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3月4日至12月31日企業間不動產轉移登記免收費

大洋網訊 記者13日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獲悉,為貫徹落實《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努力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若干措施的通知》,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12月31日,市、區不動產登記機構免收企業間轉移登記的不動產登記費和證書工本費。

2020年3月4日至本通知印發之日已收取的該類不動產登記費和工本費,由各不動產登記機構按程序退回申請人。

市、區不動產登記機構在不動產登記辦證大廳顯著位置公示調整後的不動產登記收費項目和標準,並嚴格按照調整後的收費標準執行。

廣州市不動產登記費免收情形

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更正登記的;申請辦理森林、林木所有權及其佔用的林地承包經營權或林地使用權,及相關抵押權、地役權不動產權利登記的;申請辦理耕地、草地、水域、灘塗等土地承包經營權或國有農用地使用權,及相關抵押權、地役權不動產權利登記的;申請與房屋配套的車庫、車位、儲藏室等登記,不單獨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的(申請單獨發放權屬證書的除外);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申請不動產登記的;無建築物、構築物的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不動產查封登記、註銷登記、預告登記;用於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房產、土地,免徵不動產登記費;屬於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首次登記的;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登記;企業間轉移登記(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予以免收的。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杜娟 通訊員穗規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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