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多為開發商公司,說房產是他們開發,物業的活該歸他們。是什麼道理?

東方寶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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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物業是讓眾多業主都非常氣憤的,因素業主覺得物業根本沒有盡到責任,但收物業費的積極性哪不是一般的快,管理小區就是在混時間,公共設施的維修就是拖,而且發現物業竟然是開發商公司的,這樣的物業更加牛氣,讓人恨的直癢癢。


房屋開發前期物業聘任者確實屬於開發商,但是後期物為業主聘任,房地產開發公司可以自行安排,決定物業公司,但並不等同產權永久性屬於開發商,免轉讓銷售的除外。當房屋交付後小區業主入住一半以上和入住房屋面積一半以上,就可以召開業主代表大會,成立業委會選擇自己所喜歡的物業公司。


所以小區的入住達人一半以後時業主就可以自行成立業主委員會,進行對現在物業服務的評估,如果業主委員會不認可開發商的物業服務質量,可以進行更換新物業,這樣的案例也不非常多的,很多小區更換業主委員會進行自選的物業後,物業服務質量提升很多,讓業主真正的感覺到自己是業主。在這裡同時也要提醒一下,想更換物業首先必須要有人來牽頭,而且作用小區的業主一定要頂力支持,千萬不要平臺一個勁的說物業不好,要換物業,到關鍵時刻需要業主出面時,就以各位理由推脫不出面,這樣的業主是非常之多的,也是造成不是每個小區都是更換物業的,因為業主不齊心。如果說業主做不到齊心更換物業,那麼也就別說那麼多,因為你改變不了物業,物業就會來改變你,業主只有被動接受。


暢談裝修


如果這家物業公司真的這麼說,那可能是長期的當“大爺”當得忘記了自己其實只是個管家。

物業公司是什麼?是由大多數業主(超過⅔的業主)共同挑選、決定出來幫忙服務、管理小區的,充其量是個管家。

而開發商公司的物業公司是什麼?這種物業公司一般都是和開發商簽訂了《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在小區入駐率不足或者第一位入駐業主未達2年之前由開發商選擇服務、管理小區的物業公司。

換句話說,就是在這個小區的房子還屬於開發商的時候開發商不能讓小區環境、設施等處於無人看管的狀態,這樣也不利於賣出房子啊,所以開發商找了個物業公司來收拾一下、管理一下的。很多開發商為了方便(也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就自己成立個物業公司。

這樣的物業公司等到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後,可以直接由業主委員會罷免掉,再從新選擇一家新的、滿意的物業公司來接管小區。

所以這家物業公司說的這些純屬無稽之談,我們廣大業主花錢買的小區還不能選擇管家是誰了嗎?


東友律師事務所


因為前期物業(即還未成立業主大會和業委會)由開發商有權選聘小區物業,按照流程是要招投標,但也是一種形式而已,有自己物業公司的大都是自己物業公司管理,沒有自己物業公司的,找個關係好的物業管理,因為開發商在前期有很多房產還沒出售時,還算是個大業主,需要聽話的物業,方便開發商工作。

想打破這一局面小區業主們就要團結起來,召開業主大會選聘自己滿意的物業,決定物業服務合同條款內容,成立業委會監督物業工作,有制約才會規範,開發商選的物業只要滿足了開發商利益,他就有立足之地,如果有了業委會,就得滿足大部分業主的利益,否則合同期滿,業主大會有權選擇其他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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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道理,業主說了算


上海蔡律師


說白了就是進一步壓榨購房者(消費者)的利益!這就是黑心的利益集團!強烈建議國家取消物業公司這種外來的怪胎!不能讓它們再繼續盤剝蠶食老百姓的血汗錢了!交給政府社區統一管理,居民自治、下崗失業人員還能有事兒幹!保安保潔簡單維修服務都可以由居民承擔!社區居民交少量的費用就可以正常運轉!利國利民社會和偕好處多多!


用戶63354733592方哥


強烈建議取消來自西方的物業,改為社區服務!首先治安有警察,何必又多處保安,原來沒有保安,難道治安特別是小區偷盜等等比現在差!?其次,老百姓平常交水費裡含有清潔岀汙等費用,最多還要清潔工,否則重複收費或服務!


用戶16728318


中國式產物,很奇怪這麼大的問題政府國家看不見?自己一輩子加父母積蓄貸款買一套房,回到自己的房子還要過三關斬五將才能回到家。自己買的車位還要交管理費清潔費還不能讓外地來家裡的親戚停車,還要按市場價收費,這是強盜還是土匪?我自己的東西自己還不能支配使用,真是奇葩到無奈。這是什麼理朋友們?


user1799503778329


我們小區物業,就是開發商管,沒有物業資質,業主意見很大,但是沒有辦法,他們控制著水電。不知道為什麼這麼大的社會問題,國家的有關部門不予重視。自己花了這麼多錢買的房子,感覺不是自己的,只有交物業費的義務,沒有要求服務的資格,衛生好幾天不打掃,電梯經常壞,建築物堆積在路上,不僅影響走路,還非常不安全,開發商的物業視而不見,真氣人。感覺買房子不如租房子,哪裡好,住哪裡。


歲月wq


物業公司是給開發商消缺的,維護質量缺陷的,來回踢球讓住戶無所適從。再就是隨便找個理由就收費,由其是封閉小區更是殘酷,國家出臺的政策是禁止搞封閉小區,看看現在的封閉小區現狀,物業的欺詐行為和當地政府是分不開的,狼和狽的關係,黑龍江省比較嚴重,雞西市更為嚴重。小區封閉的目的就是為了更好地敲詐勒索!


劍宇天嬌


“房產是他們開發的,物業就該他們管”。這是什麼話?這是強權!房產開發了,出售了,產權就已經轉移了,物業管理權理所當然的也就隨之轉移給售房者、也就是業主了。至於開發商對他們所開發的房產方方面面比較熟悉,管理起來“輕車熟路”、得心應手,業主們再請他們來管理也是可以的,但是和“該他們管”那就是另外一回事情了。業主們可以讓他們繼續管,也可以不讓他們管——“另請高明”,那完全是業主們自己的選擇、自己的權利。現在的物業管理與業主之間經常發生矛盾,問題也就在這裡,主僕不分,責、權、利不清,物管肆意妄為,業主們應該自己組織起來,組成自己的業主委員會,來維權,來為人民服務,為業主們當家作主。這才是法理,這也才是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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