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推進城市更新微改造

中華建設網訊 日前,廣州市發佈《廣州市深入推進城市更新工作實施細則》,強調,要推進城市更新微改造。要求,舊村微改造應注重歷史文化和自然生態保護,提升人居環境,促進城鄉融合發展;舊城鎮微改造應注重消除居住安全隱患,完善生活設施,實現老城區品質和功能提升;舊廠微改造應注重產業轉型升級、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廣州:推進城市更新微改造

為推進城市更新工作,《實施細則》要求,國土空間規劃要強化城市發展戰略引領,按照"多規合一"和全市"一盤棋"的要求,統籌生產、生活、生態空間佈局,落實城市更新等重點工作,優先保障重大項目用地需求。

城市更新建設規劃、行動計劃要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合理劃定城市更新重點區域範圍,積極引領成片連片更新改造,指導城市更新項目有序推進。

要動態調整"三舊"改造地塊數據庫。每季度調整一次,政府重點項目可實時申請調整。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於每年12月底前報省自然資源廳備案。

廣州:推進城市更新微改造

要推進舊村全面改造。鼓勵舊村改造採用先收購房屋後回購的方式實施補償。對採用政府徵收方式改造的,可由徵收主體按照市場評估價收購村民既有合法房屋(含符合"三舊"改造補償政策的房屋),本村村民(戶籍人口)按照人均建築面積50平方米的標準、建安成本回購住房。

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簽約的,可按本村村民(戶籍人口)人均建築面積不高於25平方米給予回購住房獎勵。村集體物業由村民按照股份分享。收購價由區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後確定。

要推進成片連片改造。舊城連片改造項目,經改造範圍內90%以上住戶(或權屬人)表決同意,在確定開發建設條件的前提下,由政府(廣州空港經濟區管委會)作為徵收主體,將拆遷工作及擬改造土地的使用權一併通過招標等方式確定改造主體(土地使用權人),待完成拆遷補償後,與改造主體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廣州:推進城市更新微改造

要推進城市更新微改造。城市更新改造應結合城市發展戰略規劃,多采用微改造方式,突出地方特色,注重文化傳承、根脈延續,注重人居環境改善,精細化推進城市更新。

舊村微改造應注重歷史文化和自然生態保護,提升人居環境,促進城鄉融合發展。

舊城鎮微改造應注重消除居住安全隱患,完善生活設施,實現老城區品質和功能提升。

對歷史文化街區和優秀歷史文化建築,嚴格按照"修舊如舊、建新如故"的原則進行保護性整治更新。

舊廠微改造應注重產業轉型升級、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充分調動土地權利人的積極性,鼓勵金融、文化教育、養老、體育等現代產業及總部經濟發展,推動產業高端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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