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没有业委会,业主个人能否起诉物业侵占公共利益?

和谐爱国业主


说说我们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之前的情况。

前期物业由于各种服务不到位,各种窃取业主收益和盗用维修基金,业主苦不堪言,期间也曾有业主投诉到相关部门,结果大家都知道的~~没有任何反馈。

本小区也有多位律师的存在,可是除了在群里发发狠,还真的没有谁动过真格,就连小区里业主求助,我们的这些律师都是视而不见,默不作声。后来有一两位业主不服物业的行为,于是起诉到法院,结果可想而知,主体不合格!后来,物业就更加的猖狂变本加厉了!

由于业主无法撼动物业的任何根基,于是,小区的电梯三天两头就“坏了”,大家看清楚是加了引号。电梯是今天坏这个,明天坏那个,反正总会让业主觉得不方便,东西都不行了,需要大修理了。这个相信大家都懂,需要钱,需要动用维修基金!只要没弄到钱,你的电梯就会一直坏着。当然动过了没多久还是会动手脚让电梯“坏”着。

后来,物业想动用地面停车位收费,并且准备铲除绿化带用于建设车位收费。可是,物业一开始划车位就有很多自私业主前往购买了。在划停车位和私建道闸的过程中,笔者就是一个阻拦收费的组织者。我们在维权,那边在找物业买车位。后来在笔者和业主的强烈阻拦下,停止了车位收费的进程。

在此过程中,我们也曾经准备去法院起诉,并且联名近百分之五十的业主签名了。结果,前往立案过程中,同样的理由,起诉主体不合格。我们曾经拿出《物业管理条例》解释,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即可起诉,然而对方给出的解释是:必须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全部前来填写起诉书,并且提供各种资料,否则,不予受理!

相信大家看到这里应知道,以你个人的名义是否能够起诉物业公司了。也不能说坚决不可能,或许各地的规定有所差异。但是总体上来说,业主想告物业几乎很难,除非你家的房子主体裂缝了,严重影响到业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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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天评地盐城哥


一个业主怎么可以成事?还是要先成立业主委员会。既然你有了想法,就组织十几个业主研究下,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到社区去申请。

社区有一个辅导的过程。有表格,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规程。

这个规程走下来是非常不简单的。

必须有一群乐意奉献的业主才能把这件事情拿下来。

最后是退休的老干部,有时间,有激情,有奉献精神,要死不放手,才能把业主委员会成立起来。

这个过程走下来,没有人陪伴是不行的。

必须有几个人,死心塌地为大家,不怨不悔走过。

我们这个社会需要太多的具有奉献精神的人。

这群人就在我们当中。

首先你要是这样的人,才能成事。不要总是没有这样的人,你不是这样的具有奉献精神的人,别人怎么会是?

每一个人都不愿意奉献,这个事情,怎么可以成就?


东北向前


本人为业委会主任。大家小区治理方面的法律问题有不懂的可问我。


郭博士说法


我住在沈阳市皇姑区新汉城小区,我们这个小区十年了都不给送燃气。因为该死的开发商占用了燃气公司的钱,业主曾多次找社区居委会,皇姑区政府,皇姑区住建局,都没有任何结果。主管部门在推拖扯皮,谁会把老百姓的生活放在心里!以人为本,不忘初心的口号喊在嘴里,写在办公大楼里,印在马路边的牌子里,就是没有熔入官员们的心里!


日月星辰160276521


物业是新时期的地主恶霸,搜刮我们的血汗钱,上边早有明确规定,物业是多余的!我们买房子,买的每一平米都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凭什么要给他们一块,我们贷款有还完的时候,物业搜刮我们没有头啊!!!其实物业侵占了我们的利益,他们把我们的楼前楼后,走道都划上杠杠作为停车位收我们的钱,这比占山为王的都狠!说保安全,我们都自己安装防盗网,开发商都有绿化的,我们每月都交卫生费的,以前居委会安排打扫卫生的,不是警察抓小偷吗!物业纯粹是搜刮我们血肉的!从古到今没有这样的事!我们买房子还要拿出一块给物业!他们算干什么的!我们凭什么养着他们!我们正常过日子,上下班出出进进,交通工具放在门口很正常啊!有事有摩擦有居委会,派出所,警察,物业算干什么的!坚决取缔物业!物业是多余的!!!


用户3263935307510


我想问一下,百姓的生活水平达到了吗?这是有钱人!学的美国,过去住公房,交房费,不管怎么样,还给修,现在什么,一群流氓,让百姓养,还美其名物业服务!根本没意义!也就打扫个卫生,还按建筑面积收费,说涨就涨,要我说都滚,家是我们的家,不用!


Gc52790378


业主对其小区内的公共设施是具有物权的,即与全体业主一起具有共同共有物权。按照现有《民法总则》,部分业主同样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物业管理条例》中只规定业主委员会是诉讼主体,其规定应服从其上位法。另外,从生活逻辑上推论:如果业主个体不具有诉讼主体,那么其拖欠或拒交物业费时,物业公司也是无权向其主张权力了,法院也应同样以"被告不适格"为由驳回物业公司主张。


用户98038121904


不知道可不可以,这个要请教律师。但实际上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收益和套取维修基金的案例多得很,特别是那些小物业公司就是硬生生的掠夺。业主漠不关心,冷漠自私,更促进了物业公司胆大妄为无法无天。


行君行福


不能给,根据物业法,只能成立业委会或业主大会,然后起诉,这是物业法对侵吞公共收益行为的公然保护,所以物业法就是一部恶法,


戰地黄花分外香


可以个人起诉啊,我就是个人起诉物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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