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车位的租金决定权是怎么定的?是由开发商、业委会、物业、业主共同商定的吗?

正不惧邪


地下停车位的租金决定权是谁定的?是由开发商、业委会,物业、业主共同商定了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先要知道地下停车位有两种,一种是地下专有停车位,一种是地下人防停车位。

地下专有停车位:地下专有停车位,在方案图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规划审核中对他的数量和位置有明确的规定,并在《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明确记载,但是这些停车位的面积是不会记在容积率里的。这些车位的产权归发展商所有,当然,定价权也归发展商所有。但是,《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地下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应当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也就是说这些车位的使用首先要考虑居住业主的需求。

人防停车位:这部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根据这一规定地下防空设施,平常作为停车场的收益就归发展商所有(在收益归谁这一方面是有争议的,但是最高法院至今没有作出司法解释)。所以这方面的定价权也在发展商那里。

总之地下停车位的收益归属虽然还有争议,至今没有司法解释定价权仍然在发展商那里。但是发展商所定价格是需到物价局备案。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我,在我的个人主页里能免费看到更多的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w苦行僧


这样的问题还欠缺一个前置问题:地下停车位的权利归属问题?如果业主买房时已经公摊了停车位的使用面积,那么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权就应当由业主共享。

如果停车场属于业主共享,那么停车位的租金就应当由业主大会决定,然后交由物业管理公司执行,再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大会协商从收取的停车管理费中提成作为物业管理公司的停车管理收入。

业主们对停车位的使用可以采用竞价方式获取。

当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也可以先对停车位予以竞拍,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大会协商从停车管理的收入中提成作为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收入。

如果业主与开发商共享停车场,同样可以上述方式决策停车位的收费问题和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停车场的收入问题。

如果停车场的产权完全属于业主以外的他人所有,才可以由停车场的所有者与使用者通过协商来确定停车位的使用费用问题。

本人以为,要搞好各种情况下的物业管理工作,业主们一定要团结!要优选出一个高素质的业主委员会,才有能力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处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签订问题和签订后的合同执行问题。只有让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双方都能接受物业管理状态,才能促成小区生活秩序及服务管理质量相向而行、合二为一!


不糊涂时涂糊不


为什么要取消物业公司,因为目前的物业公司没有真正弄清楚自己和全体业主之间的关系,全体业主是居住小区的主人,拥有小区内一花一草等全部物权,物业公司没有任何物权,只是靠出卖劳动力换取全体业主报酬的佣人,奴仆,全体业主聘用你你就有活干有饭吃,不然全体业主可以解聘物业公司叫他们滚蛋,这是本来非常清晰的物权和雇佣关系,但是大家看到的现状却是,佣人乱收服务费 ,停车费等各种费用,如不交,佣人不让主人回家,甚至殴打主人,大家看看,这种荒唐的事情估计只会出现在我国吧 ,这种情况下居然还有作为主人的业主认为佣人的物业做法是对的,那就无语了,全体业主自己可以成立一个物业公司,聘用小区内的全职人员,业委会或者社区管理。

社区管理,费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党员干部,有片警做坚强后盾,服务性质。

而物业是以盈利为目的,小区成了它们赚钱的目标,不是出力服务,耍大牌。欺压业主。业主说它们地痞流氓,黑社会,人员残差不齐,素质低下,服务态度蛮横,闹得鸡犬不宁,是毒瘤,怪胎,让业主们极其反感。

广大业主对物业厌恶痛绝,不请自来,而且赖着不走。保姆想当主人,主仆颠倒,给业主添堵。闹心,

物业公司就是強买強卖.是吸血鬼.一大公害。

房地产商公摊面积起源于香港,李嘉诚这个老狗,奸商带坏了国内房产商,实施了公摊面积。又产生变异怪胎物业,李嘉诚这个老狗大赚特赚百姓血汗钱,带坏了国内房产,滚蛋了,苦的还是百姓,全国只有四川没有公摊面积。

买房是不应交公摊面积,可是房产商却收了公摊面积费。

车位属于是全体业主的,业主才是投资人,却强行收车位费。广告费也是属于业主。他们收入私囊中。物业广告赚的钱。属于全体业主

收钱的虽然是物业,但是,物业只是代为管理,根据我国《物权法》和有关规定,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公共设施所产生的广告收益,归业主共有!

高价格的卫生费他们定,国家,2018年定价最高收费平是米1元,0.75元.0.5元和0.35元档次。它们翻翻收费。横征暴敛,而且不择手段,这是犯罪,这是掠夺,经济犯罪,它们还洋洋自得。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当我们人身受到危害时,物业猖狂到停水.,停电时,可以拨打市长12345热线电话,一定要有理有据。

希望业主们转发一下,让更多的业主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要单打独斗,业主是弱势群体,人心不齐,只有全体业主团结一致拒缴所谓的不合理物业费。

驱除无所作为只收钱的黑物业势在必行。!!!!✊✊✊✊✊


用户168918588888


反正业主没权定,物业是开发商条狗,狗是不咬主人的,只有咬业主。


金丰胜陆角


把所有的非个人或单独法人聘用的物业管理公司取缔了吧!看到就烦!不管在哪看到,就是一帮人渣搞得甩得不得了,只想着多威胁来点钱。


正喷子


从来就没有看到过有关部门给业主解释过地下是谁的,说不定就是它们跟开发商的利益


娘泡时代


小区有公共停车位,人防车位,开发商建立的有自主产权的车位。公共停车位通常在地面,业主可以免费停车,人防车位不属于业主和开发商,通常不停车。开发商建立的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价格自然由开发商根据当地消费水平来定,然后由物价局审核通过。


渝玉秋


先弄清楚了产权人。犹如菜市场,漫天要价,坐地还钱。现在还好,政府对开发公司还有限价。可以谈。如果产权在私人手上则没得谈。就如你产权的住房租金一万,我只给二千。你同意吗?


手机用户50100548185



荻凡


首先看产权,然后才能看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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