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陣子大洋兩岸集體上火,
嚷嚷著打貿易戰,
好多小夥伴熱血上湧:打!
呃······
你們以為是在路邊看人打架呀?
知道為什麼鋼鐵俠不在地球上伏擊滅霸?
因為怕傷到愚蠢的人類呀!
你見過哪個凡人衝他倆喊“我們不怕打”?
一個國家的政策,
輕易就能影響到一代人,
甚至兩代三代、八代十代人的一生。
一座城市數百年的歷史,
往往也因此早已註定。
清代廣州二百年,
告訴我們的就是這個道理。
上篇說到,
明朝滅亡後,
由於鄭成功佔據臺灣,
夢想“反清復明”,
為了防範沿海居民給他帶路,
順治十三年(1655)頒佈禁海令
實行海禁政策,
船隻不得出海,
人員強制搬到內地。
等到鄭成功去世,
康熙終於在1683年收回了臺灣,
第二年才允許當初被逼遷的百姓回家,
(百姓:MMP已經過了30年,孫子都生了)
並開放海禁,
允許漁民出海捕魚。
第三年設立粵、閩、江、浙四大海關,
管理海外貿易。
粵海關就設在廣州,
舊址在今天珠江邊的沿江西路上。
到乾隆時一紙諭令,
只保留粵海關,
洋船“只許在廣州收泊交易”,
"一口通商"時代開始。
這是1757年,
廣州成為清政府指定獨家港口,
之後壟斷了全國對外貿易長達85年。
這等好事,
怎麼就發生在廣州身上呢?
是它對外商服務特別周到,
洋人哭著喊著非廣州不來麼?
恰恰相反!
來廣州的洋商很快發現,
這地方太黑了:
粵海關征稅苛刻,敲詐勒索。
頂不順的洋人紛紛把船開去了浙江寧波,
順便擴大下市場。
這下來廣州的商船急劇減少,
當年廣州人的內心······
粵海關如此丟臉,
身為領導的乾隆會要他們好好反省麼?
NO!
清朝皇帝的心思是最難被摸透的!
他乾脆關掉其他港口,
往後“只許在廣州收泊交易”。
這波操作,
洋人怎麼能理解呢?
可我們中國人好理解呀。
清朝是滿洲人作為異族統治中國,
對底下漢人還一百個不放心呢,
更別說不知從哪來的洋人了。
開海貿易,
招來倭寇怎麼辦?
勾結洋人誰負責?
”洋商雜處,必致滋事。“
洋人來寧波的那麼多,
是想把它變成第二個澳門麼?
還有那麼多條船直直開過來登陸,
船上還裝著大炮,
是何居心?
何況乾隆爺後來說了:
天朝物產豐盈,無所不有,
原不籍外夷貨物以通有無。
balabalabala······
總之你們謝恩就行了。
於是只留“一口通商”。
至於為什麼留廣州而不是其他,
原因就多了。
比如這裡錢多:
粵海關收入相當於其他三關之和,
號稱“天子南庫”;
比如安全:
廣州是內河港口,
商船要從外海駛入珠江,
先得經過澳門,
沿長長的河道途徑虎門炮臺,
抵達黃埔古港,
一路可以架炮臺監視,
登船搜查。
而寧波那些港口面朝遼闊大海,
分分鐘被人家搶灘登陸。
況且廣州離北京最遠,
真出事了一時也打不到皇帝那去。
這下子洋人無法可想,
只能忍著,
幾十年後他們發動鴉片戰爭,
一口氣強迫清政府“五口通商”。
但在此之前,
還得回廣州做生意,
買走茶葉、瓷器、絲綢,通草畫······
賣出棉花、毛織品、胡椒、西洋參、工藝品,
等等。
與他們交易的,
就是著名的十三行商人。
按規定,
茶葉、絲綢等大宗出口商品,
只能由行商承辦,
而行商由政府挑選,
雖然得交一大筆費用才能拿到代理權。
他們開設洋行,
壟斷了與洋商的大宗商品交易,
是所謂的“官商”。
多時26家, 少時只有4家,
籠統稱之為“十三行”。
至於不在十三行當中的“行外商人”,
只能別人吃肉我喝湯了。
不用想都能猜到十三行商人必定暴富,
起碼一開始是這樣。
最著名的例子,
是1822年廣州十三行大火,
燒燬房屋貨物價值四千多萬兩,
“洋銀融入水溝,長至一二里”。
行商中最富的有潘、盧、伍、葉四家,
其中潘家的潘振承,
被國外評選為當時的世界首富。
伍家的伍秉鑑,
家產宣稱2600萬,
是清政府一年收入的一半;
行商們發家致富後,
最喜歡的一是買個有名無實的官職,
弄套官服穿穿。
二是大造園林,
建起西關大屋,家廟祠堂。
海珠區倖存的潘家大院、潘家祠,
就是潘振承留下的。
那他們的生意夥伴——洋商們住哪呢?
廣州很早就有番坊,
清代更是嚴格限制外國人活動範圍,
行商們在城西珠江邊建房租屋,
供洋商居住貿易,
形成了十三行商館區 ,
位置就在如今的十三行路和文化公園一帶。
外國人不能進城,
只能遠眺城內風景,
每月只有固定幾天可以到指定遊覽區
——例如芳村花地遊覽 。
貿易季結束(一般是10月)還得離開廣州,
乘船到澳門居住,
即“下澳住冬”。
雖然如此,
根據洋商自己的記載,
他們在這裡過得還是蠻開心的,
因為和他們交易的行商誠實守信,
慷慨大方。
十三行的信譽聞名歐美,
比如同文行的潘振承,
即便因包裝損毀,
不能確定一船茶葉哪些是自家的,
他依然接受退貨並賠償上萬兩白銀。
還有怡和行的伍秉鑑,
在得知一個洋商因欠他錢而不能回國時,
直接撕掉了欠條,
用一口廣式英語說:
all finished,you go.
雖然如此講信守義,
又有得天獨厚的資源加持,
但早在鴉片戰爭前,
十三行還是日趨衰落,
行商紛紛破產,
甚至坐牢流放被抄家。
因為在清政府眼裡,
他們就是肥豬,
養肥了隨時可以吃掉。
他們從一開始就不停被官府敲詐勒索。
粵海關負責為皇帝採辦貢品,
比如八音鼓、自鳴鐘、玻璃屏鏡等,
實際上採購費用幾乎全由行商提供,
從每年5.5萬兩增至20萬兩。
官員生日送請帖,
對行商來說那就是罰單。
一有天災人禍,
朝廷就下令募捐,
有次要求潘振承捐出50萬兩,
潘只能去討價還價,
地方官堅持最低得30萬兩。
要命的還有保商制度帶來的壓力。
行商要負責為外國商船擔保:
一擔保他們如實交稅,
二擔保船上人員守法。
一旦發現丁點問題,
動不動重罰上萬白銀。
比如林則徐來廣州禁菸,
就傳喚伍秉鑑的兒子,
指責他們勾結洋商走私鴉片,
必須負責聯繫對方三日內交出鴉片,
否則性命不保。
還把年過七旬的伍秉鑑套上枷鎖示眾,
將他兒子關進大牢。
林則徐或許不知道,
洋人走私,
買通的首先是官員啊!
行商才是承擔最大風險的,
有次查出一艘美國商船夾帶鴉片,
為其擔保的伍家被罰16萬兩。
行商的身家性命被捏在官府手中,
更多時候,
是沒有問題也要製造問題,
直接抓人下獄,
再坐等行商上門送錢。
還有行商之間的連坐制度,
一旦有商行破產,
其他行商就得承擔它積欠外國商人的債務。
每次少則數千,
多則數萬兩白銀,
越大的行商承擔越多。
而他們之所以會破產,
又往往是因被官府剝削太狠,
只得向外國商人借高利貸,
利滾利當然還不起,
只好破產。
惡性循環之下,
沒人願意再當行商,
已經當上的急於退休關門。
英國人看得最明白:
今後只有亡命之徒才會去申請當行商。
但官府不準行商退休。
潘家第二代行商潘有度,
花了50萬賄賂才得以結束同文行經營,
沒想到退休7年後官府仍逼他出山。
他老爸潘振承身為行商首領,
也早就說過:
寧為一隻狗, 不為行商首。
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但大清的妖孽未免多了點。
辛苦煎熬的十三行商,
在第一次鴉片戰爭來臨前,
捐資修建虎門炮臺,
購買西洋新型鐵炮捐給國家,
指望抗英救國。
英軍兵臨廣州城下,
守城的清軍無力抵抗,
答應交出600萬贖城費,
然後攤派給了行商們200萬。
等到鴉片戰爭打完,
《南京條約》簽訂,
清政府須賠償2100萬銀元,
行商們又得出300萬。
難怪70多歲的伍秉鑑給美國友人寫信,
說要不是年紀太大,
經不起漂洋過海,
實在是很想移民呀。
《南京條約》規定中國開放“五口通商” ,
廣州對海外貿易的壟斷權到此結束。
十三行早已風光不再,
十四年後的1856年,
第二次鴉片戰爭爆發,
十三行商館在一片大火中完全被毀。
英法兩國以恢復商館洋行為藉口,
將沙面強行劃為租界。
即便15年後清帝退位,
封建王朝落幕,
這裡也未迎來自由。
此後百年,
變革的力量在這座城市醞釀,
變法、革命、動亂、抵禦外敵、內戰······
廣州還要經歷更多風雨。
本系列終!
參考資料:
[1]魏俊.廣州、粵海關與廣州十三行[J].蘭臺世界,2016(02):96-99.
[2]聶作平.夾縫中的奇葩——廣州十三行富商伍秉鑑[J].同舟共進,2014(09):63- 69.
[3]段玉芳.1757年“一口通商令”形成原因的研究綜述[J].前沿,2013(20):159-161.
[4]潘劍芬.廣州十三行行商潘振承家族研究(1714-1911年)[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7
往期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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