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金融生態概念的考證

自2004年12月央行周小川行長提出“金融生態”後,金融生態概念及理論在國內得到廣泛應用和重視,相關文章何止成千上萬,金融生態概念一直風靡至今。但誰是“金融生態”概念的提出者和最早應用者,這在學術界仍沒有一個確定的說法。

雖在一萬篇文章裡都會有一句“周小川行長創建金融生態……”但周行長一直在多個場合反覆強調:“金融生態這個概念不是我先用的,是別人先創建而我跟進的。”在此,我要為周行長點贊。現經多方文獻考證,“金融生態”概念應出自下面兩個課題及其論文——

最早是在1999年的一個金融學會課題“生態規律對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啟示”中,提到“金融生態環境”一說。此論文後來發表在《浙江金融》(2000年第1期)上。此文將“生態規律”引入到金融領域,應是最早提出“金融生態”概念的文獻。

2002年,作者又應用“金融生態”概念和生態平衡原理,完成省金融學會的浙江省金融生態環境分類和評價研究課題,用生態平衡思維方式,從20多個維度,將全省各地金融生態環境分成五大類,並針對解決當時銀行改革所面臨問題提出對策。這項成果成為當時高層決策的重要依據,其相關論文同年發表於《國際金融》(2002年7期)。

近年“生態”一詞應用的範圍也越來越廣,大小“長”們言必稱:金融生態,且很多領域都流行來個“+生態”。《一般平衡論》認為,生態就是系統與環境的平衡關係,“生”是指系統內部結構,“態”則是系統外部環境。生態的核心意義在平衡,同時也是一種系統分析和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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