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服务合同,物业能收取服务费用吗?

半城烟沙断桥雪


首先,你说的没有签订服务合同,可以理解为没有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吧!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合同只对签订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你们没有签订合同自然就约束不到你,也就没交物业费的必要。物业如果要物业费请他拿出相关依据。

其次,还有一个问题要明白,《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跟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公司不会跟每一个业主签订合同,它属于集体合同,业主委员会签订了合同,对于全体业主都有约束力。

最后,如果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那么,还有一个《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简单的说就是买房子的时候到我们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物业管理合同。但是不管是什么时候签订的合同他都会联系业主的,开发商也必需说明情况。

综上,不管什么情况下签订合同,或者什么样的合同都必须通知业主,这是业主的权利,如果没有相应的合同依据,业主就不用,交物业费。

就像之前报道过的乱收停车费一样。一个无人管理的地方投机份子看有理可图,就在开那个地方收据收费,有人发现问答之后有人报了警,警察来了,抓住人,问为什么在这收费,有依据没有,回答说,没有,就是有人信了,交了钱他就一收,也没人管他。

所以说什么事情得有依据,没有依据你哪来的权利。


听only满堂说说法律


业主个人无资格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是集体与物业公司签订,这个集体组织只能是业主大会授权了的业委会。

另当别论的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其服务期从交房之前到业委会成立,并且在业主大会新聘用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日为止。

前期物业服务模式是政府规定的,与商品房小区是标配。开发商没有选聘前期物业公司的,住建局不给办预售证!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虽有期限,但若没有业主大会聘用的物业公司接手之前,前期物业公司不许撤离。这是为了不使交接中断而致使小区瘫痪、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客观需要。

只要新的物业公司没来接管,前期物业公司也应该维持正常工作,期间视为顺延的事实合同。并不违犯合同法。

口口声声说什么物业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合同,我有权不交物业费,这种说法不成立!

个人永远没有资格去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永远,永远!因为小区不只你一家。


执中bj1


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有二个范筹:

1、一直就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未续签或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笫1种情况属于违法行为,当然不用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笫2种情况如果开发商或业主大会没有书面提前三个月明确要求退出小区服务、原物业企业继续为业主服务,原物业企业可依据原“物业服务合同”条款、约定、标准,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用。当然,物业服务企业也要按原“物业服务合同”服务内容、标准进行服务。不能只收钱不服务或少服务。


——丛林法则——


没合同在小区赖着不走,是一种强行服务的霸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合同是双方必须遵守契约,无合同,双方的权力与义务如何承担。遇上无合同的情况,业委会及广大业主应极时请物业撤离,如长时间拖着一旦物业起诉业主,法院可能会以事实劳务关系裁决,千万要注意。


佳才5206


如果业委会与物业签的合同没有通过小区半数业主的同意强行入駐的,业主需要交物业费吗?


用户102758960791


取缔物业,大快人心


洪福财富


这个问题含糊。物业服务合同对于住宅物业来说,分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大会成立后服务合同两种。合同签订主体是不同的。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单个业主不是合同签订方。这个问题沒有明确一方主体是谁?开发商,业主委员会,还是单个业主。问题不清楚,回答也难清楚。


枫叶zhouze


能。前期物业是和开发商签合同的,开发商和业主签合同的时候只是有个补充协议,里面对前期的物业只是有约定而已,业主是要交物业费的。长期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小区里又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的,居委会可以代为聘请物业公司进来服务管理,业主也是要交物业费的。除了这两种情况,物业都要和业委会签合同,不会和每个小业主签合同。


方丈不方便


这个问题不明确,我内心十分讨厌物业,看见就想骂几句。但是实话实说,如果是前期物业,那是开发商与物业签订的合同,不是与哪一个业主签订的合同,不管前期物业与业主签订不签订,都一样。如果后期物业进场,那是通过业委会招标进来的。


苏舟振辉照明


没有合同、不存在服务关系、就不需支付物业费、可认向街道投诉、要其撤出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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