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街区制,物业会“寿终正寝”吗?你怎么看?

洪福财富


城市小区的管理,是党和政府对国家治理的一部分。

社区是街道办的派出机构,是政府的最基层组成部分。深圳地区的社区,名称叫社区工作站,里面的核心人员是有政府编制的,站长是科级。

有些人既不了解法律,也不了解国家政府的组织机构,在那里发梦~想让社区取代物业进行管理,他们继续吃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锅饭,好不交物业费。

现在的大趋势是,要明确形成一种制度,街道办社区党委,是小区业主大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领导。

最近修法的上海2019和深圳19(2019)年物业管理条例都增添了这部分内容。

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已经对媒体进行了吹风。

请看下面的内容。



醉太平II


街区制管理也离不开物业的管理,只换了一个东家来请物业。因为现在的各商品房小区早巳与原来的胡同居民区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生话设施也完善了不少,需要关照和维护维修的内容项目更是成倍的增加了,居委会的十来个人要管理这些还要做日常的社区工作根本不现实。确实,街区管理可以省去业主相当一部分费用开支,就是干不好心理也相对的平衡。就像我现在的小区一样,物业撤出后环境一片狼藉,有的业主就呼吁社区管理,但结果就是有偶尔派街道保洁来运几次垃圾,具体到电梯维护,防盗门损坏,对讲失灵,公共部住照明缺失,日常的安保巡视,小区的监控,车辆的管理,路面的破损维护等等现在都处于无序状态。好在现在筹建了新的业委会,大家都期待着以第三方招标的方式引进一家有正式资质规范的物业公司,以便有效的改变小区半年来的无序状态!说实话,花多少钱办多少事。不花钱就想享受额外服务的曰子已经不存在了,街区也没有法定的身份去与物业欠合同,更沒有能力和责任去管这些生活唢事,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市场大环境花钱买服务这才是与时俱进的观念,关键还是依法依规办事才是正道。


偌知小


2000年以前没有物业公司,都是街道委员会管理,没有这么大的矛盾,小区卫生由委上管理,居民组组长每月收卫生费,有时候号召居民集体打扫卫生,居委会和居民都其乐融融。那时居民组长是义务工作,没有工资,委主任每月12元。都不是什么事业编,没编。也都干劲十足,乐于奉献。现在改为物业公司管理,这些人都是社会无业游民组成,一没有文化,二没道德修养,三是利欲熏心。从根本上就是 钱 字当头,只想要钱,不想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尽是起名堂收费,对业主设置障碍。恨不得每户年收费一万元还不满足。这就造成了物业与业主的矛盾?尤其是按建筑面积收费,这是最大不公,因为物业管理的是公共卫生,不是业主套内面积的卫生,这也是业主心内最大怨愤。


棋魂43


一个不请自来,强行进驻,套路业主同意,自导自演的合同,我眼神不好,告诉我这上面签了多少年?



消焚天下魔


物业成立的初期本来就是服务于广大的业主,随着近年来各类利益集团的出现,甚至于黑恶势力的渗透,物业公司就好像是一颗颗毒瘤,人人痛恨,估计在不久的将来会自生自灭。


鲤鱼154675525


我是一个小县城的人,在我们这里,有的小区有物业,而有的小区却是没有物业。没有物业的小区,垃圾遍地,自行车电动车汽车横七竖八,连人都没办法行走,楼道里更是乱七八糟,有的不自觉的人就弄个大铁笼子放在楼道里,养狗或是鸡。小区的院子里的落叶都一层层的。有的不自觉的蛮横的人更是在小区的院子里开垦土地种菜,更有可恨的是有的蛮横霸道的人在院子里私自搭建房屋对外出租。这种事没有任何人去管。小区里臭气熏天,连个休闲的地方都没有。这如果有物业,怎么会是这样子呢。有的人光是看到了物业收费,却看不到物业的成绩。话说回来了,如果物业收费合理,而且又管理的井井有条。为何不用物业呢。你总不能交给物业100元钱,却让人给你干2000块钱的事吧。如果为了钱而不愿意有物业的话,就请你去看看那些没物业的小区是什么样子的。如果你接受的了,那你就自己去盖房子住吧。别住小区了。


用户清澈如水


如果真能寿终正寝,记得让这批老赖把常年赖着的置业内广告费本金利息滞纳金一并还来,再走人。而且,这么一帮职业老赖不纳入征信系统吗?这样严重失信人群还能继续从业?本身就荒唐。

还要广大业主学着跟老赖相处,这是对射汇的讽刺!

物业给私人牟利是一个对广大业主不负责任的决定?

当然,自治将是另一个不负责任的决定!(参考近年曝光出来业委会的猫腻)



不随波逐流De观点


正规物业公司是专业化的物业服务管理队伍,在物业服务管理方面肯定有独特的优势。如果业委会还是由办事处来指导成立并由业委会管理物业,其实就是请人来做原来物业公司干的那些事,以前必须签个字盖个章才能领取回扣,现在自己管理收支每年大笔的物业费用却无动于衷不太可能。条例规定业委会不能从事经营活动,那就对收支可以不做帐,业委会又是办事处任命,业主动不了他们,权力缺乏监督,那这其中的贪腐和侵害业主权益的乱象更会层出不穷。因此,改变业委会成员的产生机制才是关键。业委会完全由广大业主选举产生,并可随时上下,那业委会就肯定能维护大家的利益,那时再来聘请物业公司进行服务,物业公司就只能一丝不苟的为广大业主服务,否则,分分钟饭碗被砸。


手机用户58613455986


这个社会无论让谁管理,它都是有利有弊?我们小区由物业委员会,罢免了物业,交由社区管理,不到三个月出现的问题,比物业原来管理还差得多的多?物业管理问题说明白一点,让我说还是业主问题,大过物业管理?这里和人的素质有很大关系?一个小区最大的弊病,还是出现小区业主素质上,占小区大部分原因?


尝试静下来


居委会支持下的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费用严格执行预算,多退少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