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賣的“手擀麵”沒有媽媽的味道!消費者起訴竟獲賠15.8萬元!

​​​​​​​▼ 標博士快訊 | 專業商標轉讓交易13年

不知道你是否吃過手擀麵,雖然說各地面條,各有特色,口味都不錯,吃到正宗的,也驚豔得讓人讚歎不已,可是吃來吃去,也許都還是比不過你小時候吃過的,母親親手擀的手擀麵。


超市賣的“手擀麵”沒有媽媽的味道!消費者起訴竟獲賠15.8萬元!


手擀麵也因味道正宗,並且還更容易引發人們的情懷、鄉愁,帶有“媽媽的味道”而深受廣大消費者的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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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鵝~你可能不知道你超市買的的所謂“手擀麵”、“手打面”,起訴並不是真正出自純手工,而只是個商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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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商家為了盈利,但又無法真正實現手工製作,只好“掛羊頭賣狗肉”,用註冊商標的辦法來糊弄消費者。然鵝這些機器生產的“手擀麵”和正宗的“手擀麵”味道卻千差萬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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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手擀麵”這三個字,已被註冊成商標,該商標分橫排豎排格式,分別於2010年和2018年獲批商標使用權。商標類別皆歸為30類,即含掛麵、方便麵、麵條、米粉等在內面類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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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根據《商標法》第十條第七項明確規定,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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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近日有消費者還將其告上了法庭。其中劉姬明與武漢武商量貶連鎖有限公司的訴訟判決中,消費者購買了共計1.5萬餘元“裕湘手擀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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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的判決理由,予以十倍懲罰性賠償,於是該消費者獲賠“十倍賠償”,共計15.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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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博士知識產權溫馨提示:

商家在註冊該產品的商標時,一定要考慮其產品的特性在註冊,切勿讓公眾對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另外作為消費者在選購產品的時候自然需要睜大眼睛,避免上當,一旦上當,可以通過法律的武器為自己維權。

市場未動,商標先行!如果你的品牌還沒有商標的話,那要趕緊去註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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