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原齊學法「聚焦」「網紅毆打孕婦」,人民日報微博怒了:法律面前沒有網紅!

陇原齐学法「聚焦」“网红殴打孕妇”,人民日报微博怒了:法律面前没有网红!

陇原齐学法「聚焦」“网红殴打孕妇”,人民日报微博怒了:法律面前没有网红!
陇原齐学法「聚焦」“网红殴打孕妇”,人民日报微博怒了:法律面前没有网红!陇原齐学法「聚焦」“网红殴打孕妇”,人民日报微博怒了:法律面前没有网红!
陇原齐学法「聚焦」“网红殴打孕妇”,人民日报微博怒了:法律面前没有网红!

這兩天,一起“網紅遛狗不牽繩,狠推孕婦致先兆早產”的法律事件引發了網友熱議,也引起了包括人民日報在內的諸多媒體的關注。對於這起事件,人民日報官博不僅發出了題為“法律面前沒有網紅”的評論,還在官微上以《網紅毆打孕婦致先兆早產,人民日報微博怒了!》推送了相關報道:

陇原齐学法「聚焦」“网红殴打孕妇”,人民日报微博怒了:法律面前没有网红!

最初是這名孕婦在微博上稱,她已懷孕32周多了,7日晚,她和丈夫牽狗散步回家,在君尚金座酒店門口,一隻沒有牽繩的狗(法國鬥牛犬)突然朝她身上猛撲,一旁的丈夫為了保護她,於是用腳將狗推開。邊上一名女子上前質問:為什麼無緣無故踢她的狗?隨後雙方發生口角,該孕婦稱,這時女子的母親也加入了進來,不停辱罵和詛咒肚子裡的孩子,之後還和女兒兩人一起撕扯孕婦的頭髮,狠推她的肚子。所幸鄰居和小區保安及時發現,阻止了雙方進一步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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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該孕婦稱,因衝突中受到對方不斷的言語刺激以及肢體推搡,她當場呼吸急促倒地,被緊急送醫。醫生判斷,由於可能引發早產,她被送到省婦保產房待產,期間被院方警告有高風險流產徵兆,丈夫簽下了多張病危通知書。

警方凌晨發佈案情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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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濱江官方微博9月11日凌晨發出警情通報稱,2018年9月7日晚20時許,濱江分局長河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長河街道君尚金座有人打架,民警迅速出警趕至現場。經瞭解,系陳某伊(女,君尚金座住戶)、施某華(女,陳某伊母親)與楊某(女,孕婦)夫婦因遛狗引發爭吵,繼而發生肢體衝突,雙方均無明顯傷勢,楊某因情緒激動引發身體不適。當晚,公安機關依法將陳某伊強制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調查,施某華因涉嫌阻礙執行職務被強制傳喚調查

,楊某由120送往醫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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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安機關調查取證,施某華因涉嫌阻礙執行職務已被依法行政拘留。陳某伊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違法行為已基本查清,因目前楊某正在醫院治療,傷情程度尚需醫院進一步診斷確定,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有關規定,公安機關將對楊某傷情進行鑑定後依法對案件作出處理,相關進展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人民日報微博發聲:法律面前沒有網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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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牽繩引爭執,還涉嫌故意傷害孕婦身體。法律面前無網紅,只有公民。“網紅”不是護身符,更非特權通行證,“粉絲”越多越須節制。

道德的歸道德,法律的歸法律,秉公處理不偏袒,不擴大化。捍衛法律公義,讓守法者有底氣、違法者存畏懼。

該案可能涉及的法律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釘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人體重傷鑑定標準》第77條: 損傷引起子宮或者附件穿孔、破裂。第78條:孕婦損傷引起早產、死胎、胎盤早期剝離、流產併發失血性休克或者嚴重感染。

如果最終孕婦是不幸早產或是流產,那麼打人者就可能涉及到故意傷害罪,並且根據我國《人體重傷鑑定標準》 第七十八條:孕婦損傷引起早產、死胎、胎盤早期剝離、流產併發失血性休克或者嚴重感染,是致人重傷,將處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

最後,附上人民日報官微報道下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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