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醫診所從許可制改為備案制後
讓不少民間中醫開辦中醫診所方便許多
萬萬沒想到
深圳大鵬新區有一位老中醫卻因備案這事
“吃了”全市第一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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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大鵬新區衛生監督所執法人員在葵涌街道監督巡查時,突然被一家打著“胡氏祖傳中醫世家”招牌的門店吸引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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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監執法人員走進去一看,發現裡面還放置有中醫櫃,櫃內存放有各種中藥。
現場檢查發現了一本便筏,本子上還記錄有13個患者的姓名以及中醫名和收費金額等信息。
店裡一名男子稱自己是個老中醫,並且出示了執業範圍為“中醫專業”的助理執業醫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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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胡氏祖傳中醫世家”並沒有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也沒有到中醫藥主管部門備案,就給患者看起了病,根據那本便箋記錄的收費金額算了一下,他一共收了1978塊錢。
衛監執法人員表示老中醫的行為已屬於
“未備案擅自舉辦中醫診所開展執業活動”
老中醫不幹了
“《中醫診所備案證》是什麼證”
“我自己有證為什麼不能給人看病”
“沒備案怎麼就違法了”
是的!老中醫你還真的違法了!
不信你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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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舉辦中醫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醫療機構管理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並遵守醫療機構管理的有關規定。
舉辦中醫診所的,將診所的名稱、地址、診療範圍、人員配備情況等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
備案後即可開展執業活動。中醫診所應當將本診所的診療範圍、中醫醫師的姓名及其執業範圍在診所的明顯位置公示,不得超出備案範圍開展醫療活動。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中醫藥主管部門擬訂,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審核、發佈。所以哪怕你是個有證的老中醫,
未備案舉辦中醫診所看病也是要受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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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舉辦中醫診所、炮製中藥飲片、委託配製中藥製劑應當備案而未備案,或者備案時提供虛假材料的,由中醫藥主管部門和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三萬元以下罰款,向社會公告相關信息;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止執業活動或者責令停止炮製中藥飲片、委託配製中藥製劑活動,其直接責任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中醫藥相關活動。
醫療機構應用傳統工藝配製中藥製劑未依照本法規定備案,或者未按照備案材料載明的要求配製中藥製劑的,按生產假藥給予處罰。
最終,針對老中醫未備案擅自舉辦中醫診所開展執業活動的違法事實,衛監部門依法予以其沒收違法所得1978元,罰款60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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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施行後,中醫診所由許可管理改為備案管理。
符合資格的個人辦中醫診所,只需向當地中醫藥主管部門備案後即可開展執業活動,這也讓開辦中醫診所更加便利!
這裡所說的可實行備案制的中醫診所是指在中醫藥理論指導下,運用中藥和針灸、拔罐、推拿等非藥物療法開展診療服務,以及中藥調劑、湯劑煎煮等中藥藥事服務的診所。
不信你戳鏈接看看有多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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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中醫診所只需備案就能開?
這下沒人管了?十問十答全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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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診所轉變為備案制,意味著審批流程已經不用那麼繁瑣了,如果你還是“怕麻煩”,不備案就擅自開展中醫診療活動的話,那真是讓人無語了!
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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