生痛之後,其他的筋兒才能被吞嚥進喉嚨,這一種對抗,為了吃,毫不畏懼,堅韌不拔,這種精神如果放在掙錢上,人生就會少很多痛苦,快樂就會多一點吧。此乃啃羊蹄兒的第三重境界:

筋骨相連,唯有嘴巴能切斷聯絡。咯嘣一聲,筋斷骨落兩旁,後槽牙一點點把殘存骨端的筋一點點的啃下來,吞進肚子裡,骨頭就只剩下真正的骨頭,再把一段段的小骨頭、每次一塊地漱進嘴裡,體會最後一點、也是最充沛的羊蹄兒的香氣,彷彿整個羊蹄兒都化在嘴裡,進入身體,流進血液,融進大腦的印象裡。此乃啃羊蹄兒的第三重境界:

如認識新朋友,一開始大家彼此陌生,各有稜角,硬硬的,彼此試探,試探中,彷彿感覺到柔軟,再多一點了解,真要是熟絡起來,那必定是來來回回的磨合與碰撞,過了這危險的磨合期,便是融化成最好的朋友,無話不談,或者無損話不說,那才是人與人之間最熟悉的狀態。

所以說,啃一根羊蹄兒,我只是在啃羊蹄兒嗎?不,我啃的是人生,是歲月蹉跎的滄桑變遷,是人世間的五味雜陳。

所以說,我只是許臨時嗎?不,我不是許臨時,我是愛吹牛的許臨時。

哈哈哈。

啃完一根兒,忘掉許臨時愛吹牛的本性,伸出舌尖兒舔掉嘴唇上的油,抹掉手上的油膩,店家滿盤的羊蹄兒也涼了一些,被前邊排隊的人買的差不多了,我也拾幾根羊蹄兒進塑料袋,還冒著熱氣兒,提溜著回家,起瓶啤酒,繼續啃。

文|許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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