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有以下6大情形之一,必須採取核定徵收方式徵收企業所得稅

納稅人有以下6大情形之一,必須採取核定徵收方式徵收企業所得稅

所得稅徵收方法有兩種:

1、查賬徵收。

計算公式:

應交所得稅=利潤總額×所得稅稅率

2、核定徵收、

計算公式:

應交所得稅=收入總額×稅務核定徵收率×所得稅稅率所得稅的徵收方式,一般是由稅務局根據企業不同的情況決定的。

納稅人有以下6大情形之一的,應採取核定徵收方式徵收企業所得稅:

1、依照稅收法規規定可以不設賬簿的或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應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2、只能準確核算收入總額,或收入總額能夠查實,但其成本費用支出不能準確核算的。

3、只能準確核算成本費用支出,或成本費用支出能夠查實,但其收入總額不能準確核算的。

4、收入總額及成本費用支出均不能正確核算,不能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納稅資料,難以查實的。

5、賬目設置和核算雖然符合規定,但並未按規定保存有關賬簿、憑證及有關納稅資料的。

6、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其中:因為餐飲行業的特殊性,一些小型的餐飲行業都是向小攤販購買食材,而且他們也因為規模小,稅務局一般不審批申請收購發票,所以這類企業稅賬沒辦法取得合法合規的票據入賬,稅賬成本沒辦法準確核算的,因此這類企業的適合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

但是核定徵收的核定所得徵收率這個浮動性比較大,在8% ~25%之間,具體核定多少,這個稅務局會根據企業的情況而定(主要是看企業的營業面積,員工人數等)。

因此,查賬徵收適用財務會計核算規範的企業,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是對賬冊不健全,不能提供完整、準確的收入及成本、費用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企業適用。

納稅人有以下6大情形之一,必須採取核定徵收方式徵收企業所得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