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減按1%徵收

 3月1日至5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我市約30萬中小企業將從中受益,受益面超7成。這是記者昨日從廈門市稅務局瞭解到的。

  據介紹,為支持廣大個體工商戶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時加快復工復業,財政部、稅務總局日前發佈《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明確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免徵湖北省境內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除湖北省之外的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徵率預繳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不超過500萬元的增值稅納稅人。市稅務局介紹,該類型納稅人在現有增值稅的納稅人中所佔比重非常大,主要是針對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根據該公告有關規定,我市約有30萬戶小規模納稅人自3月1日至5月31日可享受增值稅徵收率由3%降至1%的優惠政策。

  “這個政策真是及時雨!今年3-5月我們預計收入約150.4萬元,稅率下調至1%後,能夠為我們減免3萬元左右的稅款,降低了不少成本!”廈門雲現場科技有限公司財務溫玲珠告訴記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不少中小企業營業收入下降,經營壓力驟增。此次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減免政策對企業來說能夠減少一筆不小的開支,為企業復工復產提供強大動能。

  據瞭解,在該公告發布的當天晚上,稅務部門就從後臺篩選出符合政策條件的企業,通過郵箱、短信、稅企微信群、電話等方式一對一傳遞了政策,並隨時跟進政策動向,為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做好申報、開票等相關業務的輔導,確保納稅人應知盡知、應享盡享,提振發展信心。

  【提醒】

  申報一季度增值稅請準確填寫

  稅務部門昨日特別提醒:該政策適用所有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無論是企業還是個體工商戶,只要屬於小規模納稅人,均可以享受該項政策。此外,納稅人無須提交減免申請,只要在第一季度增值稅申報時,準確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增值稅減免稅明細表》相應欄次,即可直接享受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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