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業委會成立難?

心若浮雲949


首先,大家都知道,成立業委會的初衷是為了維護小區業主的權利,同事監督物業公司履行職責的。


但是現實中,很多地方都存在小區業主要成立業委會,但是卻是受到百般阻撓,原因很明顯,有些人或者單位它不願意看到小區業主團結起來。



縱觀眼下,小區業主與物業公司的關係可以說是勢同水火!有些物業公司不合理的規定以及不合理的收費,都需要業主委員會去和物業公司進行協商的。

業主委員會,是指由業主選舉產生,是業主行使共同管理權的一種組織形式。

一般情況下,業主委員會有兩種產生方式:

1、首屆業主委員會由小區全體業主投票選舉產生;

2、根據小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約定的規則進行選舉產生。

業主委員會通常為5到11人,也可以根據小區情況在議事規則或管理規約中對委員人數進行約定。



一般要在當地社區居委會的見證下進行,一旦業主委員會成立。那麼對小區物業就起到很大的監督作用。因為大家都知道,當小區物業不能切實的履行合同內容時,業主委員會可以依法取締物業公司在小區的管理權和運營權。



所以,經常聽到物業公司阻撓小區業主進行業主委員會的成立,要麼就是物業沒有通過全部小區住戶,自己和小區某些特定的住戶協商後,通過這些特定的住戶成立了業主委員會。



我認為,遇到此種情況,堅決走法律途徑,因為業主委員會是法律賦予小區全部住戶的權利,我們應該堅決按規定執行。


蛻變幻城


這是問答中事關物業管理方面的焦點問題,當然也是最值得討論的問題。


業委會成立難,這是公認的全國性難題。各大城市中,(除上海之外)包括北京、深圳、廣州、杭州等等這些物業管理水平較為先進發達的城市地區,其業委會成立率僅在30%左右。


業委會成立難的原因,問答中討論過多次:

一、程序複雜。

按住建部《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以下簡稱規則)自接到業主申請並在街道辦指導下成立籌備組,到召開業主大會選舉出業委會,併成功的進行了備案。這一期間順利的話也至少需要半年左右。

問題是,一旦在某個環節公示期間出現了質疑的聲音或投訴,整個程序就可能被完全打亂,甚至整個程序的合法性也會受到質疑,進而成立業委會的目標就可能被無限期擱置,以致再無下文!


二、街道辦與社區居委會支持力度不夠。

《物業管理條例》及《規則》均明確規定業主應在街道辦的指導下召開業主大會並選出業委會,這樣規定的目的是強化街道辦的屬地化管理,更有利於保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但從實踐來看,街道辦對於整個業主大會成立過程的支持力度明顯不足,甚至在某些方面還會起到相反的作用(例如業委會的備案)。其中可能夾雜某些深層次的原因,這裡不妄加分析。


三、業主參與意識不足。

對於成立業主大會的態度,業主的表現就是一副世態眾生圖:

多數業主看似支持,實際多在觀望,無人願意出面牽頭;

很少有人願意當選業委會委員;有的人卻出於私利表現出極大的熱情,

有的人說的多,做的少,遇到需要大家共同出力的時候就退縮。

表面群情激昂,實則一盤散沙。


除了上述公認的主要原因之外,本人一直堅持一個觀點:

四、首屆業委會成立過程中的最主要的阻力來自於開發商及前期物業公司。

他們拒不支持成立業委會的原因還是在於利益問題,所謂肥水不流外人田。

開發商掌握著成立籌備業主大會必需的相關資料:業主名冊、總平面圖等等。

開發商佔據著大量面積,使得雙過半原則很難通過。

前期物業依仗管理上的便利,可對整個選舉過程進行監控和干擾,防不勝防。


因此,綜合各地業主大會失敗的案例經驗來看,諸如:

拒不支持並報送籌備資料,籌備組業主代表身份遭質疑,業主大會會議公告遭撕毀,業委會委員候選人遭威脅毆打、選舉投票箱被抱走、選舉結果未通過雙過半原則、業委會備案被質疑不合法等等等等,這些亂象的始作俑者及幕後黑手,相信明眼人均瞭然於心。


當然,凡事皆有例外。某些小區,你會發現開發商及前期物業對於業主大會的召開投入無比的熱情,並給予全方位的配合。

那是因為,籌備組中的所謂的業主代表基本都是開發單位各類厲害關係人員,就是說,從成立籌備組開始,開發單位業已掌握整個業委會選舉的主動權。

在這種前提下召開的業主大會,結果是:前期物業公司必然繼續留用,選出的業委會形同虛設,或者已經成為開發單位及物業公司的代言人。


綜上,業委會的成立可謂舉步維艱。

因此對於那些想成立業委會的小區,在操作之前,必須要再三斟酌是否具有可行性。

因為一旦操作失敗,其所產生的後續影響會讓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遭受更大的侵害!


海風116067626


首先,從流程上說業主大會召開必須先成立籌備組,籌備組成員必須有開發商參與,有的地方還要求原物業參加,這就從開始給成立業委會增加難度,一般前期物業都是開發商選擇的或者就是開發商自己成立的,本來就反對業委會成立。第二,選舉產生業委會成員必須小區雙過半,小的小區還可以幾百戶召集一起還比較容易,大的小區動輒幾千戶,召集一次的難度可想而知,第三,很多想要成立業委會的業主連基本的程序都不知道,也不知道業委會成員需要符合怎樣的條件,當忙碌了幾個月或者更久,最後因資格問題導致失敗,前期工作等於又要來一次,第四,小區業主是來自不同地方,不同文化程度,不同的身份,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意見想法不統一各說各有理,導致自身矛盾重重,第五,業委會成立是一個費時費力的工作,及要有時間還得有精力同時還要有經費,往往開始還有熱情到後面也就沒那個激情了,弄的好業主理解你,那個地方沒弄好又會招致責難,往往費力不討好。打擊大家積極心。以上是個人看法,如有不足相互學習。


涼拌饅頭哥


這個問題是社區或居委會的操作問題。舉個例子我所在的社區曾勾結它人圈建停車場,高鐵建好後下面是空地大家平時就把小車自由停放,後來有一個黑道的人就勾結社區把這塊空地圈了起來,車不許外停內停一律收費這顯然是不合理,但這樣一搞就有財路。小區業委會不能合理正常工作這個應該是居委會或社區的責任,如小政府被它人勾結將會對業委會的合理性產生直接的影響,我想國家政府應該把小區業委會的建立合理運行應該納入到對街道政府的業績考核之中,杜絕社區或居委會的違紀行為。


劉老107409131


什麼是民主?

民主就要從選舉業主委員會開始!

一個人對選舉業主委員會都漠不關心,你有什麼資格評論牢騷滿腹:人民代表不是我選的?

沒有時間,你就手寫一份委託書:我委託某某某代表我家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及相關事宜,他的觀點、意見,就代表我的觀點意見。

中國共產黨江山社稷長達800年,共產黨要與時俱進,面對城市化進程,從政府層面,要支持鼓勵成立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和業主代表大會,決定小區的管理模式。

沒有業主委員會,只能導致小區管理混亂。為什麼非要等到矛盾衝突升級,影響到城市管理混亂,才想到支持成立業主委員會呢?

為了社會長治久安,

為了共產黨800年江山社稷,

請上級政府,督促基層政府,支持成立業主委員會!


澤亞之祖


其實並不難,只要基層政府依法依規就好辦,舉一個例子,某小區業主委員會任期屆滿,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應該由業主委員會組織進行換屆選舉,可是不是社區挑毛病,就是街道給坎子爬,如果由社區代為換屆,又違反了有關法律程序,也讓業主委員會成員感到不自在,所以矛盾會越來越大。說到底,還是依法辦事最好。


衝浪151978880


現在是個缺少雷鋒的時代,誰也不願意幹那受累不討好的事兒。現在的業委會,為業主辦好事的太少太少了。


七目aa


由居委會牽頭或指定牽頭人,有計劃的實施,不是事!


昨夜星辰229630256262


物業公司就是一個黑社會組織,取削物業公司是廣大業主的期盼,希望政府重視老百姓的呼聲。


路路通78209


人為財死,在沒有法律框架的約束下,在當下的風氣下爭先恐後的鑽漏洞,成立業主委員會多了個婆婆,不便下手。串聯、並聯就是街道、居委會、物業公司的關係。取消公攤面積斷其邪念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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