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什麼是辯證

中醫——什麼是辯證

證,是指在疾病發展過程中,某一階段所出現病機的概括。

辨證,是指通過望、聞、問、切四診收集辨證素材的基礎上,對所得資料進行分析與綜合,以判別疾病,探求病因,確定病位,預測疾病發展趨勢的一種診斷方法,是為臨床治療提供依據。

辨證的方法很多,是歷代醫家通過長期臨床實踐所不斷創造的。

除前面介紹的八綱辨證,主要還有:病因辨證、氣血津液辨證、臟腑辨證、經絡辨證、六經辨證、衛氣營血辨證、三焦辨證等等。

病因辨證著重從證候分析入手判別病因;

臟腑辨證主要應用於各種內傷雜病,是綜合運用其他辨證的方法,直接為治則的擬定創造條件;

氣血津液辨證和經絡辨證與臟腑辨證密切相關,互為補充;

六經辨證與衛氣營血辨證分別適用於外感熱病中“傷寒病’與外感熱病中的“溫病”。

此外,三焦辨證也是溫病的辨證方法之一。

各種辨證各有千秋,相互間有部分內容是交叉的,學習時定要細習體驗它們之間的關係,這樣才能掌握好。

中醫——什麼是辯證

學習辨證的另一方面是要認清證與病的區別。

病是指有一定的致病原因,發病有共同的特點,經歷不同階段,雖然不同患者表現可有所不同,但基本特點和病理是一致的。

古代,對病的認識有一個過程,有的認識與當代相近,如瘧疾,早在二幹年前就認為是一個獨立的疾病,有的認識顯得不確切,把目前認為的一類證候指為病。

現代,對人類的常見病基本都有相當的認識,尤其大量的傳染病、遺傳性疾病,發病原因已認識到了分子水平。

既然這樣,辨證還有沒有意義?

有。這是因為病有不同階段,不同階段病的特點、人體的反應不同,表現為不同的證,治療的方法也應有差異的,一方一法包治一病,不是最佳的方案。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古人叫異法方宜,即由於各人稟賦不同、強弱不一、居處環境、飲食結構、社會環境、地理環境、年齡性別、經受治療等方方面面的不同,同一種疾病,表現千差萬別,再合理的治療方法都難適應這樣的差異,落實到具體患者身上,往往就不是最佳治療方法。

因而,辨證就是針對每個具體的患者,抓住證給予論治,提供最適合患者的治療方法。大量的臨床資料表明,這樣診治方法,可以達到療法合理,療效顯著,病期縮短,病痛減輕,生活質量提高,無疑該歸功於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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