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常說辨證論治,首先要明白什麼是“證”。中醫把機體在疾病發展過程中的某一階段的病理概括為“證”。它包括了疾病發生的部位,疾病的性質,引起疾病的原因以及邪正雙方的關係,反映出疾病發展過程中某一階段的病理變化的本質,它比症狀更全面、更深刻、更正確地揭示了疾病的本質。
不同的病症,可以表現為同一個“證”,也就可以採用同一治療方法,這就是中醫所說的“異病同治”;相同的病症,可以表現為不同的“證”,也就可以採用不同的治療方法,這就是“同病異治”。
臨床認識和治療疾病,既要辨病又要辨證,但主要不是著眼於“病”的異同,而是將重點放在“證”的區別上,通過辨證而進一步認識疾病。
同病異治,是對於患者在疾病過程中表現出的相同症狀要作具體分析,由於其病因不盡一致或完全不同,即“證”不相同,則治療原則和方法也是不能相同的。華佗用不同方法治療頭痛就是成功的案例,其病人倪尋和李延所表現出的病痛均為頭痛,華佗辨證認為其一人是病在外,由感受寒冷之邪所造成的,應該用發汗法以驅散風寒;一人是病在內,由飲食所傷造成的,應該用瀉下法以去除食積。由於他辨證準確,二人用不同的藥物治療後頭痛都痊癒了。與“同病異治”治則相對的“異病同治”,就是針對不同疾病表現出的相同病機,即“證”相同,可採取相同的治療方法。如遺尿、脫肛、子宮下垂等,可以出現在不同疾病的不同階段,但同有中氣不足的表現,病機相同,可以採用相同的治療方法——升提中氣,用補中益氣湯進行治療多有明顯的效果。即所謂的“證同治亦同,證異治亦異”。辨證與那種頭痛予以止痛、發熱給予退燒,僅針對某一症狀採取具體對策的對症治療完全不同,也根本不同於用同樣的方藥治療所有患同一疾病的患者的單純辨病治療。
望診:
一、望全身情況
二、望局部情況
三、望舌
四、望小兒指紋
聞診:
一、聽聲音
二、嗅氣味
聞診:
疾病發生的時間、原因、經過,既病史等
切診:
脈診、按診
●望聞問切是中醫診病的基本手段
●華佗診脈
華佗,字元華,東漢末醫學家
問診的《十問歌》:
一問寒熱二問汗,三問頭身四問便。
五問飲食六問胸,七聾八渴俱當辨,
九問舊病十問因,再兼服藥參機變。
婦人尤必問經期,遲速閉崩皆可見,
再添片語告兒科,天花麻疹全占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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