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貓”公司被騙近 700 萬,檢察官為電商平臺提供強有力保護

“天貓”公司被騙近 700 萬,檢察官為電商平臺提供強有力保護

​​​“天貓”公司被騙近 700 萬,檢察官出手

南通崇川:為電商平臺提供強有力保護

“雙十一”已經發展成全球最大的網絡購物節,在“雙十一”期間搞促銷活動,成了各大電商的慣例。然而,熱鬧紅火的促銷狂潮,也讓一些犯罪分子動起了歪腦筋。

2015年“雙十一”光棍節,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浙江天貓技術有限公司(簡稱天貓公司),針對特定的消費群體,推出了一項促銷活動——返還雙倍天貓積分的“生日禮包”。

“雙十一”的購物狂潮過去後,天貓公司卻驚訝地發現,獲取生日積分並實際使用積分的會員,比事先的預測竟然多出了10多萬人。在短短20天的時間,天貓公司比預計多支付給各網店近700萬元現金。利用大數據分析,天貓公司認為這裡面涉嫌刑事犯罪,向杭州警方報了案。但是,從電子證據來看,兌換積分的客戶都符合網購規則,警方一時也找不到漏洞。


發案南通:“刷信譽”牽出“換積分”

事件的突破發生在江蘇南通。

2015年11月2日,南通警方“110”接報,有人以“兼職刷信譽拿佣金”為由進行網絡詐騙。12月11日,南通市崇川警方與檢察機關提前對接並邀請崇川區檢察院派員介入,一舉抓獲陸某、邱某等20名犯罪嫌疑人,當場查獲用於作案的電腦主機300餘臺,涉案銀行卡50餘張、U盾20餘個。

部分犯罪嫌疑人供述,除了受僱騙取被害人的財物外,他們還參與了套刷天貓積分變現的活動,提前介入偵查的檢察人員敏銳地意識到這或是一起更大的新型網絡犯罪案件。

至此,騙取天貓積分案浮出水面。


團伙詐騙:虛假交易瘋狂套現

2015年10月下旬,被告人陸某、朱某、潘某、邱某等人發現,天貓公司“雙十一”期間推出了積分兌換現金活動,便共謀購買店鋪套刷積分變現。隨後,被告人顏某等人分別加入到該活動中。

陸某先在網上花七八萬元買了幾萬個“白號”(已註冊但未使用的淘寶買家號)。陸某將“白號”發給顏某手下的員工,利用軟件將這些賬號的生日改為操作當天或後幾天,激活“生日特權”。再用“白號”批量拍下商品鏈接,朱某的店鋪設置自動發貨,顏某的員工自動進行確認收貨、維權退款,騙取天貓積分“生日禮包”。積分到手,員工們再用“白號”去朱某名下的另外一家網店點擊虛假的商品鏈接,天貓積分就自動變成現金到了賣家店鋪賬戶中。最後,朱某再將錢轉至邱某的銀行卡,陸某等人一起分贓。

這些人時常交流並經常分工合作,目的都很一致:將天貓購物平臺當成自己取之不盡的聚寶盆,用最快的速度將積分變現,裝入自己的腰包。

經統計,被告人陸某、朱某等人通過刷積分詐騙人民幣合計近700萬元。

2016年3月28日,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以陸某等人涉嫌詐騙罪移送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公訴人:這是詐騙,絕非“不當得利”

因為是新類型的網絡詐騙案件,崇川區檢察院派出專案組,多次奔赴杭州,就積分規則等問題聽取了天貓公司技術專家的意見,並就案件涉及的軟件性能等專業性問題諮詢了專家證人。做足了“功課”後,檢察機關對陸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進行有針對性提審,特別是獲取該團伙套取積分的技術細節、犯罪手法。檢察機關這一舉措,讓天貓公司掌握了第一手技術資料,後續有針對性地修改後臺參數設置,提高了穩定性和安全性。

2016年9月20日,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陸某、朱某等八人提起公訴。檢察機關指控,陸某等人通過虛假交易騙取積分,再用積分抵款進行虛假購物套取現金,共計騙取天貓公司近700萬元。

在法庭辯論中,陸某、顏某等人的辯護律師認為,被告人不構成犯罪,只能算是鑽了規則的漏洞,屬於民法上的“不當得利”。詐騙是刑事犯罪,不當得利是民事概念,案件的定性成為庭審控辯雙方的最大焦點。

公訴人答辯時指出:不當得利人在獲得利益之前並不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故意,即使是惡意佔有,也只是在取得不正當利益之時,明知沒有合法根據而接受;不當得利事實的出現,往往是對方或第三者的過錯造成的,而不能是由於不當得利人的違法行為造成的。反觀該案,被告人實施了大量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行為,包括利用十多萬個虛構的會員身份,偽造會員生日信息,虛構特定價值的商品信息,虛構“下單”“支付”“確認收貨”“退貨”等交易過程;被告人的行為批量特徵明顯、技術特徵顯著、金額特徵明顯,在積分到帳後立即變現,均能體現出具有明顯的非法佔有主觀故意。

綜上,公訴人認為,陸某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實施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且係數額特別巨大。

2017年4月1日備受關注的“天貓積分”網絡詐騙案一審宣判,陸某、朱某等8人以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至8年不等的刑罰。陸某等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2018年2月5日,二審法院對一審事實予以了再次確認,並根據二審期間新出現的退贓情節,對部分上訴人的刑期進行調整。

案件辦結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卻不斷得到放大。“天貓積分”詐騙案件先後被評為2017年互聯網十大司法創新案例、2018互聯網法律大會十大案例。

因為天貓積分案,阿里巴巴集團和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結緣,集團多位專家被聘請為該院牽頭成立的南通市金融網絡犯罪研究基地技術顧問,從技術層面給予檢察機關“高精尖”支持,合力對新型網絡犯罪進行更廣泛深入打擊、預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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