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小:能否從「+金融」轉向「金融+」

隨著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實體企業受產能過剩、競爭激烈、創新不足、價格下降、轉型升級(

愛基,淨值,資訊)緩慢等因素影響面臨發展困境,尤其眾多小微企業抗風險能力差,在新經濟(愛基,淨值,資訊)環境下生存發展更困難。儘管國家政策要求金融機構支持小微企業發展,但小微企業融資難、發展難等問題一直沒有得到有效解決。

在這一背景下,如何更好發揮金融支小的作用,始終受到高度關注。

眾所周知,金融不是簡單等於資金融通,金融之所以是現代經濟的核心,不僅在於資金是現代經濟的血液,更在於資金流背後的物流和信息流是現代經濟的循環系統和神經系統。而對於微觀經濟個體尤其小微企業的生存發展來說,物流和信息流的重要性往往超過了融資需求。但長期以來,有關方面甚至金融機構自身大都將金融支小簡單化、指標化為融資支小,因而全國金融支小工作的著力點也就放在瞭如何創造條件便於小微企業從銀行合規融資。比如搭建銀企對接融資平臺、簡化信貸審批流程、擴大抵質押品範圍、豐富擔保方式、創新融資業務品種、建立政府專項風險補償基金等。

在這種“小金融”觀念影響下,金融機構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主要方式是提供最初級的外掛式“+金融”服務,比如融資、結算、匯劃等,而並不介入到小微企業設計、生產、經營、銷售等各環節中去,而這些環節才是小微企業生存發展的關鍵。若金融機構能突破融資支小的侷限而主動介入這些環節,開啟“大金融”思維,將資金流所搭載的物流和信息流對接服務於小微企業設計、生產、經營、銷售等各環節,那麼金融支小工作就會從外掛式“+金融”服務,升級為內置化“金融+”服務,互聯網時代的金融創新與變革也會植根於此。

筆者在此所說的“金融+”,就是以金融機構掌握的各類客戶的資金流、物流和信息流為系統資源,合法合規地使用這些資源,打造孵化平臺和交易空間,吸納現存和潛在的小微企業客戶進入該金融平臺成長髮展。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各環節均可在該平臺獲得支持和幫助,除融資外,既可向該金融機構的其他客戶銷售或購買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也可向其他客戶銷售或購買創意、設計和渠道,還可以在該平臺招兵買馬、市場調研、訂單外包、委託放款等。這在一定程度上類似網購平臺。而且,由於金融機構對其客戶尤其是貸款客戶的各類信息瞭解詳實,甚至還有貸款客戶抵質押於該金融機構的各類資產,所以該平臺上的交易相較於其他網購平臺更安全,也更有信譽和品質保障。

當然,國家支小政策要與金融機構的逐利要求相結合才能落到實處併發揮最大效果。對金融機構來說,搭建該平臺不僅可以收取服務費或交易提成,也可以把往來交易資金沉澱為存款,使得小微企業客戶資金只在該金融機構系統內各賬戶間流轉,減少存款流失和攬存壓力。這樣,金融機構既可以維繫客戶忠誠度,還可以更及時、全面地掌握這些小微企業客戶生產經營情況和資金流情況,降低該金融機構潛在貸款損失風險。而且,從長遠來看,更可以對抗網絡金融和民間金融興起以來對實體金融機構業務和利潤不斷加劇的競爭,吸引更多小微企業客戶到該金融機構辦理業務。

所以,不管是從支持小微企業的社會責任,還是從金融機構自身效益與經營戰略看,如果金融支小能夠實現從“+金融”到“金融+”理念的轉變與業務轉型,或將達成多贏格局,參與其中的各個主體都會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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