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变成了管理者,搞得小区怨声载道,也赶不走他们,业主和业委会应该怎么办?

心跳至今活着


业委会是经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委会不作为和业主一盘散沙、凡事希望别人为自己出头,自己坐享其成造成的……

一个小区物管好不好,主要看业委会管理的是否好了。业委会是业主骨干尽义务的地方,常常费力不讨好,所以业委会成员往往没有太大的积极性,以至于让个别服务差的物管公司钻了空子。

我们小区以前的业委会成员年纪偏大,身体差,平常还忙于家务,所以基本处于放羊状态;这次业委会改选,有担当的年轻人出山了,解聘了不称职的物管,重新聘请服务好的物管公司,前些天小区还举办了邻居节,一个日新月异的漂亮小区诞生了……

小区是业主的小区,要想小区管理的好,每个业主都有责任出主意、想办法,每个业主都要热心关注小区的事务;如果人人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遇到问题只会发牢骚、骂大街,这个小区永远都搞不好的……建议学习我们,先成立个小区的微信群吧,先在群里发表发表意见,总会有办法的!


wenyingniao


我早就说过,要修法取缔物业,建立业主委员会自治,对居委会负责,它是城市最基层的自治组织(相当于村民小组),不能把关系到群众生活的社区管理服务交给以“赢利为目的”的物业公司,它已经不是业主请来的“服务员”,而是变成了“盘剥”业主的工具,它破坏了我们社会的和谐,败坏了社会风气,降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归宿感。

自治以后,收支公开,依法办事,强化监督,相信绝大多少业主是会配合的,要让业主确确实实有“家”的感觉,和谐的氛围。


昨夜星辰229630256262


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运营业主大会,是一个很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少数人发起,组织,管理,服务多数人的过程,也涉及公共事务的管理,基层政府必须介入。

又因为新组织的筹备成立运作不是很容易,有经验的政府人员也不多,更不要说初次介入的业主代表。所以,在无人研究的业主大会管理过程中,就会遇到很多新问题。

因此,小区里业主需要筹集资金,与社区建立良性循环沟通途径,加上寻求社会帮助,专门做业主大会业务的律师介入。如果齐心协力,就能办成。

如果小区已经有业主委员会,就要进行组织建设,培训业主代表,充分发挥业主代表的作用,提高业主大会的综合管理能力,和社区良性沟通,协助社区工作,监督物业公司,争取政府的支持,走良性循环的道路。

记住,基层政府和社区,业主大会专业服务的律师,物业公司,中介组织,永远是小区业主委员会生存,发展的最重要的外部环境,这是由小区业主大会对业主公共事务的管理性质决定的。

如果小区业主自己不出力,不出钱,怕麻烦,又不去组织管理,没有经验,没有能力,没有发动业主和管理监督物业公司的步骤和办法,这样,业主委员会就没有了实力,更没有了解决问题能力,更是没有了解决自己生存的能力。

业主委员会一味地想赶走物业公司为目的,不去想办法争取政府支持,不去研究组织发展的条件和管理,就是真的把自己生存的路,给堵死了,又无形的为自己增加困难和障碍,

这样的行为,只能让小区的业主大会内外交困,以后的工作怎么会不难办呢,就面临集体辞职。

业主大会真的会名存实亡了。


刘海川律师v业主大会


强烈要求支持取消物业,物业将来是天下大乱的导火索。因为物业这个好吃懒做的行业已经渗透涉及到了千家万户的家庭,业主们是在花钱买罪受,买个仇恨在身上。取消物业就不会有那么多矛盾与仇恨和伤害,现在的人们都素质比以前八九十年代的素质高,邻里之间都是来自四面八方在这里安居乐业基本都会自觉的相处好,每个小区吵架纠纷都是在和物业吵架甚至升级到打架,和邻居发生矛盾的太少太少了,所以物业才是一个小区不得安宁产生矛盾的最大导火索,物业在伤害着千千万万人民的心,建议政府取消物业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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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坚决取缔物业,反对压迫与剥削!

应该搜集民意:如果小区超过百分之六十的业主要求降低物业费,就应该降低!或者超过60%的业主要求取消物业就应该取消。而改为由社区组织牵头,充分发挥街道办服务居民和社区的责任和义务。

当今,全国各地的街道委员会其实都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对此依靠社会的力量,采用专业的商业运作模式,相信有能力把物业这一块工作从开发商手中承接下来,让一直伴随我们的亲民、廉洁务实、能力超强、近在咫尺的街道委员会再次壮大起来,取代开发商的高价售后的社区物业有偿服务,发挥出他们强大的光和热,为人民服务!


阅尽岭南春色


“物业服务变成了管理者,搞得小区业主怨声载道, 也赶不走他们,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应该怎么办”,看到提问者的描述,心里总不是滋味。一个召开了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了业主大会选举出来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大多数业主对现有物业管理不满为什么就不能遵循法律法规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解聘原物业管理公司,重新招聘新物业管理公司。我看其原因只有两个:1.业主委员会委员们根本就不懂得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也不愿意为大家服务;2.希望与物业公司终止物业管理合同的只是少数业主,业主大会无法通过这一决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是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如果物业成了管理者,全体业主怨声载道。那么业主就应该联名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就是否解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进行投票表决。如果业主不愿意联名提出召开临时业主大会,那是你们自己放弃了权利,也不必怨声载道。如果是业主委员会委员不懂得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那你没必要占着茅坑不拉屎,你尽早提出辞职,让有能力的人去做。

解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必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经物业管理区域内面积占总建筑积1/2的业主,且人数占总人数1/2的业主同意。如果业主大会会议未能通过解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的决定,那么小区业主也不必怨声载道,这就是一个少数服从多数的规则。既然大多数业主不同意解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你就必须服从大家的决定。

总之,《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是全体业主共同决定的事情。如果业主对现有物业管理公司不满,就应该按照法律法规联名要求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大会会议来决定是否解聘物业管理公司。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决定,全体业主就必须执行。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点赞、转发,在我的个人主页上能够免费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w苦行僧


如果一个小区,业委会赶不走一个怨声载道的物业公司,不是业委会自身出了问题或工作方法不当,就是怨声载道的人只占少数。

首先说明一点,物业公司在小区里,不单有对设施设备维护的服务,也有为维护公共部位公平使用和小区秩序维护的管理,否则,任何业主都可以在楼道里堆物堆料、在公共场地私装地锁、车辆乱停乱放、把公共绿地改成自己家花园,而这些,需要管理。因此,楼主的提法并不准确。

物业公司的权力,并非自我赋予。一般是基于《业主管理规约》的授权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比如业主使用公共部位的禁止性行为,通常会授权物业公司执行;或者是法规授权,比如《室内装修管理规定》会授权物业公司,对业主的室内装修进行管理。

如果物业公司按照以上授权进行管理,不但不应该被谴责,还应该给予奖励,在这个小区,守规则的老实人不吃亏,这是最大的公平,全社会都缺这个。

如果物业公司自我授权,胡乱管理,导致业主怨声载道,业委会应该动员、带领业主,将该物业公司依法解聘。

因为解聘物业公司,是业主大会的权力,体现在每个业主的表决票上,所以,争取业主支持是必须要做的工作。

业委会应该认真的查看《物业服务合同》,对照物业公司的服务,找出不足。有理有据的主张,才更有说服力,否则,很容易被别人倒打一耙,说业委会没有契约精神,故意难为物业,想把物业挤兑走,安排自己的人员。

比如,合同里约定的电梯维保,出现问题时,多长时间到达现场;比如,合同里约定的绿化修剪和补种,物业公司做的怎么样;比如,合同里约定的上岗人数和承诺,是否达标;比如,公共收益是否私吞等等。业委会应依据合同条款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保留证据。

然后,业委会可以与物业公司召开工作会,就监督检查的情况向物业公司书面通报,由物业公司签收,双方协商整改计划并要求其书面回复,书面通报和整改计划向全体业主公示。整改期满后,业委会再次进行核查,整改结果留存证据,向全体业主通报。

以上工作最好在合同期满前的一定时间内举行,只要抓住了物业公司的把柄并公布于众,在业主大会表决时,基本可达到预期效果。

当然,如果物业公司积极整改,也是个不错的结果,解聘不应该是终极目的,提高服务才应该是终极目的。

本文仅对楼主的假设进行解答,提供的是思路,针对的是不称职的物业。

如果业委会做不到这些,是能力的问题;如果业委会不愿意做这些,他自身可能出了问题,业主应该关注下业委会了。

任何一个小区,业主履行义务,遵守规约,尊重物业员工;业委会听取意见,监督物业服务,动员业主交费;物业公司履行合同约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业主提供帮助,依约制止违规的个别业主。三方在规则的框架内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小区就会和谐,希望每个小区都好。

否则,一定是两败俱伤,而最受伤的,则是广大无辜的业主。


姜姜聊物业


很多情况下!讨厌物业的人都是想由着性子活的人!想干啥就干啥!而且天天算计!我旁边一个小区一平米物业费5毛!还整天不交!都想装大爷,想让物业当孙子!唉人心阿!当然不排除有其他小区有黑物业存在,但是就我住过的小区,大都是以上原因,然后业主群里我总有一些人天天叫喊着搞垮物业!要自制。我想这样的小区只会越来越不值钱!物产损失可不是几毛钱的事!


用户8581917685083


村里的地卖了,村民得了些补偿款,可一些个二流子坐吃山空,怎么办?这地原来是我村里,那还得归我们管,于是进入物业,可我原来是这本乡本土本地人,要我来服务你们这些外来者,怎么可能,管理你们还差不多,于是乎…物业公司不能就地取材,二年公开一招标,换届!


奈何38032


物业现在属于一个特尴尬的地位,俗话说一样米养百种人,小区内的不文明行为保安不敢管不愿管,大门设岗却不愿检查为什么会形成这种局面是物业公司不想管吗?大多数公司不会这样,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业主都是想你是我雇来的我想怎样就怎样还管到我头上来了有时还开口骂人,如不管业主们又以小区管理不善为借口拒交物业费。要改变这种状态只有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例如赋予小区内业主乱停车物业可以采取锁车罚款的权利或者拒绝该车进入的权利,可现状是业主们只要服务不要管理,要知道任何一种好的秩序的形成背后都有强制力在支撑例如车为什么不敢闯红灯因为会罚款扣分所以车才会老实停下来反之闯红灯不罚款司机们会老实停下等吗?我想相当一部分不会停。所以给予物业一部分的强制权利才能将小区管理好须知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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