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屆國家評酒會小知識
1952年,第一屆全國評酒會在北京召開。
依據“品德優良”、“廣受好評”、“歷史悠久”、
“具有釀造特色”等條件,評選茅臺、
瀘州老窖、汾酒、西鳳為國家名酒,共計4種。
1963年,第二屆全國評酒會在北京召開。
評選茅臺、五糧液、古井貢、瀘州老窖、全興、
西鳳酒、汾酒、董酒為國家名酒,共計8種。
第二屆評酒會改變了
此前白酒只有品種沒有品牌的歷史。
1979年,第三屆全國評酒會在大連召開。
評選茅臺、汾酒、五糧液、劍南春、古井貢、
洋河、董酒、瀘州老窖為國家名酒,共計8種。
第三屆評酒會引入了香型的概念,
西鳳被錯分為清香,遺憾落選國家名酒。
1984年,第四屆全國評酒會在太原召開。
評選茅臺、汾酒、五糧液、洋河、劍南春、
古井貢、董酒、西鳳、瀘州老窖、全興、雙溝、
黃鶴樓、郎酒為國家名酒,共計13種。
1989年,第五屆全國評酒會在合肥召開。
評選茅臺、汾酒、五糧液、洋河、劍南春、
古井貢、董酒、西鳳、瀘州老窖、全興、
雙溝、黃鶴樓、郎酒、武陵、寶豐、宋河糧液、
沱牌為國家名酒,共計17種。
第五屆全國評酒會後,
為保護“中國名酒”這一稱號的權威性,
國家毅然決定停辦全國評酒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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