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第一季綁架案案情分析及觀後感

  案件:綁架案
  受害者(類型):女雙胞胎 及男友


  作案特徵:綁架一個以騙出另一個 勒索信中很少用“我” 冷靜
  重要線索:勒索者的話 對Gideon等人的瞭解(熟識受害人一家的探員)
  特徵側寫:單幹 白人男性 自命不凡
  作案人:熟識神父一家的探員Shyre
  病症類型:困擾式犯罪 自我陶醉 自我膨脹
  作案動機(成因):佔有雙胞胎

看完第5集後,不知道各位看官是否有如下思考:
這件案子需要BAU來接手嗎?
BAU插手的案件,一般都是久拖未決的懸案,或者短時期內造成社會惡劣影響的重案,還有就是連環作案造成破壞,威脅和恐慌的,此類案件由於社會以及輿論的壓力,必須加快破案,所以包括聯邦,州,地方以及國際執法機構希望有更多的專家介入,因此BAU小隊就有了用武之地。那這集的案件呢?突發的綁架殺人案!其性質上,屬於普通的刑事案件,而且當地的FBI已經介入,但同屬FBI的BAU依然被編劇強行安排去破案了。這說明了什麼,
1. 全美的當地警方都無用,只有依靠聯邦調查局才能破案?
2. FBI當地分局裡都沒值得信任的人,只有BAU小隊是可依靠的?


3. 與罪犯談判,一般都是警方的談判專家出手,BAU是否有此權限?
我想,以上假想當然不能成立。有一種推斷也許最合理,Evan Davenport 是當地檢察院的行政助理,說難聽點,就是體制裡的人。當女兒被綁架他被勒索時,當地警方應該是最熱心的,最全神貫注的,最賣力的。所以我覺得本集BAU是開後門,拖關係,被當地FBI領導請來參與此案的,既然請來了,當然就不存在什麼傳統的流程定位什麼的。人情世故,不單單隻有中國人有吧~~呵呵!
警方交付贖金的部署業餘嗎?
Morgan的思路,應該就證明了警方的基本推斷。他們認為,罪犯把接頭地點定在停車場,肯定是會有轉移交易地點的安排,而本集嫌犯恰恰是FBI探員,利用這一優勢,成功鑽了警方思維上的漏洞,在一開始就直接動手。但這裡有個BUG,警方在外圍就一點部署都沒有?哪怕九曲十八彎,最後總要找個地點接頭吧。難道BAU天真地以為,靠Morgan和Hotch一輛車跟蹤就能抓住嫌犯?結果是,嫌犯的確只來了一個人,而且倉皇開車逃跑後,路上居然沒有遇到任何關卡。我是個外行,但我也知道雖然警方不能靠近交易地點,但是交易後的局勢控制,是有很多手段的。可能很多人會提出,因為嫌犯是FBI裡的探員,關卡肯定會有,只是他利用自己的身份,混出包圍圈了。那麼,作為無所不能的Gideon此時就該想到了,嫌犯非常自信,獨自來接頭作案,並且自信到無論成功與否,最後都認為能逃脫警方的布控,為什麼?而且他的確成功了,交叉對比接頭當時包圍圈範圍內進出的車輛,應該能有所警覺。熟悉辦案流程,瞭解抓捕細節,準確找出漏洞,一定是個行家裡手,不是犯案老手,就是自己人乾的。

罪犯要是成功綁架了Cheryl呢?
我想都不敢想,編劇大人簡直騎虎難下啊!Agent Shyer很自大,首先因為他是FBI探員,對警方和BAU的動態瞭如指掌。這是他的優勢,他的目的一定是想秀一把自己,證明哪怕你們請來了BAU,做了一切部署,我也能得到我想要的。那我們來大膽揣測一下,他一定是對警方的部署非常清楚,在停車場,他知道Morgan和Hotch在,竊聽的時候他們自己已經把計劃說出來了。但,Agent Shyer沒有偷偷摸摸先去把車裡埋伏的Hotch和Morgan幹掉,再大搖大擺地去綁架,這應該是最安全也是最合理的方案。而是,當著他們的面,直接開車過來硬上!所以,我推斷,警方在外圍根本沒有部署,是有依據的,如果有,Agent Shyer這麼做肯定不合邏輯,與其犯罪行為表現有差異!其次,他當Hotch和Morgan是死人嗎?第一時間,發現Cheryl被綁架上車,難道不會跟上去?事情發展到這個局面,Agent Shyer如何收場?車裡是Cheryl,車後是FBI探員,警方的支援很快會來,有何自信能甩掉後面跟著的尾巴?一切都講不通!所以,停車場交易,雙方都很尷尬,只有Cheryl沒被成功綁架,而Hotch和Morgan也無心追捕嫌犯,Shyer安穩逃脫,劇情才能繼續發展。

結合之前的判斷,本案是拖關係加塞給BAU小隊的,當地FBI與BAU之間肯定要參與聯絡,而JJ就是BAU小隊的聯絡官!場面上,肯定大家是同事,互相幫助。私底下,喝個酒,應酬時,把自己隊內的八卦當談資分享了。集團公司的財務和分公司的業務經理,在公司年會上碰到了,談論了一下董事長和助理的緋聞,大致就是如此吧。


哈哈哈,這集就黑到此吧!歡迎大家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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