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的就一定是旺鋪?也有可能是租不出也賣不掉的“累贅”

買到的就一定是旺鋪?也有可能是租不出也賣不掉的“累贅”

每當一間新的店鋪或者是需要找人承租時,房東都會用紅字寫上“旺鋪招租”貼於店門之上,房說君相信很少人會認真思考這句廣告語背後的意思,假如這間店鋪真的是客似雲來那麼店主又何必需要將它轉手出租呢?如果因為有急事而出讓店面,“旺鋪”何愁沒有人租呢?

租不出去也賣不掉,猶如一個燙手的山芋。

買到的就一定是旺鋪?也有可能是租不出也賣不掉的“累贅”

如果說商品房、公寓都是用左手買右手賣的賺取差價,那麼擁有店鋪的業主就是用“租金”來當做回報。如同房子是用來居住的,商鋪也有自己的專項屬相那就是出租,它跟房租不同往往一個好的地段、人流量多的,即使是面積再小的門店也能租的好價格。但是隨著整個商業地產市場的冷清,如今的店鋪也有越來越多租不出去賣也沒人要的“熱山芋”;哪怕是在之前房地產市場一片欣欣向榮的狀態下也少有人會投資商鋪。

根據相關數據披露,目前我們國內客供出租的店鋪數量已經是供大於求,而且隨著越來越多的城市綜合體的建造,店鋪的數量也在呈幾何倍數上漲。如果說香港地區的商鋪面積是2.5㎡,韓國、日本的是1.5㎡,那麼我們國內的店面面積就已經超過了3㎡的平均建造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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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會形成一個對比:看似比投資房子更能收到回報的商鋪投資,即使再便宜它的的價值也跟房子持平;在總價相同的情況下,業主就需要用高租金出租才能回本;然而市場供應的數量遠遠大於需求量,再加上老百姓現在的內需拉動不給力,就導致了有許多的商鋪沒人問津、長時間空置等情況,無法為投資者提供相應的回報反而還要自掏腰包補齊按揭貸款。

如果業主在此時選擇出售,那麼佔到總價20%的高額商業地產稅,無論是由買方或者賣方都不願意承擔,換言之買賣雙方誰承擔都會損失很大一部分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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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都在更新的市政規劃,一旦碰到改造商鋪就面臨無奈。

一般來說處在市中心、商業地帶的店鋪的人流量是很高的,店面每個月的收入也不會低,只要一有出讓的立馬就有人接受根本沒有空鋪。但是有一點需要明白,這跟每個樓盤最好的朝向位置、最通透的戶型都是開發商持有的一樣,這些處於商業地帶的旺鋪都是由物業所有的,一般人只能租沒得買。

買到的就一定是旺鋪?也有可能是租不出也賣不掉的“累贅”

真正能夠買到的就是位於小區底層、商業區偏僻的角落,這些都是屬於次一等的店面。各位網友可以仔細留一下自己所在城市的商業街,通常在主路兩旁顯眼的位置都是人流滿滿;而位於旁邊的角落位置的生意通常都是差點,很明顯的對比。在商業店鋪當中,會因為所處區域的不同並不是所有的生意都能經營,比如在商業街裡就很少會有明火油煙大的餐飲店,所以即便是你買到的店鋪也不是想經營什麼範圍就開什麼店鋪。

隨著每年城市規劃的改變,起初的繁華並不代表永遠,或許會因為明年規劃的改變而失去客人。設想一下越來越多開設的萬達、萬象城等不斷更新的城市綜合體,哪裡的種類會更加的多。

對大面積的商鋪進行間隔再由物業統一託管,這類商鋪弊端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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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有將大面積的房屋進行改造,間隔出一個個獨立房間出租的群租房一樣,商鋪也有這種做法。但一般都是物業出面將其這樣改造,這就是我們稱為的“格子鋪”,一般是由業主出面進行投資購買然後再經由物業對其進行間隔招租,2者之間進行協商分紅。對於投資者來說,自己只需要投資然後其他的事都不用管,每月坐等分紅。

看起來是很省事,但是這類商鋪的弊端很多。

首先在回報率上。通常物業在吸引大家前來投資的時候,就會給出每月7%——9%的回報,算下賬這樣在7、8年左右業主就能回本。但是大家忽略了一點就是,在現實情況當中的回報率是達不到這麼高的;假如真的按照物業所說的7%——9%的回報範圍,在除去了物業本身的成本後,那麼需要多高的租金才能給到這麼高的回報率。加錢給高了就沒人來租,給低了就拿不出承諾的回報。

買到的就一定是旺鋪?也有可能是租不出也賣不掉的“累贅”

其次是否能保證全部商家都盈利。這個就比較好理解,人來人往的商鋪每月的盈利是嚇人的,即使是放在大型出名綜合體裡,又有哪一個物業敢保證入駐就一定能盈利?如果不能,那就只會一直空著每月都是虧損。

最後就是安全保障性上。因為這些合同都市跟第三方的物業公司簽訂的,在安全性的保障上就得不到安心,比如產權的佔比、收入的分紅等,如果一旦物業公司捲鋪蓋走人,業主手上的就是一直空約極其沒有保障。

買到的就一定是旺鋪?也有可能是租不出也賣不掉的“累贅”

房說君有話說:投資商鋪其實跟投資房子是一樣的,都有存在風險。或許在現今的市場環境看來,買店鋪收住會比炒房要來的好,但是仔細一算總價原來都一樣。房子如果有人接盤則一下就能套現回本;然而面對租不出賣不掉的商鋪,就像是對著一個“累贅”一樣。隨著每年市政規劃的不同,有可能這這2年還是旺盛的商業地帶就瞬間涼了,綜合房說君說說的買到的不一定都是“旺鋪”,因為真正旺的店鋪都是在開發商手上拿著,大家能買到的都是“殘羹剩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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