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業委會的小區可以不交物業費嗎?對於有些物業的“隨意性”服務,你怎麼看?

游龍鮑思宇


我們換個角度想一下,如果說在小區沒有業委會的情況下,我們小區內的設備是不是就可以不用維修了?小區內的供水設備系統就可以不用維護,讓其自行生鏽、堵塞、爆裂而不用去維修導致停水了?我們的小區也可以因為沒有業委會,在水電出現故障,需要維修和更換零件時沒有資金而停止維修導致停水停電嗎?小區可以因為沒有業委會,就停止電梯運行嗎?因為沒有業委會就可以停止整個小區路燈照明嗎?我們的小區可以因為沒有維委會就可以垃圾遍地沒人清理,小區牆體整體脫落嗎?


說白了,物業費並不是全部都是給物業公司本身使用的。大約只有百分之十是用於物業公司自身的,其他的百分之九十都是用在小區的維護和建設上了。如果業主不繳納物業費了,作為一個物業公司最多也就是暫時要不到了物業費當中的百分之十的一些費用,掙不到錢了。物業公司最後大不了先起訴,之後拍拍屁股走人。可是,業主們呢?作為小區業主,因為所有業主不繳納物業費,小區沒有資金來維修和維護小區的基本設備,最後導致小區內的所有設備老化,損壞停止運行,最後小區因為設備損壞停水停電等,小區整體無法正常運轉。這樣的結果難道就是業主想要的結果嘛。所以說,不僅僅是物業公司需要物業費,也是小區的正常運轉需要物業費的支持。物業費是小區運轉需要的剛性需求,並非是說,小區沒有了物業公司就不需要物業費的支持了,也不是說沒有業委會就可以不用交物業費了。小區要運轉,設備要維修等,這些都離不開物業費的支持。

要說怎麼看物業服務的“隨意行”,每個人的看法和想法都不會相同,要求可能也不一樣。100個業主可能就會有100種看法和要求,也許有的業主會認為還可以,也可能有的業主會覺得一些地方不滿意。物業公司為小區整體集體業主服務,業主又很多想法會各不相同。所以物業公司很多事情的決定也會遵循少數服從多數,集體利益大於個人利益的決定。在這樣的情況下,很難做到讓所有業主都滿意的局面。所以要說怎麼評價這個物業公司的服務,應該是集體業主的評價更有說服力,如果召開了業主大會。有一半以上的業主覺得這個物業公司服務不好,那麼就可以通過業主大會的投票決議來授權業委會解聘或者要求這個物業公司,而不是說,任何一個單獨的業主只要是個人感覺感覺物業公司服務不好就要求物業公司停止服務或者可以拒絕繳納物業費了,那樣就亂套了。


小區物業人


對於小區沒有業委會是不是可以不交物業費,這個問題可以說完全不可能。這種事情在網上可以查到很多案例,不要說沒有業委會,就是沒有物業服務合同,業主要是不交費都沒法勝訴。也就是不管怎樣,物業費你是不能不交,最多是給你打個折罷了。

1.物業公司進入小區,一般來說都是開發商建設後期,即將交房前另外成立,或者是利益關係送過來的。也就是物業公司的後臺絕對不是普通業主能夠撼動的。

2.物業公司進駐小區,基本都是有《前期物業管理合同》的。這是開發商代表業主簽訂的,也就是當時尚未交房,無法讓業主行駛權利。且小區驗收必須要有物業公司進駐才能合格,這是開發商的預先行駛權利。為了保證業主的正常生活不受影響,也為了開發商能夠更好地做好其它項目。

3.一般《前期物業管理合同》有這樣一條:《前期物業管理合同》自小區成立業委會後自行終止,是否續用由全體業主決定。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只要一天沒有成立業委會,那麼物業公司的服務就可以名正言順的存在。而不是以業主是否滿意為前提。

4.物業公司能否清場的主要組織還是業主委員會,只有業委會才是能夠趕走物業的唯一組織。然而,由於業主的冷漠自私,都是一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看熱鬧心態。所以成立業委會的最大難度還是業主心不齊,不能團結一致。連召開業主大會都很少能湊到一半以上的,正常最多是百分之十。

5.由於物業服務質量不高,業主不願意繳費,從而在《物業管理條例》層面,很多人被剝奪了業委會組織者的被選舉權。真正有能力成立業委會的,基本都不願意參與。而沒能力的組織者在沒有業主參與後,自然沒了這個勁頭。

6.沒有業委會的小區,物業合同依照《合同法》延續效力的規定,持續有效。也就是隻要你不交費就是違反了合同法的義務,至於你是否享受到合格合規的物業服務,這要看你是否有有力的證據證明物業公司的過錯。只要有合法有力的證據也只能讓你少交而不是不交。

7.對於物業公司把小區當成自己資產,隨意增加各項費用,只有業主團結起來成立業委會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

業委會是目前唯一能夠代表業主行駛權利的組織。一個小區沒有業委會,那麼就是物業公司砧板上的肉。任意割取。業主也只能敢怒不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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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沒有業主委員會的小區可以不交物業費?對於有些物業的隨意性服務,你怎麼看?

根據提問者的提問,可以判定他所在的物業管理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是以《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為依據為全體業主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是發展商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並在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備案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發展商必須向業主明示並予以說明一份文件。根據《物業管理條例》,這份合同對全體業主是有約束力的。

提問者提到的沒有業主委員會的小區是不是可以不交物業管理費。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在物業小區沒有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成立業主大會選出業主委員會並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之前《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對全體業主有約束力,因此你的管理費是應該交的。

開發商與物業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是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能出現欺詐和霸王條款。前期物業管理費用的收取必須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按照服務與收費對等的原則制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對服務範圍、服務的內容、服務的標準、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收費的標準、合同期限、糾紛的處理辦法等有明確的約定。物業管理公司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沒有按照《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業主可以向鎮、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投訴,要求履行合同。如果未按《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收取物業管理費,增加部分業主可以拒絕繳納或向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其錯誤決定。

總之,在沒有業主委員會的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必須嚴格履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及小區臨時規約的規定。不得擅自提高管理費用、減少服務、降低服務標準。業主為了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利,實現小區自治管理,應該在達到成立業主大會條件時及時向鎮、街道辦物業管理行政部門申請,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成立業主大會選出業主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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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苦行僧


所以,我認為,每個家庭交點物業管理費是理所當然的的,他們對我們業主作了服務,為我們的正常住行提供了方便和保障,為什麼要為幾個物業管理費而斤斤計較,耿耿於懷呢?

我是真的不敢想象沒有了物業,我們的小區將會髒亂差的何種程度?

我也奉勸一下那些反對交物業費的朋友改變一下態度吧!

以上我的回覆,請網友點評。


老孫1585769


沒有業委會,可能是:1⃣️前期物業(交房階段)。2⃣️小區曾經有過業委會,只不過是罷工了。3⃣️成熟的小區選不出業委會。

但以上所有因素,法律都不支持不付物業管理費。物業公司進入小區是按照程序走完的,物業公司就可以開展日常服務並收取物業管理費權利,業主也就有義務繳納物業管理費的義務。


劉教練8962


如果是城市裡的商品房住宅小區,很顯然是不行的。我們隔壁小區就是的因為一部分人常年拖欠物業費,物業撤走了。那個小區幾本就廢了,每個單元門口都垃圾成堆,汙水橫流,停車也是亂七八糟沒人管,導致經常有車被劃!小區裡沒有監控沒有保安沒有路燈,經常有人電瓶車電瓶被偷。後面也沒有物業願意接手了,現在靠社區希望社區幫忙給找個物業回來,也是個艱難的過程……


___嘿79277467


物業管理條例中規定如果大多數業主同意不成立業主委會的可以不成立,而且也不是物業公司可以組織成立,成立業委會的主體還是業主.可以成立業委會後要求物業公司公開收支明細,如果物業服務企業沒有按照相關規定履行承諾後義務,業主在有證據的情況下是可以拒繳服務費的。


七舅姥耶



北京房產律師王穎



zjjzmz1


沒有業委會可以不交物業費!但是垃圾清運只是居委會看不過去了,可能出錢隔三差五的清理一次,整個小區烏七八糟,接連被盜,暖氣管道堵塞,自來水加壓設施停用,沒有保安,車輛刮蹭,滿院狼藉,沒有路燈…連房價都比旁邊的樓盤低。物業的“隨意性”我不知道你指的哪一方面?五毛錢的物業費和一塊五的物業費服務的內容不一樣,一般物業進駐與業委會或居委會都簽有物業服務合同,而且物業費收取規定上也有具體要求,你出多少錢的物業費就享受多少錢的服務。我們小區有物業公司,也有業主委員會,居委會也實行監督,我認為是比較不錯的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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