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私自拆除業主二次供水水錶斷水,請問物業這種做法是否合法?業主應該怎樣維權?

木之易99


僅僅是要告訴看到此文的人,“維權”二字不是要把老實交費的人逼到也跟著耍賴!

客觀理性的看,如果小區到了這個地步,也還真是難辦了。

同時,從題中描述來看,題主也是一個不太瞭解小區相關情況的人,題中意思好像是經過多數業主簽名同意就可以拆水錶一樣的。

題主第一句話的意思,好像是小區已經成立了業委會。但看後面的描述,應該是還沒有成立業委會。

首先要明確的是,物業公司是不能也無權拆水錶的,那是損壞財產呢。

另外要說明的是,如果該小區成立了業主委員會,而業主委員會竟然不知道物業公司的盈虧狀況,說明這個業委會是不負責任的,業務能力太弱。

另外,題主也是有意迴避了業主自身的問題,就是有多少人欠費,欠了多長時間,欠費率有多高?

更為重要的是,小區的水費是直接交到供水公司的還是總表用水物業代收的?

理性的說,當物業公司發展到要拆水錶的地步時,說明欠費是高的,欠費時間是長的,並且是已經多次多種辦法催交後還沒有結果的情況下,才會採取這種措施的。而且是反覆聽到了老實交費人的提議、抗議後,才會採用這種辦法的。因為誰也不會無知到簡單辦法可以解決的問題,非要不用卻去採取複雜辦法來解決問題的。

我看到有的回答說,業主們組織起來如何如何的?我只能哈哈了。業主能組織起來的小區,早就解決了這些問題,根本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了。

而到了如此程度的小區,已經進入到惡性循環的階段了,後面就是組織起來後,也是有很多遺留問題難以一時解決的。“組織起來”四個字是如此的好說好打出來發在網上啊,可組織起來是為了什麼呢?不就是為了解決問題嗎?可有多少人知道,當小區發展到這種程度的時候,裡面埋伏著多少遺留問題嗎?

就以題主所說的此小區來說吧,物業公司發展到採取拆水錶程度的時候,肯定是對長期欠費不交的業主,那麼組織起來後,如何追繳這些欠費呢?難道就不要了嗎?如果不要了,那麼想到後果嗎?,能讓老老實實交清了相關費用的業主服氣嗎?這不就是促使或者提醒老實人也要欠費耍賴,過上幾年後就可以免費了嗎?

可是如果要催交欠費,本來就是以各種理由不交費的人家,積攢了多年的欠費,讓他們又要掏出一大筆錢來,能實現嗎?可能嗎?

可以說,這個小區已經濫了,進入到了惡性循環階段啦!業主間已經形成了矛盾對抗了,而且,他還會繼續濫下去的。


因此,“欠費者是佔有了交費業主購買的服務,並且拉低了交費者購買的服務質量”就是這個例子了。

關注“銳眼說小區”,裡面都是有關小區的各種例子、經驗和總結。


銳眼說小區


如果業主耍流氓,拖欠或拒繳物業費,自然也沒有資格繼續享受物業管理及服務了。凡是物業公司墊錢維持的管理及服務,物業公司也可以採取處置手段。

你問合不合法的時候!首先問問自己拖欠或拒繳物業費合不合法?有沒有合法維權。還是採取流氓無賴的方式。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否則就是以彼之道還施彼身的結果。

住宅物業都是微利,甚至虧損狀態。物業費8年、10年難以上漲一次。員工工資、社保、、福利、辦公、維保、公共能耗、材料等費用逐年上升。只要公開財報,接受審計,確實微利或者虧損,可以召開業主大會,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就可以上調物業費,保證小區的良性循環。否則物業公司乾脆撤場,自生自滅也是業主自己的選擇。

無論對於哪方來講,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啊!


楊君波2018


從題目上看,物業拆水錶是不對,物業是服務於業主的,我們都是業主,都是有物業的,業主正常交費,就沒有聽說過拆誰家水錶,怪事,應該事出有因吧,業主與物業針鋒相對,雙方都受傷害,可真正想與物業拼死維權的,就那麼幾個人,以業主自居,其實他代表不了業主,但可把頭腦簡單的人騙過,受騙的業主,為了眼前這點蠅頭小利,也跟著鬧事起鬨。經濟社會突出的特點經濟活動必須符合市場規律,否則有人受其害。很多小區的案例應該引起業主的重視,參與經濟活動的買賣雙方都有利可圖,生意才能長久,雙方受益,如果把對方利益算沒了,這個利益鏈非斷不可,有很多小區,業主維權只算自己,不為對方考慮,結果很多物業公司撤離了小區,有的業委會把趕走物業當做核心工作,物業真走了,想重新聘物業才發現,有很多物業因無利潤是不會進入的,業委會還會夢想自管,自治,踐行一個時期,才知道並非易事,最後才總結出,難點不在管理上,而是惡鄰扇動業主不交費上,只要業主找藉口不交費,物業和業委都難以經營,都不管了,是業主維權的勝利,這裡離不開電視,媒體記者的支持,離不開律師的幫助,離不開聰明人士的搖旗吶喊的助威,離不開各級領導對業主維權的支持。這種勝利果實是什麼,小區的髒亂差,還有共有產權施的加速損害,更可怕的安全防範無人管了,萬一發生大的安全事故,受傷的可能是業主,也可能是一個家庭或多個家庭。業主可能不相信那你就到小區裡走走,如果消防栓,式設施沒人管理,在發生火災時,危害的不僅僅是財產,更多的是生命,地下車場,誚防管道,噴淋沒備,排澇設備,通風沒備,不關閉的防火門在緊急時刻能否阻斷火源,這都要有人維護,有維修,要有費用,要有應急預案,業主維權一般只算工資,不算其它費用,物業收入不抵支出時,物業撤走是必須,吃虧的是業主,因為所有配套設施,沒備不是全民的,不是全社會的,而是業主在買房時花高價買的,每一點都有不可少的應有作用,一旦變成廢鐵廢料,業主生活的空間就會隱患多多,這樣的小區你還想住嗎?你還敢住嗎?萬一發生災害你能承擔起後果嗎?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你還為了點小錢失去更多嗎?

有人說過去沒物業也生活的很好,現在家家都用燃氣,電氣,汽油,化學日用品,那一樣都可造成大的災難,你們說沒人管行嗎?管是要費用的,積極交費就是對自己負責,支持物業就是對自己負責。

矛盾有多激烈也不可怕,政府制定的物業管理條例中找解決辦法,依規解決是唯一可行途徑。違規維權傷的最深的是業主。

本題主所問的正是不依照法規規定維權方法,而引發的。不聽勸就繼續同物業鬥下去,每個人都有大腦,大腦支配下的各種行為,都會產生相應的後果,這果是甜是苦只有到了季節才知道。


手機用戶6l700655261


【業主被斷水違法不違法要以事實為依據】

住宅小區業主被物業強行斷水的情況沒有聽到過。聽到過的案例,是業主長期不繳物業費,協商催繳未果後被物業停水的案例。

如果業主是因為不繳或欠繳拒繳物業費,致使物業採取維權措施斷水,可以理解,但不妥當,似有強暴之嫌。

維權的正確辦法應是先行與業主催繳協商。

業主若仍一意拒交,物業應採取法律手段維權,才是最好辦法。雖費些時間,但為以後再發生此類事件具有指標性示範,有利於今後正常收繳工作的開展,有利於正規程序的建立和執行。

業主的維權也要通過業委會、政府主管部門、法律程序來逐級解決。靠拒繳物業費於事無補。


畔青


斷水斷電都是不合法的,親身經歷,我們小區也有一些業主認為質價不符,拒絕交物業費的,物業也曾經斷水,打電話110,還有街道辦事處,交建局都好使。斷水斷電已經犯法了!交建局的人來說過,業主拒絕交物業費,物業可以起訴,但是斷水斷電就是犯法。最近打黑除惡這麼厲害。一般物業都不敢強制執行。


buxizhizhou


能有能力幹這事的一定不是一般業主……



不隨波逐流De觀點


這個楊君波這個“楊君波2018”你怎麼不敢開放評論???你是做物業的,你們不掙錢可以滾出小區啊!!換不賠錢的來吧!!別整天想著怎麼欺壓業主!!!😡😡😡


陪你去看海48741280


二次供水可以認定為管理物業的物業公司或業委會提供的自來水(因為自來水廠提供的自來水只是到樓下,得通過加壓泵加壓然後送到高層),所以使用二次供水的業主不交水費,物業公司或業委會(自管物業)完全可以對其採取斷水措施。


方玥爺爺


屋裡漏水影響樓下,不肯出錢修,直接斷水沒毛病


用戶8813342904187


軟暴力,屬於黑惡勢力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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