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商紛紛降價銷售,准業主們上演「維權」,你覺得購房者的要求合理嗎?

老許


作為一個財經工作者,我覺得購房者的要求不合理。首先開發商並不是故意而為之,而在當前樓市調控措施下為回籠資金推出的促銷方式,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作為開發商也是情非得已,對於開發商的苦衷購房者也應學會換位思考,並予理解。

說句實在話,有哪一個開發商不想多賺錢呢?但現在現實不允許呀,開發商為了自救,推出降價優惠銷售也是適應樓市嚴調控的現實需要。假如沒有政府樓市嚴調控政策的衝擊,開發商還希望房價漲到天上去呢,這樣他們豈不是能賺更多的錢,何樂而不為呢?

而且還要看到,房價有升有降符合市場運行規律,也是一種自然現象,樓市在銷售旺季價格上升,在銷售疲軟時期價格下跌也是天經地義之事。而且購買者購房之後就必然面臨兩種結局,要麼升值,要麼貶值,如果房價下跌就找開發商要求開發商退房或賠償損失,那麼房價上漲是否要求給開發商退錢呢?如果購房者只能享受賺錢的樂趣而沒有承擔房價下跌的損失,那就最好不要買房。

由此,我覺得購房者還是應該以平靜之心面對房價的下跌;再說了,如果你不是投資投機者,僅僅是用來住的,那麼房價下跌其實對購房者影響並不大。


財經深思


我一直在想:這些鬧哄哄去“維權”的業主,有幾個是真正的剛需族?我看八成都是炒房族吧。

既然是炒房,那有虧有賺很正常啊,漲價了你高興的嘴巴裂到耳朵後,降價你的懊惱的腦袋長個包,然後就去瞎胡鬧,這事兒不對啊……

要記住,沒人能順著你這隻賺不虧的雞賊心理,尤其是執法部門,你既然能去瞎胡鬧,那就依法打擊處理唄, 該拘留拘留,該罰款罰款。

你們拉橫幅,目的為了啥?退房?可能嗎?

還是那句老掉牙的俗話:房子漲價後,你有沒有把漲價紅利返給開發商?

正常來講,對於剛需族來說,只要買下房子,那就是一輩子的大事兒了,接下來的就是還款、裝修事宜了,沒那麼多時間跟精力去考慮房價漲與跌的事兒,反正房子漲價也不賣,跌價也住它,又有何妨?

反倒是那些炒房族,七拼八湊加槓桿弄點首付款,等按揭通過後就開始擇機出手,這個時候,房價的任何一絲風吹草動他們都分外敏感,漲價還好,他們只是考慮除掉前期支付按揭利息等,還能剩餘多少利潤,如果該處房價持穩甚至是下降,這些人就炸毛了:

我擦,我可是來賺錢的,你開發商咋能降價呢?不行,你必須得給我把價格穩住,要不然我就虧大了……

於是,一些炒房者就會通過一哭二鬧三上吊四砸售樓部五拉橫幅的方式“維權”……

這樣的鬧劇,每次房價一下降就會發生若干出。

其實,作為精明的開發商,他們會以你的意志來決定房價?怎麼可能!

當然,開發商也是希望房價持續上漲,這理念跟炒房族倒是不謀而合,怕就怕價格掛高了房子賣不出去,那面對高企的銀行貸款壓力,他們不得不採取“刮骨療傷”式的措施挽救企業。

所以,我們經常會看到一些樓盤“跳樓甩賣”的廣告,即便惹得前期購房者維權鬧事,他們也不會把你們幾個放在心上。

畢竟,你們炒房族賺的那點鋼鏰,在幾個億的貸款利息面前,那就是小巫見大巫,鬧半天開發商理都不理你。

話又說回來了,購買商品房本來就是市場經濟行為,漲價跌價很正常,跌價就維權典型的無理取鬧和擾亂社會治安舉動,這樣做,是要被拘留的……


普了次法


什麼是市場經濟?什麼是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買房還是三思而後行,不是股市有風險勝似股市止損點!呵呵!雖說房市總體向上但2019房地產拐點波折還是有滴,房市有風險,入市須謹慎!


薩洣


標準的輸不起,有這樣行為的基本上大多是炒房團和炒賣房子的房蟲,眼看賺取暴利失敗,於心不甘,直接從房蟲變成房鬧,惱羞成怒撕破臉皮,想通過胡攪蠻纏搞市場訛詐。如果真正買房是為了自住,就算降價了,難道還能賣掉,不居住嗎?“換句話說,如果你買的是糧油食品,難道因為降價,拒絕吃飯,搞絕食嗎”?

契約精神究竟是什麼呢?購買是為了需求,再貴再便宜你都要使用。不需要的東西再便宜再貴就算是送你又有什麼意義呢?如果是懷著其他目的購房,但你在購買之前是否已經簽過合同?如果你現在不認可購買的價格,為什麼簽字購買?那你的購買行為又怎麼那麼輕率?你應該為自己的輕率付出代價。

既然購買是有合同的,就應該去法院進行訴訟,而不是一哭二鬧三上吊,如果所有事情都可以通過哭鬧去扭轉,那我們還工作是為了什麼?那我們還要執法部門幹什麼?那麼還要科學家做什麼?我們都去哭鬧好了。哭鬧可以解決問題和困難,如果世界變成了這樣,我們和無賴、和動物又有什麼區別?人家汽車賣10萬塊,我想要5萬塊買回來,不賣給我,我就哭鬧。世界豈不是亂了套?


明星圈


房子降價,這自然也是市場的自我調節行為。對於任何投資品種,都存在有漲有跌的現象,這也是很正常的市場現象,即使是有意干預,也只是起到一時的穩定價格,而未必可以起到本質上的長期穩定,當價格過度虛高,最終還是難逃價格迴歸價值,投機行為迴歸理性的趨勢。

對於業主維權的行為,需要看具體情況,例如屬於房子質量問題、開發商宣傳銷售與實際情況不符問題以及房產相關配套不達標等情況,則業主維權還是比較合理的,這也是值得肯定的事情。然而,如果只是因為房價下跌,業主不肯承受房價下跌的壓力,反而違反了契約合同,希望毀約挽回損失,這顯然並不合理,同時也是不尊重市場自我調節功能的行為。實際上,只要房子質量與配套沒有過多偏離開發商的宣傳,那麼維權的意義也會有所降低,而僅僅為了滿足自身利益,減少投資損失,那麼這也不是正常的市場交易行為,反而把房子視作為一項肯定賺錢的工具,而一旦不賺錢或虧損就立馬退房、還錢,這就顯得不那麼合理了。


郭施亮


我個人認為,準業主的維權不合理,假如房價上漲,開發商要漲價,業主們會同意嗎?答案只有一個,不同意,現在開發商房子賣不出去,降價銷售與你們準業主不相干,炒股的股票虧損了,去找那個維權?準業主們自用倒黴吧,特別是那些炒房客自作自受,


用戶7105186396743


當年廣州樓價升的時候,則是開發商到法院要求判自己訂立的預售合同無效。

為了解決糾紛,一般會採取雙方協商解決的辦法。因為,售樓手續比較繁瑣,合同取消會遇到很多麻煩和收費,對雙方不利。而且房價是“時價”,升值是長期的,很多人可以接受一點眼前虧。

而且政府開發到位就不怕,政府可通過扶持有實力開發商接盤解決問題。不會出現連鎖反應。

這是確保大方向穩健之舉。

當然,這是房產的“局部小雨”,相信大部是“風和日麗”!


閒適人家


這樣的"維權"如果是合理合法的,那麼挑東撿西,思前想後鑑的黑墨白紙的合同有何用?簡直自私自利的讓人無法容忍,橫豎都是這些人都要時時事事稱心隨願有理有利,世界上那裡會有這樣如此耍賴投機的人,有這樣的荒唐事???……(醫鬧,學鬧,傳銷,霸坐……種種之鬧都是同理,——唯利是圖,只講權利不講義務,無視因果邏輯關糸,如果聽之任之,不加批判制止,最後這些人必然會喪心病狂,危害社會公義!)


孤獨的沉默者937


買了房第二天才跌,很正常,準業主維權是胡鬧,買股票有可能當時就跌或當天就跌停板,那正不正常,又該找誰維權,上午你去買菜買的是3元一斤,走過幾家後還有同樣的菜而且比你買的還好,價格才2.5元一斤你是不是馬上回頭去退呢?即使你去退賣菜的給你退嗎?這麼簡單的道理還要所為的維權,這是準業主在想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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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行為,賣家以多少價格賣是賣家的事,買家自己願意買沒人強迫那是公平交易。房價下跌,前期準業主是不爽,是誰都不爽。那種事情,開發商願意退差價也可以退,不願意退也沒有理由強制性退。只能說投資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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