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部门有权收取业主地面停车费用吗?

冰珍果


个人认为,物业公司无权收取这个费用,即便是收取了,那么也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收取的这个费用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而不是物业公司。

首先,物业公司只是个代管理的部门,小区的一切设施、设备以及公共财产等物品归业主所有,跟物业公司没有半毛钱的关系,那么业主的设施设备所产生的价值,你物业公司有什么权利拿走呢?所以说即便收取这个停车费,钱也应该归所有业主所有。

其次,小区内停车,本就不应该收费,小区是大家的,那么公共场所或者公共设施也都应该属于业主的,既然是业主的,怎么还能收费呢?当然了,这里面有个公德的问题,就是你停车是否影响了其他业主的方便,其实这个问题也好解决,统一规划出来个场所,画出个停车位,不影响其他人出入就可以了。

最后是权利的划分问题,即便收取地面停车费,那么这个费用是否应该由物业公司收取?当然可以是物业公司,但是,这个收取的权利应该是业委会赋予或委托的,也就是说,物业只是个代执行部门,具体的收费标准以及利益分配问题,都应该有业委会来制定,因为只有业委会才能够代表广大业主的权利。

那么物业公司究竟都有什么权利呢?这个很难说,作为普通的居民,我们也不得而知,或者说即便我们知道了,也起不了什么作用,个体业主难以与物业公司进行抗衡。

为了维护居民的利益,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出台些规章制度,这样物业公司也有了更明确的行为准则,按章办事。业主也有了更清晰的维权依据,不会再出现“是非不分”的情况。这样才更有利于小区的和谐。


谈天说地哥


物业与业主的矛盾关键在物业费计算方式 出错,导致也业主与物业矛盾不断升级。为什么这么说囊?。利益,利益 造成矛盾。利益越大相对矛盾就越大,尤其是物业这一行 物业在小区没有数一自己的一平方米房子。物业应该服务区域 就是 公共区域和公摊面积区域,计算物业费就应该在此基础上评估。这样物业暴利收入就会大大减少,物业也不会聘用很多保安了,把他们分内的事做好就行了,业主也不会反对矛盾也会大大减少 也会理性服务。“可现在计算方式就歪曲合理性 安业主家里面积暴利计算,严重侵犯业主权利”可业主却不知道 也不懂,这是历来是惯例,一错误方式发展。政府成了甩手掌柜。吃亏的就业住源源不断多付物业费,物业有钱了,为了不断的贪心 就聘用公多的保安 来控制业主。小区保安真的能保平安?他们不打你就不错了:真正安全靠国家 靠公安。


克峰61


物业收取小区地面停车费的权利是小区业委会的授权,每个车位租多少或临时停车计时收费多少?由物业公司报当地发改委物价部门备案并下达指导性的价格。而物业收取的车位租金和停车费则按与业委会签订的委托协议约定的保安、保洁支出相关费用外,所得收益交还业委会由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共享。


夕阳映辉


全国那个业主知道物业公司的钱收了多少?都干什么用了?没有一家物业公司会把真实的情况告诉业主。中国的物业公司就是乱收费,巧位名目多收费,利益最大化的收费。因为中国没有效的法律约束和行政管制。没有市场竞争。中国的消费市场,消费者目前还是弱势群体。中国人都知道原因。


春晓guo


有权力,如果物业没权利,也要让业委会授权物业代收小区地面停车费,但,最重要的一点,收取的停车费一定要全部用于小区内所有业主,而不是物业中饱私囊,所以,公示和监督必不可少,因为地面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不是有车业主所有,有车的随便停,没车的自然吃亏,想一碗水端平只能采取收费模式


大阪应该热不热


说白了就是想方设法的不交停车费!先不说停车位产权是谁的!管理这些车位不花钱呐!保安、监控、清洁、照明……!收你几块钱就哭天喊地!不丢人呐!


品茗闻香334


其实物业的权利来源于业主委员会,而业主委员会是受全体业的委托,因此物业是否有权收取停车费得看程序是否合法?


易幼钦


物业公司的保护伞说可以收费,物业公司就胆大妄为,为所欲为的收,怎么样?他有保护伞。


用户7605933378590


小区内的车位,一、开发公司申请规划局审批的,那么这部分就按照合同执行,车位费归开发,车位服务费归物业。二、没有规划局审批的,自行划定的车位(无业委会状态下),开发不可以买卖,物业无权收费。三、没有规划局审批的,有业委会,而且业委会同意的,自行划定的车位,车位只能租赁不能买卖,收取的费用按照业委会和物业之前签订的协议或者合同执行。个人意见不知道对不对。


用户9276813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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