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丨內蒙古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十大典型案例(六)

京包客運專線鐵路橋兩側積水威脅

鐵路運輸安全行政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


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 鐵路運輸安全 跨區域管轄

要旨


鐵路運輸安全是關係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社會公共利益。鐵路檢察機關依法向鐵路沿線人民政府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各地行政機關協作配合,及時消除影響鐵路運輸安全的重大風險隱患。

基本案情


2018年11月,呼和浩特鐵路運輸檢察分院在履職過程中發現,110國道北側山上的馬留溝(位於包頭市土默特右旗)和腦包溝(位於包頭市石柺區)長期積水,從山上下洩,致使京包客專601km+900m至605km+500m兩側(位於包頭市東河區)積水不斷增多,造成該段鐵路以及並行的京包貨運線路基鬆軟變形,軌道幾何尺寸變化加劇,動車車速被迫降低,嚴重威脅鐵路運輸安全。


調查和督促履職


2018年11月13日、12月27日,呼和浩特鐵路運輸檢察分院分別向包頭市東河區人民政府、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和石柺區人民政府發出了檢察建議,建議三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維護鐵路運輸安全,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檢察建議發出後,呼和浩特鐵路運輸檢察分院多次與包頭市人民政府、東河區人民政府、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和石柺區人民政府進行溝通座談,建議由包頭市人民政府牽頭,多區域聯動合作解決鐵路路基兩側積水增多影響鐵路運輸安全問題。


收到檢察建議之後,2018年11月14日,包頭市人民政府組織東河區人民政府、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包頭市水務局、包頭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等相關單位研究決定:由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委託有資質的設計單位提出鐵路固基方案,各旗縣人民政府配合整改;由包頭市水務局牽頭編制各區域沿山防洪治理方案,科學解決該鐵路路基兩側積水問題。目前,京包客運專線鐵路橋兩側積水已抽排見底,鐵路固基方案基本落實,鐵路運輸安全隱患業已消除。


典型意義


鐵路運輸安全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是重要的社會公共利益,鐵路檢察機關依託跨行政區劃管轄的優勢,積極穩妥探索辦理公益訴訟新領域案件,督促鐵路沿線地方政府開展跨區域聯合行動,徹底解決了鐵路客運專線兩側積水問題,消除了威脅鐵路運輸安全的重大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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