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故事會:李悝“斷訟以射”,百姓皆為神箭手,一舉打敗了秦軍

韓非是戰國末期著名的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他善於通過講故事的形式遊說君王,兜售自己的法治思想,贏得了秦始皇的高度認同。韓非在《說(shui)難》中,指出說服君主是一件困難的事情,並就向君主進言的困難做了細緻分析,強調進言要首先弄清楚君王的心理;隨後又介紹了進言的實用方略,並列舉了民間故事和歷史傳說予以佐證。韓非講的故事,內容簡短、質樸無華,卻深可及髓,充滿智慧,給人以深刻的啟迪。讀韓非講的故事,你會對歷史的詭異和人性的幽暗,有更深的認識。筆者將陸續發表韓非講故事系列文章,雖不揣譾陋,但這些文章之於我,猶如母愛其子,無論醜疾,希望讀者也能夠喜歡。

韓非故事會:李悝“斷訟以射”,百姓皆為神箭手,一舉打敗了秦軍

李悝為魏文侯上地之守,而欲人之善射也,乃下令曰:“人之有狐疑之訟者,令之射的,中之者勝,不中者負。”令下而人皆疾習箭,日夜不休。及與秦人戰,大敗之,以人之善戰箭也。

魏文侯時期,李悝擔任上地郡守,他想讓人們都善於射箭,於是就下令道:“今後如果遇到難斷是非的訴訟案時,就讓他們用弓箭射靶,能射中者勝訴,射不中者敗訴。”命令下達後,人們都迅速刻苦練習射箭,日夜不停。到與秦國軍隊打仗的時候,魏軍大敗秦軍,這是因為上地人善於打仗射箭,人人都是神箭手的緣故。

接著韓非又講了一個故事:

宋崇門之巷人服喪而毀甚瘠,上以為慈愛於親,舉以為官師。明年,人之所以毀死者歲十餘人。子之服親喪者,為愛之也,而尚可以賞勸也,況君上之於民乎!

宋國都城東門有個百姓因服喪時過渡悲傷,導致身體非常瘦弱,形銷骨立。宋國君主認為他很愛自己的親人,所以就提拔他做官。第二年,一年之中因服喪時過渡悲傷而死的就有十幾個人。孩子為父母服喪是因為愛父母,這種情況都可以用獎賞來加以勸勉,何況君主對於民眾的關愛呢?

韓非講這兩個故事,意在解說“賞譽輕薄且騙人的君主,臣子們不會為他所用;賞譽豐厚且守信用的君主,臣子很容易會爭相為他賣命。”

單說李悝“斷訟以射”。李悝這一招很絕,絕在可以使上地全民皆兵;絕在國家不花一分錢,上地人自覺刻苦練習射箭本領,人人都成了神箭手。當然,這一招用來裁決疑難案是荒唐的。

偉人說,人們奮鬥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自身利益相關。李悝的聰明之處,在於深諳趨利避害是人的本性,通過利益誘導機制,引導人們的思想行為,以集中資源和力量,實現打敗強悍的秦國軍隊的目的。

韓非故事會:李悝“斷訟以射”,百姓皆為神箭手,一舉打敗了秦軍

受李悝思想的影響,吳起不僅考慮物質利益還考慮了人的自尊心等綜合因素,通過一定的手段,來引導和調動士兵的思想行為,培育不怕死的精神,以加強軍隊建設。

吳起在魏國從擴大兵源和提高戰士軍事素養抓起,推行徵兵制,並通過強化高強度高難度的軍事訓練,打造出一支戰鬥力較強的軍隊——武卒。這些武卒能夠“衣三屬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負矢五十個,置戟其上,冠冑帶劍,贏三日之糧,日中而趨百里”,成為當時最強的武裝力量。吳起還根據不同敵國的情況,制定不同的戰略戰術。對於秦國,他認為,秦性強,其地險,其政嚴,其賞罰信,其人不讓,皆有鬥心,故散而自戰。針對這一特點,吳起提出,擊此之道,必先示之以利而引去之,士貪於得而離其將,乘乖獵散,設伏投機,其將可取。

從公元前413年(秦簡公二年)起,秦國就受到魏國攻擊。這一年,魏大舉進攻秦國,一直打到鄭(陝西華縣)。次年,魏國軍隊又佔領秦的繁龐(陝西韓城東南)。公元前409年,(秦簡公六年)到前408年(秦簡公七年),魏將吳起率兵攻取秦國的臨晉(陝西澄城南)、洛陰(陝西大荔西)、郃陽(陝西郃陽東南)等城。魏國取得河西數城後,在戰略上具有重要意義。原來,秦和魏本以黃河為界,在河西,魏國只有黃河邊.的少梁(陝西韓城西少梁村)一城。但魏國取得上述一系列勝利後,河西之地全部歸魏佔有。魏設河西郡並築城,派吳起守河西,成為插入秦國領土內的一把利劍。據記載,吳起“守河西,與諸侯大戰七十六,全勝六十四,餘則均解。闢土四面,拓地千里”。在這種情況下,秦只能退守洛水,沿河修築防禦工事,建重泉城(今陝西蒲城)固守,與魏軍對峙。

吳起告訴魏武侯:要達到“發號令而人樂聞;興師動眾而人樂戰;交兵接刃而人樂死”,必須“舉有功而盡饗之,無功而勵之”。魏武侯按照吳起的辦法,就在廟廷上舉行隆重的宴會,有大功的士大夫坐在前席,享用頭等的美味和餐具;次一等的居中間,食具和饌餚稍次;無功者坐後行,待遇又次。同時又使這些士大夫的父母、妻子立於門外,以其功勞大小給予賞賜。這樣一來,使人人以殺敵立功為榮。公元前389年(秦惠公十一年),秦國出兵進攻魏國的陰晉,魏國戰士主動進行抵抗:“不待吏令,介冑而奮擊之者以萬數”。於是,吳起專門挑選原來未曾立國戰功的戰士五萬人前去迎擊秦軍。這些戰士受到刺激和鼓舞,爭先恐後,奮勇殺敵。結果僅以五萬之眾“兼車五百乘,騎三千匹,而破秦五十萬眾”,秦國的進攻以失敗而告終。

韓非故事會:李悝“斷訟以射”,百姓皆為神箭手,一舉打敗了秦軍

商鞅借鑑李悝、吳起的強軍思想,實行了軍功爵制,最大限度地釋放了人的慾望,使立功殺敵人皆嚮往,把秦國軍隊建成了一支虎狼之師。

軍功爵制,以“無功不受祿”摧毀了“世卿世祿”的血緣宗法制,打開了底層平民向上躍升的通道和空間。

秦國的士兵只要斬獲敵人“甲士”一個首級,就可以獲得一級爵位(公士) 、田宅一處和僕人數個。斬殺的首級越多,獲得的爵位就越高,賞賜就越重。證據是敵人的首級。如果一個士兵在戰場上斬獲兩個敵人“甲士”首級,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釋放。若他的妻子是奴隸,也可以轉為平民。 如果軍功傑出,歲俸不低於450石粟米,並可衣食600戶的租稅,也可養士(自己的家臣與武士)。二十級爵位(徹侯)歲俸1000石粟米,約合現在的30750公斤,對應大將軍之職。

秦國實行軍功爵制,一切以有無軍功和軍功大小來劃分社會等級。軍功與爵位相應,享有土地、房屋、錢幣、庶子乃至“賜邑”、“賜稅”等經濟特權。爵又與官相稱,即使平民出身的軍功地主,也可以遷升為各級各類官吏。在秦國當兵是一種榮耀和獲取功名利祿、改變命運的唯一途徑。朱紹侯先生在《軍功爵制在秦人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中將秦代七級以下低爵者享有的政治地位和生活待遇概括為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當官為吏和乞庶子的特權。當官為吏必須有爵,無爵者不能當官。有爵者可役使無爵者,高爵者可役使低爵者,因功得爵者,還可推薦一名庶子到軍隊和政府中為小吏。但無爵者不能役使有爵者,即使高爵者已被罷官,也不能給低爵者做僕隸。

二是贖罪和減免刑罰的特權。在秦律中,犯有同樣罪行者,因有無爵位或爵位高低之別所受到的處罰是不同的。有爵者犯罪,可減輕處罰,既可“降爵贖罪”也可“以爵抵罪”。有爵者56歲即可免役,無爵者到60歲方可免役。這在《商君書·境內》和《漢官舊儀》及睡虎地秦簡中均有反映。

三是用爵位贖免身為奴婢的親人。與無爵者相比,一級爵位甚至抵得上無爵者五年的戍邊期和若干千錢。

四是生活上的優待。有爵者在出差途中可依其爵位高低享有不同的住宿、飲食服務標準和車馬等交通便利,在其死後,也依其爵位高低確定喪葬禮儀和墓樹多少。

史書記載,秦國士兵科頭跣足,袒胸露背,英勇無比,左手提著兵器,右胳膊下夾著俘虜首級,瘋狂地追殺自己的對手。六國的軍隊和秦軍相比,就像嬰兒碰到了大力士,怯夫碰到了猛士,雙方之戰猶如千鈞之力擊於鳥卵之上……只要遇見了這樣的虎狼之卒,那麼,任何一支軍隊都無法倖存。

韓非故事會:李悝“斷訟以射”,百姓皆為神箭手,一舉打敗了秦軍

從李悝“斷訟以射”到吳起打造武卒再到商鞅獎勵軍功,人們的物質慾望和殺敵立功的激情越來越強烈,殺人的工具理性達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深刻地改變了人類社會的發展走向。站在宏觀的大視角看,是禍不是福。但是在那個弱肉強食的時代,不如此就會被動挨打,任人宰割,亡國滅種,毫無辦法。

歷史上的衝突遺產、世代相傳的暴力基因和彼此仇恨的歷史記憶,是直至今日世界仍然殺伐不已的禍根。一個血腥的囈語,仍像幽靈一樣在全球遊蕩:一個民族對於另一個民族就是野獸,為了不被吃掉,應該吃掉別人!各國因惶恐而磨刀霍霍,競相攀比軍費投資,競相打造利器堅盾,競相炫耀武備雄心,誰都不敢懈怠,誰都不願停頓,誰都不肯列百王之季,都沿著黑漆漆的道路,奔車朽索,向無底的深淵衝去。人類經過漫長的進化,但仍然是“有兩條腿而沒有羽毛的動物”,豈不悲哉!

“協和萬邦”的整體和諧觀是中國文化對於人類文明的永久性價值,屬於普世價值觀,世界各國只有認識、接受和實踐這種價值觀,人類的前途才有希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