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澳紡織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證券代碼:603889 證券簡稱:新澳股份 公告編號:2019-014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及財政部相關規定所進行的調整,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無重大影響。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1、財政部於 2017 年修訂發佈了公司《企業會計準則第 22 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 23 號——金融資產轉移》、《企業會計準則第 24號——套期會計》、《企業會計準則第 37 號——金融工具列報》,並要求境內上市的企業自2019 年 1 月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關會計準則。

2、財政部於2018 年 6月 15 日發佈了《關於修訂印發 2018 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15 號,以下簡稱“財會[2018]15 號” ),對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修訂,要求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金融企業按照修訂後的一般企業報表格式(適用於尚未執行新金融準則和新收入準則的企業)編制財務報表。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1、公司根據 《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15號)及其解讀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編制2018年度財務報表,此項會計政策變更採用追溯調整法。2017年度財務報表受重要影響的報表項目和金額如下:

單位:元

2、財政部於2017年度頒佈了《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9號——關於權益法下投資淨損失的會計處理》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0號——關於以使用固定資產產生的收入為基礎的折舊方法》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1號——關於以使用無形資產產生的收入為基礎的攤銷方法》及《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2號——關於關鍵管理人員服務的提供方與接受方是否為關聯方》。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上述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執行上述解釋對公司期初財務數據無影響。

3、新金融工具準則涉及的會計政策變更主要包括:

(1)以企業持有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和“金融資產合同現金流量特徵”作為金融資產分類的判斷依據,將金融資產分類為以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以及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三類;

(2)將金融資產減值會計處理由“已發生損失法”修改為“預期損失法”,要求考慮金融資產未來預期信用損失情況,從而更加及時、足額地計提金融資產減值準備;

(3)調整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的會計處理,允許企業將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進行處理,但該指定不可撤銷,且在處置時不得將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公允價值變動額結轉計入當期損益;

(4)進一步明確金融資產轉移的判斷原則及其會計處理;

(5)套期會計準則更加強調套期會計與企業風險管理活動的有機結合,更好地反映企業的風險管理活動。

根據新舊準則銜接規定,企業無需重述前期可比數。因此,公司將於 2019年初變更會計政策,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準則要求進行會計報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可比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影響公司 2018 年度相關財務指標。

三、審議程序

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及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該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四、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意見

(一)公司董事會意見: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相關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等的規定,公司按照新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的相應調整,有助於公司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公司相關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審議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 《公司章程》的規定,董事會同意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事項。

(二)公司監事會意見: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相關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等有關規定,公司按照新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的相應調整,有助於公司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公司相關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審議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事項。

(三)公司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依照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對公司進行會計政策變更,變更後的會計政策能更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東的利益。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的權益的情況。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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