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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周集中執行行動
瞄準了理應被強制執行的房產
因為,當你只剩拿房抵債的時候↓
房產,執行難點
申請執行人往往向法官抱怨:明明對方名下有房產,為什麼就不能馬上拍賣變現抵債?是不是你們偷懶了?
實際上,首先房產的處置程序比較冗長、複雜,一般要經歷限期履行債務、限期騰房、爭取當事人主動騰房、配合騰房進行評估、拍賣等。就算被執行人的房屋被查封了,但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或隱匿行蹤、拒不配合等均會導致房產處置進程受到影響。
為了及時處理被執行人的房產
執行局幹警沒少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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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9日上午,我院執行法官對被執行人徐某所有的龍巖市新羅區西陂街道西郊路103號37幢202室的房產,強制開鎖並進行價值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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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滑動上面的圖,可以看看強制開鎖也不容易,又要開鎖、鋸鎖、還不止一道門。
在這次強制開鎖進行價值評估前,我院其實已經做了一系列工作:
2018年4月23日張貼限期履行通知書,限令被執行人於2018年4月30日前履行;2018年5月2日張貼公告,責令被執行人在2018年5月5日前自行搬出並騰空房屋。雖然目前該房產還未處理變現償還申請執行人的債權,但執行局穩步推進的努力,已獲得申請執行人的肯定。
就算是沒人入住的毛坯房
也得強制開鎖查封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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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生效民事調解書,因被申請執行人未償還債務,該位於新羅區東肖鎮龍騰中路988號(華鼎公館商住樓一期)1幢24層2404室及-1層106車位,將予折價、拍賣、變現。
遇到這些房產已經被租出去了
還得要求出租人配合騰房、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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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上午,我院執行法官到被執行人盧某耀、張某妹所有的位於龍巖市新羅區中城龍騰北路六號的房產,要求被執行人騰房。得知該房產已被出租後,執行幹警與承租人電話溝通聯繫後,承租人主動返回開門,配合執行幹警帶領評估公司入場評估。
執行工作
不是在辦公室點點鼠標就能做好的
每次看到他們
更多的是行色匆匆的背影
這些背影后面,
是一個個執行戰果。
接下來,
各種執行專項行動仍將繼續,
決戰決勝我們有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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