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人五法,教你辨清君子和小人

春秋戰國時期,魏國著名政治家李悝的“識人五法”,頗有耳目一新之感。在此摘而錄之,期望對您有所啟迪。

第一,居視其所親。看一個人平常都與誰在一起,如與賢人親,則可重用,若與小人為伍,就要當心。

第二,富視其所與。看一個人如何支配自己的財富,如只滿足自己的私慾,貪圖享樂,則不能重用,如接濟窮人,或培植有為之士,則可重用。

第三,達視其所舉。一個人處於顯赫之時,就要看他如何選拔部屬,若任人唯賢,則是良士真人,反之則不可重用。

第四,窘視其所不為。當一個人處於困境時,就要看其操守如何,若不做苟且之事,不出賣良心,則可重用,反之則不可用。

第五,貧視其所不取。人在貧困潦倒之際也不取不義之財,則可重用,反之不可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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