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是怎麼補的?拆遷必須要保滿足哪些條件?

■點擊右上角【關注】“賈素飛征地拆遷律師”頭條號,私信回覆“諮詢”,即可享有一對一法律服務諮詢。

■徵地拆遷律師四有新標準:有專長;有態度;有口碑;有人情味

■拆遷維權有套路;高額補償有妙招

隨著時代的變遷,城鎮化的推進,不少老百姓的房屋要被拆遷。而國有土地房屋徵收是由房屋徵收部門通常是政府城建部門在摸底立項的基礎上對居民百姓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權的有償回收。

國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是怎麼補的?拆遷必須要保滿足哪些條件?

根據土地性質的不同,徵收拆遷分為兩種:集體土地上拆遷和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兩者的主要法律依據是有區別的。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拆遷的法律依據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參照國務院590號令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拆遷的法律依據是國務院590號令。

關於補償,依法規定有兩種方式供被徵收拆遷人自由選擇:置換補償和貨幣補償。

關於補償標準,有個原則性的規定是不得降低被徵收拆遷人原有的生產生活水平。具體到兩種補償方式,對於置換補償,沒有明確的數字標準。但是實際操作中一般是1:1.5的較多。對於貨幣補償,則是按照不低於周邊新建的同用途的商品房的市場價。

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補償可參考當地省政府公佈實施的徵地補償標準。

根據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國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是怎麼補的?拆遷必須要保滿足哪些條件?

第十九條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第二十一條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條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

第二十三條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目前,我國的國有土地徵收補償還沒有統一的規定,沒有對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徵收建立單獨的補償制度,具體的標準根據不同的地區而制定。

國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是怎麼補的?拆遷必須要保滿足哪些條件?

拆遷必須滿足的4個條件

1、拆遷方必須要出具政府批文

拆遷方必須有政府相關部門審批通過的徵地文件,見不到此文件,被拆遷人可以拒絕拆遷。

2、拆遷方必須提前告知被拆遷人

不管什麼時候,什麼單位在拆遷之前都必須要提前告知被拆遷人,也必須在公告內表明拆遷的用途和意義以及拆遷補償的範圍和補償的相關方式,在徵得被拆遷人的同意之後才能拆遷,否則也是可以拒絕拆遷的。

3、拆遷方必須明確補償標準

拆遷方必須向被拆遷人說明拆遷補償標準和計算方法,同時,也要徵得被拆遷人同意,如果補償不合理不公平,在沒有簽訂補償協議的情況下,拆遷方不能強制拆遷。

4、被拆遷戶必須要得到妥善安置

國家規定,拆遷必須先安置後拆遷,無補償後拆遷,在沒有給被拆遷人進行安置或是補償的情況下就要求拆遷的,或是給被拆遷人造成生活方面的困擾困難的,被拆遷人有權拒絕。

拆遷律師還提醒說,徵地拆遷補償一般不能低於被拆遷人原有生活水平。所以,當對拆遷補償不滿意時,不能聚眾鬧事,應該理性地與相關部門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直接諮詢專業拆遷律師,用運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覺得這篇文章不錯,記得點贊、評論和轉發;給小編加雞腿、鴨腿、鵝腿。

◆本文出自“靈壽焦點”;版權歸原作者和原平臺所有;如有不妥,請聯繫刪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