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不交物業管理費怎麼辦?

段寶君


這種情況不少見,業主不交物業費可能原因很多,每個不交物業費的業主都振振有詞,可以說出N多不交物業費的理由。

還拿我住的老小區做例子吧:去年之前我們小區曾經有個沒資質的物管(開發商遺留然後轉包等等)在打理小區的衛生、綠化等工作,一些業主(約有半數)常常以他們沒有資質為由不交物管費,雖然不交物管費但他們在遇到房屋漏水、下水管堵了這些問題,還是要求物業上門服務,物業沒辦法,就拿交物管費的業主的錢為這些不繳費的業主買單,久而久之,規規矩矩交費的業主意見很大,都不願意交費了,動輒業主就投訴到12345市長熱線,我們小區成了社區頭疼最難管理的小區……

今年在社區和業委會努力下,有資質的物業公司上位了。他們到位後先不管業主交費的問題,進駐小區第一件事就是改造小區安保系統:裝監控、安裝門禁系統、聯繫有關部門拖走停在小區道路兩邊多年的無主殭屍車,修剪樹木、休造方便業主散步的小路等等,讓小區面貌煥然一新,服務很到位;所以,有些多年不繳費的老業主一口氣把歷年所欠的物業費全部結清了……

上述例子說明,只要服務規範到位,業主是看得見的,也是能認可的。所以,物業管理公司遇到業主不繳費的情況,首先要反思自己的服務是否到位,自己在服務管理上存在哪些差距?如果服務沒有瑕疵,小區業主無端不繳納物業費,可以走司法途徑,通過調解或法院裁決解決問題……


wenyingniao


我買屋安家,自己的住宅,憑什麼交錢,該交的衛生費不拖欠一分,其它都可拒繳,咱們老百姓要什麼保安管理,自己的家有事政府有公安,它們是保社會平安主力軍,生活水電氣政府有交費部門,物業的成在就是撈錢。老百姓在物價飛漲的今天,住自己家,拿什麼養物業。把人集中在一起住小區,沒錢的還得想法每年為它們交錢,回想単家獨院,清靜自在,自家事自作主,這才是安居樂業。


尋求美好


我們是法制國家、契約經濟,我們居住的小區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就是一個法定契約關係,業主的法律責任是遵守之前與物業管理公司約定的角色義務和職責,包括如約按時繳納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公司如約提供承諾的物業管理服務。如果業主對物業管理公司服務不滿意,可以通過業委會向物業管理公司進行交涉,如果物業管理公司在約定的時間內沒有明顯的整改與改觀,業委會應該尋求地方政府相關部門進行協調解決;也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暫行辦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物業管理條例司法解釋》的規定,代表廣大業主起訴物業管理公司要求強制履行合同約定的服務承諾與服務質量。

但是,假借細小服務環節的瑕疵故意拖延或者以空關無人居住為名拒交物業管理費,甚至幾年不繳物業管理費的業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暫行辦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物業管理條例司法解釋》的規定,只要金額符合訴訟標的,物業管理公司就可以依法起訴追討欠款,同時個人認為:鑑於許多小區因為很多業主不繳物業管理費,使得物業管理公司無法經驗撤出小區,導致小區成為“棄管小區”,環境衛生、安全秩序無法保障,嚴重損害了始終如一繳納物業管理費的業主的利益,對這些人的行為應該納入“失信人員”進入個人徵信系統“黑名單”!


江南耕人


如果一個高層小區沒有物業服務,將亂成什麼樣?不用說大家也明白,90%以上業主交物業費,說明絕大多數業主認可物業服務,個別人以各種說辭不交物業費是沒有道理的,你不交物業費還在享受著物業服務,你應該知道是大多數業主交的物業費支撐著物業公司沒有撤出,電梯、泵水、垃圾,等等才有人管,你們不交物業費還享受著這些服務,是對交費業主的不公平。所以不交物業費是沒有道理的,物業法院起訴也是要強制交費的。如果交費業主不足80%說明很多業主對物業有意見。你不趕他,他也不會再幹下去,因為他賠錢。


牛得草254094822


狗咬人。😄



08不惑


親,業主為什麼不交費?分析如下:

物業本是業委會請來的管家,發生矛盾,合同雙方協調解決就好。

然而,社會上,物業與業主的矛盾,非常混亂。原因是小區啟動初期,業主入住還不多,大多數房源尚在開發商手中(出售)。於是,開發商成立了自己的物業公司,承擔起了小區的物業管理。自定了收費標準,報備給政府有關部門,就算“理所當然”了,“合法”了。這種情況,法律上叫“無因管理”,是一種“應急辦法”。隨著小區發展,開發商、物業、業主之間,發生了變化,業主多了(房屋售罄),物管與被管(業主)矛盾顯現。因為之前的物管制度是未經業主同意的應急方案。業主本是主人,如今成了出資、受氣的貨,有理講不清了,當然就拒付物業費了。

解決矛盾的辦法,須先理順關係。成立業委會,把小區一切權力歸還業委會,物業爭取業委會聘用。與業委會簽訂小區管理聘用合同,取得對小區的管理權。


平山大毛


這就是集中居住的弊端。人以群居,物以類分,曾有人竭力反對次觀點。想打破次觀點,也不是沒有可能。

首先是經濟平等。以前有高檔小區被規定,必須留有一定數量房子,用於安置拆遷戶。這樣就出現了,樓梯口停著三輪車、馬自達。甚至把電線從樓上拉下來給電動自行車充電。物管收物業費,這些人根本不給,理由是政府安排他們來住的。

其次,文化水平、生活方式產生矛盾。高檔小區,竟然有人在樓梯間,進行冬季取暖。

還有其他的,我也沒時間再寫了。


草根的經濟學


重慶巴南區洋房



特困戶155585378


你提的問題就是一個乃罵的人。你怎麼不說物業服務不到位業主們應該怎麼辦?只要和人民做對都沒有好下場的。因為新中國是毛主席領導的共產黨為勞苦大眾的窮苦人打下來的,宗旨就是為人民服務。不為人民服務的人能有好下場嗎?


用戶5769483804589


一個有以人為本,與人為善的服務公司能秉承服務宗旨為業主服務,相信業主都樂意交管理費,但有些物業公司只為收物業費,停車費,廣告費,公共場地出租費而不按法按規為業主服務不作為,業主有意見投訴而拖而不決,業主唯有拒交物業管理費抗拒物業不作為了!不交費的業主也只能以法院來審判誰錯誰對應負什麼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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