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悝 變法興魏

河東在春秋屬晉國,戰國初年三家分晉後,屬魏。魏國都安邑,在今天運城市夏縣禹王鄉附近。魏文侯重用法家人物李悝,在列國中率先進行了一系列變法革新。使魏國成為戰國時代第一個興起的強國。

李悝生於公元前455年,卒於公元前395年,後世流傳下來的,主要是他的變法措施。

政治上,提出“食有勞、祿有功,使有能、賞必行,罰必當”的名言,這項改革,在中國歷史上具有重大的意義。他把傳統的世襲貴族勢力趕下了歷史舞臺,平民階層或者說新興的地主階級,從此走上歷史舞臺,有權力加入、參於政府的管理工作。它的進步意義在於,世襲貴族掌權,靠的是高貴血統,而非實際能力;平民階層掌權,則全憑實際能力。此後歷代王朝,除了皇室“世襲制”,胡廷官吏集團,“基本都是選賢制。”

經濟上,提出“盡地力”,充分開墾土地,打破“井田制”,另外,又提出“平糴法”,用以穩定農民生活。豐收之後,國家平價收購,儲存起來,到歉收之年,再把糧食平價出售農民。這樣豐年穩糧價,荒年救濟百姓。保護了百姓,保護了立國根本。

軍事方面,李悝設立常備“武卒”,嚴選拔強訓練,高待遇,軍功獎勵制。

法律上,編著《法經》,成為魏國法律。用法律形式肯定和保護了變法成果。以後各國變法立法,都學習借鑑了李悝的成果。

吳起、商鞅等人曾經在魏國任職、學習生活過,學習了李悝的變法經驗。後來分別在楚國、秦國推行變法,商鞅變法在中國歷史上,尤其有重要意義。

魏國後來遷都今天河南開封~大梁,史書認為遷都是為了避開秦國鋒芒。現代史學家錢穆先生認為,魏國遷都是要爭奪中原形勝之地,仍是圖霸之舉。後來因連年用兵,征戰不休,漸漸衰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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