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集體用地建租賃住房最高補貼800元每平方米

廣州市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獎補實施辦法正式印發

新快報訊 記者王彤 通訊員穗建報道 3月24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廣州市財政局印發了關於《廣州市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獎補實施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利用集體、國有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的給予補貼,其中建設普通租賃住房的,按建築面積750元/平方米給予補貼;建設集體宿舍型租賃住房的,按建築面積800元/平方米給予補貼。

通知明確,在廣州對法人或其他組織建設與經營租賃住房、推廣與應用“陽光租房”平臺的資金獎補,適用獎補實施辦法。其中商業、辦公、工業、酒店用房等非住宅,經批准改造為租賃住房的,按兩個標準給予補貼:改造為普通租賃住房的,按建築面積500元/平方米給予補貼;改造為集體宿舍型租賃住房的,按建築面積550元/平方米給予補貼。

城中村租賃住房品質化提升、建築面積合計不少於2000平方米且相對集中的項目,按建築面積300元/平方米給予補貼。閒置住房經品質化提升作為租賃住房,且建築面積合計不少於2000平方米的項目,按建築面積350元/平方米給予補貼。

此外,住房租賃企業將房源信息錄入“陽光租房”平臺,錄入房源數量不少於300套(間)的,或建築面積不少於10000平方米的,按150元/間給予獎勵。住房租賃企業、中介機構於2019年1月1日後通過“陽光租房”平臺辦理住房租賃合同備案,租期在6個月(含)以上的,按150元/宗的標準給予獎勵。每套(間)房每年度只可申請1次租賃合同備案獎勵。

據悉,“廣州智慧陽光租賃平臺”(又稱“陽光租房”)是廣州官方房屋租賃信息服務平臺。作為最早推行“租購同權”政策的城市,2017年廣州推出了陽光租房,希望打造一個大而全的政府主導租房信息平臺。

據悉,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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