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卖的“手擀面”没有妈妈的味道!消费者起诉竟获赔15.8万元!

​​​​​​​▼ 标博士快讯 | 专业商标转让交易13年

不知道你是否吃过手擀面,虽然说各地面条,各有特色,口味都不错,吃到正宗的,也惊艳得让人赞叹不已,可是吃来吃去,也许都还是比不过你小时候吃过的,母亲亲手擀的手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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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擀面也因味道正宗,并且还更容易引发人们的情怀、乡愁,带有“妈妈的味道”而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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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鹅~你可能不知道你超市买的的所谓“手擀面”、“手打面”,起诉并不是真正出自纯手工,而只是个商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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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商家为了盈利,但又无法真正实现手工制作,只好“挂羊头卖狗肉”,用注册商标的办法来糊弄消费者。然鹅这些机器生产的“手擀面”和正宗的“手擀面”味道却千差万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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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手擀面”这三个字,已被注册成商标,该商标分横排竖排格式,分别于2010年和2018年获批商标使用权。商标类别皆归为30类,即含挂面、方便面、面条、米粉等在内面类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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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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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近日有消费者还将其告上了法庭。其中刘姬明与武汉武商量贬连锁有限公司的诉讼判决中,消费者购买了共计1.5万余元“裕湘手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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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判决理由,予以十倍惩罚性赔偿,于是该消费者获赔“十倍赔偿”,共计15.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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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博士知识产权温馨提示:

商家在注册该产品的商标时,一定要考虑其产品的特性在注册,切勿让公众对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另外作为消费者在选购产品的时候自然需要睁大眼睛,避免上当,一旦上当,可以通过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维权。

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如果你的品牌还没有商标的话,那要赶紧去注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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